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张弃婴照红彤彤一片突然登在今天的《南方农村报》C4版,为之愕然。由广东省民政厅发布的“查找弃婴儿童生父母公告”公开见报,可说是全国首例。透过这条公告,可以很轻易地归纳出以下几条:(1)40个弃婴清一色是女婴;(2)仅仅是高州市社会福利院一地统计;(3)仅仅是2003年8月至11月3个月内拾捡的数字;(4)发现时全部都是出生1至5天;(5)发现地点均为政府机关、医院、学校、市场等人流出入必经之口;(6)认领者只限弃婴的生父母或监护人,其他人则免;(7)弃婴编号0520至0559;(8)婴儿当初既然是被生父母故意丢弃,又何来认领之理?由此可见,公告等于无主声明,其作用只是便于日后“依法”另做它途罢了;(9)有初一就有十五。以后还会按不同地区或季节陆续刊登此类“查找”公告吗?
这些线索引伸开的内容,不想赘述。总之,它对一般读者,会立即产生不利于安定团结社会稳定的联想和疑惑;对境外媒体和人权组织,则是最佳炒作题材,并为其攻击我生育政策及人权状况提供口实。
人权刚刚入宪,我们却自打耳光。国外弃婴堕胎如同谋杀,要判极刑。我国却像阿猫阿狗一丢了事,政府还要请“肇事者”出来把孩子领回去!这是多么大的区别?虎毒不食子。连亲生骨肉都可以弃之不悔的人,想必脑子里的东西固若金汤能扺御住任何说教宣传的灌输了。近年弃婴为什么这么多?弃婴为什么都是女婴?而刚刚开完的“两会”,我注意到竟没有一个代表委员为此提出过议案。这背后深层的原因,岂是单单谴责重男轻女的观念所能解决的?它有法制概念化、不具体不完善上的缘由,也有国家政策长短弊端方面的原因,更有经济发展城乡畸型、东西部失衡方面的理由。而多年来宣传男女平等的旗帜总是飘扬在城市上空,永不着陆在农村大地。这些人为上的失误,又让争取“男女平等”之路,倒退到连性别都可以选择、女性生存机会都被剥夺的地步。
200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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