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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积极推进大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
开放改革25年来,粤港澳经济合作,即大珠三角经济区域,由于地缘、人缘、经济缘的关系,已发展到互利互补、互助互惠、同生共长的共同发展态势,大珠三角区域经济已经对全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开创了区域经济合作的新局面。
(一)
大珠三角区域,不仅有毗邻的地缘关系,有链条式的生产与物流关系,互惠协作的贸易关系。同时在经济社会的发展战略上有一种共生共荣的关系,这些都是大珠三角地区区域合作,经济一体化的至关重要的因素。改革开放以后,珠三角大胆利用港澳的发展经验,信息、资金、港口、物流和管理的优势和设施,充分发挥了本身劳力和资源的优势,逐步发展为亚洲重要的制造业中心之一;而港澳由于劳动力成本的不断上升,则把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广东转移,尤其在珠三角地区为最,这样就初步形成了产业分工体系和区内协作的经济联系,这个过程,经历了自为到自觉的阶段,一般的和不成熟的做法,到深入的、全面的和成熟的发展阶段。目前,珠三角的产业发展已走上了劳力、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高增值快速轨道,而落后的第三产业也发展得越来越快,区域的港澳地区也进入了服务业为主导的知识经济模式,如香港服务业产值已超过本地生产总值的85%。在中国入世后,港澳与内地的经济联系又发生了一个新的飞跃。粤港澳的经济差距在缩小,合作的空间在扩大,港澳与珠三角的传统联系,已将成为区域全面合作的新举措。
区域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是现在世界经济格局发展的主潮流和变化的主因素,而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和经济同盟是区域经济合作的四种主要形式,并随之而来的一体化程度不断提高。在这种形势下,大珠三角的区域经济合作,不仅在制造、金融、服务领域的更紧密合作,而更着重于长远发展,优势互补,互为发展的基础和互为相助的推动力,而形成一种合力,促成共同市场的合作安排,实现全要素流通和全方位合作的新型合作发展模式,全面发展区域的区位优势、制造优势、制度优势、服务优势,全面提升区域的国际竞争力。
大珠三角的建设是区域经济合作与结构重组的过程。在结构方面,做好区域内规划,如各城市的分工,次区域合作,大区域整合协调;在做法方面,抓好产业分工体系建设,如城市功能、城市带建设、基础设施、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产业对接和基础设施建设上,协调与合作的力度也要不断增强。目前香港有94%的厂商在广东有生产基地,这种产业链的分工由自发到自为地向前发展。珠三角在过去的20多年中已经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制造业中心;同时粤港澳之间的交通网络建设也初具规模,大珠三角区域的空间联系也大大加强。
大珠三角区域以穗深港为核心,已分为2个发展的轴心线:一是东线城市(广州、惠州、东莞、深圳、香港);二是西线城市(广州、佛山、中山、珠海、澳门)。广州是广东的经济、文化和政治中心;深圳已成为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业的中心和国际交流的重要窗口;珠海是港口、物流、旅游和展览中心;佛山是制造业中心;东莞是电子制造业中心。目前是如何更好地发挥深圳、珠海两个经济特区的作用,提升其经济发展、对外交流、辐射影响的地位和功能,使其不至于在大珠三角经济区域的发展中,淹没在港澳的光环之下,要让其放经济特区的光彩。
今后大珠三角区域发展,应形成“一轴、三区、三个都市圈、五群”的合作发展模式。“一轴”是:广州的城区、东莞、深圳到香港,位于大珠三角的中轴区位。它是区域的中心与核心,对区域内起到强力的辐射功能与作用。“三区”是:大珠三角的北部城市功能拓展区;南部滨海功能拓展区;中部产业功能拓展区。“三个都市圈”是:以广州为主体,佛山、惠州、肇庆的中心都市圈;以深圳为主体,东莞和惠州南部组成的东部都市圈;以澳门、珠海、中山、江门组成的西部都市圈。“五群”是:莞深高速公路沿线城镇产业群,京广铁路沿线城镇产业群,惠澳大道沿线城镇产业群,105国道沿线城镇产业群,江肇江珠高速公路沿线城镇产业群。
(二)
大珠三角经济区发展的战略原则取向是建立粤港澳经济一体化。如何建立粤港澳经济一体化,要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1)粤港澳经济一体化,必须在“一国两制”框架内开展,同时又必须在突破现有的经济关系框架的基础上进行。即在政治层面上,要严守“一国两制”的前提,在此前提下构建粤港澳新型的合作框架,在“一国”下扩大区内的贸易自由化,扩大合作的领域;在“两制”的前提下使用某些特权和优惠待遇,充分发挥港澳地区的政策优势,促进区域内经济建设的全面发展。
(2)粤港澳经济一体化,不是一个行政上的概念,不能用行政手段来解决经济一体化的问题,必须靠民间的推动和政府间的有力协调和紧密配合,靠法制的管理,有效地开展。大珠三角经济一体化,不是三地的合并,而是在大改革、大开放、大发展中强化合作;在区域内的整合中靠政府的协调,在经济利益互惠互利中,靠民间的推动。
(3)粤港澳经济一体化,必须建立在利益一致的基础上,整合产业结构。要做好基础设施的衔接。如在港口建设方面,香港的葵涌、深圳的盐田、珠海的高栏等港口都要互相促进、协调发展;在航空港的建设上,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珠海、汕头、梅州、湛江等机场也必须加强协调与分工,在合作中互利,在发展中共赢。除了大型基础设施外,广东与港澳还要加强商贸、旅游、物流、环保、金融、信息、法律、谘询等方面的紧密合作,共同发展现代化的各产业和各行业。
(4)粤港澳经济一体化,必须有一个好的发展环境。大珠三角区域社会各界都要努力完善投资环境,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生活环境与人文环境,我省的企业要牢牢地树立“三信”观念,即信誉观念、信用观念和信息观念。在企业内部建立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理念与行为。要更新经营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开拓市场空间。同时,应不断地完善粤港澳三地政府间的磋商机制、专业部门的协作机制、利益集团的沟通机制、经济信息的即时发布机制、研究机构的交流机制和重大项目的谘询论证机制。
(5)粤港澳经济一体化,必须优化资源配置,抓好战略整合,实现跨越式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是我们应对国际竞争的根本途径。抓好区域内的战略整合比追求经济总量的扩张更具建设性,有深远的发展意义。同时,区域经济的整合也会带来经济总量的扩充:如我国大陆的国内生产总值2002年名列世界第6位;如果加上香港和台湾,总量达到15319亿美元,上升至世界第4位。目前,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强,跨区建设规模不断扩展,城市带的发展日益扩大,但我们也必须看到,恶性竞争、产业同构、重复建设的现象仍十分严重,也导致了资源浪费、规模效应低下。如果大珠三角区域合作中能探索出一条战略整合的有效途径,将对我国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大珠三角区域愈来愈是一个历史性变革的先导,它不仅对粤港澳经济进行战略重组,还会促进我国区域合作战略的发展,推动泛珠三角的区域合作,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且对全面提升大珠三角的经济管理水平,采取高效的机制,抓住历史的机遇,实现区域内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展是一个辩证的过程,是外部矛盾与内部矛盾的互动与统一,但通过战略整合、制度创新、突破"瓶颈",创造新的更高的发展平台,这就获得了"后发效应",从而实现跨越式发展。
(本文写于200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