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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普遍收礼的活证
《广州日报》A3版“礼品回收店旺季月入数万”,是该报勇于正视官场怪圈、提出问题开展讨论的一篇好新闻。标题看去好似市场营销,实际上却曝光一种社会风气。遍布广州大街小巷的士多店经营“高价收购烟酒礼品”的业务由来已久,所有人都习以为常,不觉有碍。缘何人大代表一提出,就当成个事、凡是挨着边的都跳出来说一通话呢?人代:“为贪官洗钱”;监察:“干部无法拒收的礼品须上交”;工商:“士多经营礼品回收违法要严查”;律师:“收购受贿礼品构成销赃罪”。不告不理。墙倒众人推。这件事,除了说明官员普遍收礼、且礼多到自己消受不了需要兑现之外,还真“严重”不到哪儿去。即使要查,也应从根子上、即个别要害部门官员权力过于集中、廉政监督缺乏制度保证上切入,而不是拿应市场经济而生的士多店开刀。
为此,我还专门查阅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中第43条“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其中对200元以上的“食品、烟酒、水果类礼品,可以归受礼人本人或者其所在单位”。烟酒不是贿金,再说又有明文规定可以收受,再机警的官员也都放心笑纳了。烟酒是上个世纪90年代的贿赂品象征,现在已沦落到百姓之间开展交往的润滑剂之类的东西,它跟动辙贪污受贿几十万、上千万巨款的现代官场大鳄相比,受贿之说实在勉强。它折射出的,至多也就是一种官太太的思维方式:与其自己抽不完喝不尽,不如兑成现金;而眼前又存在着需要送礼才能办成事的“时尚”。既有供给,又有需求,于是便酿成了这一畸形的市场。
200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