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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水文地质编图问题①


  水文地质编图是水文地质工作中一项经常的、大量的科学研究实践活动。它是总结对地下水的大量调查研究成果,反映地下水的特征及其在空间上的分布、埋藏、形成和发展的规律性,从而为地下水的兴利除害提供依据的一项重要手段。尤其是区域性的水文地质图,在当前大力贯彻毛主席的“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国民经济发展总方针的时候,更有着战略性的重要意义,可以为领导部门部署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但是,关于水文地质编图的理论迄今尚未完善地建立起来。关于编制水文地质图的原则、方法和技巧便成为经常热烈讨论著的一个问题。这里,想在1965—1973年以来几次参加吉林省农业区划和编制吉林省水文地质图的一些经验和体会基础上,并参照国内外的情况,就水文地质编图中的有关问题提出不成熟的意见。由于水准有限,错误在所难免,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在讨论之前,简单地谈一个水文地质图的分类。目前流行的分类,众说纷纭。大家知道,水文地质学是地质学的一个分科,也是地学的一个分科。因此,水文地质图与其他地学学科中的图件有其共性。考诸自然地理、地质、地貌等学科的图件,按其内容和性质可概括为三大类:类型图、区划图和要素图。因此,水文地质图(或称地下水图)也可分为:

  1.地下水类型图(或称地下水分布图)

  按用途和目的还可进一步分为:①一般性的,即普通水文地质图;②专门性的(或专项性的),如潜水水文地质图,自流水水文地质图、农田供水水文地质图、矿区水文地质图等。

  2.地下水区划图,也可分为一般性的和专门性的。此外,有一些规划图,按其性质可归人本类之列。

  3.地下水要素图,如等水位线图、水化学图等。

  此外,本文所讨论的问题,一般说来,可以不严格受图的比例尺的限制。

  一、关于普通水文地质图

  普通水文地质图,或简称水文地质图,或目前流行的所谓“综合水文地质图”,如前所述,应该是属于一种类型图或分布图。那么水文地质图上的基本单元应该是什么呢?水文地质学是研究地下水的科学,水文地质图上的基本单元就应该是不同类型的地下水体。但是长期以来,传统地却把这种单元叫作“含水层”,后来又发展为“含水岩组”“含水岩系”,“综合含水层”,“含水建造”等等。这些“层”、“组”、“系”、“建造”等单元的划分基本上是在地质图上加一些地下水的符号,从而常被讥为“地质图加水点”。不能突出地反映地下水的特点。尤其是在某些地区,例如,被风砂和黄土覆盖的平原区,按地质图的方法只表示出露地面的沉积物,因此从这些图上只能得出缺水乾旱的印象。实际上地下往往蕴藏着丰富的地下水。实践要求我们抛弃传统的方法,而把那些有重要意义的地下水表示出来。

  毛主席教导我们:“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物件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物件”。“如果不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就无从确定一事物不同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特殊的原因,或特殊的根据,也就无从辨别事物,无从区分科学研究的领域”。

  很明显,“层”、“岩组”、“岩系”、“建造”这些东西都是地质体,是按时代、成因、岩性划分的,是地质学研究的物件。地质体所包含的特殊矛盾是地质学研究的物件。地质体所包含的特殊矛盾有:时代、成因、产状、含矿性等。地下水体所包含的特殊矛盾有:水量、水质、埋深、水头等。地质体是地下水存在的介质和环境。正象矿体和围岩的关系一样。当水文地质学把地下水作为研究物件时,地下水以外的东西都有是环境、因素和条件。这些因素有:地质构造、岩性、地貌、气候、水文等。诚然,水文地质学是以地质学为基础的;水文地质图是要以地质图为基础的;地质问题解决得愈好,愈有利于水文地质问题的解决。地质因素对地下水来说往往是很重要的一个因素。然而,却不是唯一的因素。把地质因素作为唯一因素来划分地下水单元;或单纯按地质图编水文地质图就是没有区分地质体和地下水体所包含的矛盾的不同的特殊性。所编出的图就不能突出地反映地下水的特点。

  地下水本身的性质是内因;其它因素是外因。“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例如,因为地下水有流动的性质,所以当一个有孔隙的地层位于分水岭的顶部时便不能成为一个“含水层”,而只能是一个可以含水而实际不含水的地层。只有当“有孔隙”和“位置低”这两个外在因素同时具备后,并有一定补给来源时才能形成地下水。又如,因为地下水有溶解可溶岩的能力,所以,当具备可溶岩,岩石又有构造裂隙发育并有一定的地形条件促进地下水流动而不断与可溶岩作用,于是就形成溶隙与溶洞。后者又为地下水的贮集和运动创造了条件,于是形成了特殊的岩溶水。也因为地下水有溶解岩石中可溶离子的能力,所以,当地下水在岩石中运动时不断溶解各种离子,从而沿着地下水运动的方向不断改变其化学成分,形成各种化学成分不同的地下水。但地下水的运动又受地貌、水文、气候等条件的控制,因此由于这些条件的变化而在各地有不同化学成分的地下水分布。总之,我们看到,一定的岩性和地质构造条件对地下水的形成是一个必要条件,但不是唯一的和充分的条件。

  单纯按照地质时代,成因或岩性来划分地下水单元不能反映地下水特点的实例可以举出

  以下三个:

  ①在松辽平原中部,同是一个下更新统白土山组砂砾石层,由于更新世早、中期之间的地壳运动,在王府、伏龙泉、杨大城子一带被抬高而平铺于一个高台地的上面,为地下水的排泄创造了有利条件而使地下水位深埋。水位最深处超过60米。给当地群众带来了很大困难。而在这一带以西,该地层却被沉埋于60—肋米的深处,·上覆中更新统大青沟组湖相淤泥隔水层,形成了松辽平原中、西部最丰富的自流水盆地。按照含水层的时代、成因、岩性来说它们只能作为一个含水层,但为了突出地下水的特征,却应该按地下水的不同特点而分开。前一种称为“高台地深藏潜水”,第二种称为“下更新统自流水”,特别是第二种的边界,不是按“含水层”的边界划分的,而是按上覆隔水顶板的边界划出的。

  ②西辽河地区广泛分布着巨厚的中更新统大青沟组湖相地层。它表现为明显的相变:在开鲁以西为中粗砂及砾石;开鲁至通辽间为中砂,中细砂;通辽以东、以北为粉细砂与淤泥互层,太平川以北变为不含水的厚层淤泥。就含水层的时代和成因说同是—样。但据地下水的特征和开发利用条件则可分为:坨沼平原巨厚砂层潜水和坨甸平原多砂层地下水。前者水量极丰,后者较贫。在它的下面还有白土山组砂砾石,与它构成统一的含水层没有单独划出的意义。

  ③下辽河平原邻近渤海湾一带同是一个第四系含水层,海滨部分含的可能是原来海相沉积物中的或后期侵入的盐水。远海部分含的是淡水。从地下水的特点看显然可以分为盐水与淡水两部分,而难以用同一个“含水层”笼统概括。黄淮海平原也有同样的例子。

  由此可见,“含水层”这一概念应被不同特征的地下水体所代替。这不同特征的地下水体可称之为“地下水类型”。在教科书中已经从不同的角度对地下水的基本类型作了划分。例如,按照承压情况分为潜水(无压水)、自流水(承压水);按照介质特点分为孔隙水、裂隙水、溶隙水(岩溶水);按含盐量大小分为淡水、盐水、卤水;按成因(起源)分为渗入水、沉积水、凝结水、原生水等等。我们这里所说的地下水类型是更广义的,结合各地具体情况在上述基本分类基础上加以引伸,作更广泛、更灵活的分类。

  由于各地自然情况不同,所经历的自然过程不同,因而形成各种特征不同的地下水。在一个被研究的或大或小的地区内,地下水的特征总是千差万别的。“差异就是矛盾”。地下水特征的多方面差异就是许多矛盾。“任何过程如果有多数矛盾存在的话,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起着领导的、决定的作用,其他则处于次要和服从的地位”。因此,在进行地下水分类时尤应抓住每一种地下水的主要特征。而地下水的某一主要特征又往往受某些自然因素的控制。例如,水质不好可能由于地处乾旱盆地之中心或海滨;水量大可能由于岩石渗透性好或补给来源充沛;水位深可能因地形高等等。因此,在分类时又可以以主要控制因素和(或)主要地下水特征或要素作标志。地下水类型的命名也应反映出这种主要自然因素和主要地下水特征。例如:“高台地深埋潜水”,高台地就是深埋的原因;“扇形地极富潜水”因理解。一种理解所谓“综合”者,是综合反映各种地下水要素。根据这种原则往往机械地堆砌各种资料、符号和等值线等,致使图面负担过重,繁琐不堪,令人眼花燎乱,抓不住要领。“看事情必须看它的实质”。从实质上看,所有的“综合水文地质图”上最主要的内容就是划分了各种单元,表示了各种地下水的分布和埋藏情况。当人们根据各种特征对这些地下水进行分类(或划分“含水层”)时,人们就已经从质的方面把各种地下水加以区别和概括,即使没有注记各种要素的资料、符号或等值线等,这张图就已具备了普通水文地质图的基本特征和内容(事实上也有许多综合水文地质图上并没有这些注记)。只要这些图上的制图单元是各种不同的地下水体,这些图的性质就确定为地下水类型图。但是,我们也并不完全反对这种注记。适当地、有控制性地选择少量置于图上,确能起到补充图表现力不足,充实图的内容和方便读者的作用。正象地质图上常常标记一些岩层的产状以约略显示地质构造一样。但是这些都只能作为附带的、次要的内容,用以修饰地下水类型。实在需要,而且资料也很充分就可编成各种要素图,单独成图或作为主图的锒图或说明书的插图。或者根据具体情况,在划分地下水类型的基础上,进一步按埋深、水量或水质等要素将一个类型分为许多带或段,以表示地下水的规律及利用条件。至于究竟在图上要放那些资料,不必作硬性规定,应视需要和可能而定。又一种理解是,图的用途是“综合”的,不是针对国民经济某一部门的。其实,既然没有专门目的也就是一般的了,就没有用“综合”二字的必要了。还有一种“综合”理解为对大量实际资料的综合和分析研究。这是一种工作方法,不能成为图名的依据。再一种就是,认为综合水文地质图是同时表示自流水和潜水的图件。正如许多同志已指出的那样:潜水和自流水在形成上常常密切联系难以分割,例如我国许多大型中新生代凹陷平原往往既有丰富的潜水,也有丰富的自流水。潜水和自流水的兴利除害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不可偏废。因此,除特殊需要可单独分别编制潜水和自流水的图件外,一般情况有可能,也有必要把二者同时反映在一张图上。这种图也就是一般的水文地质图。所以,为了避免混乱,最好不用“综合”二字。

  图是—种表达方式,但不是唯一的方式。图对于空间分布或埋藏情况的表达能力比较强,但对—些概念性的、逻辑性的规律表达能力较差。因此,不能认为图是万能的,还必须有适当的文字说明。文字说明过多,动辄数十万言,搞烦琐哲学是不好的。但,过于简单,走上另一个极端,不说明问题,也是不行的。必须内容充实,文字精练,图文并茂,相辅相成。

  由于图上要同时表示潜水和自流水,甚至要表示两层以上的自流水,这就需要采用多层图例。一般情况下,以普染底色法作为第一层景表示潜水,以花纹底色法或晕线符号法作为第二、三层景表示自流水。但有时也可反过来,其目的主要是突出作为主要开采对象的那一层水。以松辽平原中西部为例,从地面向下有三层地下水:最上面20米以内是“盐沼平原高氟潜水”,水量小,含盐碱多,含氟高,形成盐碱土和氟中毒病害,在农业和环境保护上都是不利因素。60—100米深度内是“下更新统自流水”,质优,量丰,是农田供水和防氟的主要开采对象。最下面,100—150米深度内是“新近系自流水”,是农田和工业供水的后备水源。我们以比较醒目的普染底色表示下更新统自流水,以突出开采物件;以不明显的晕线符号或界线法表示作为后备水源的“新近系自流水”,以稀疏的列点表示贫劣的汗水。

  那么能不能只用一种图例同时表示这三层地下水呢?把这三层水合成一个“综合含水层”或理解为某种“水文地质类型”(未必和沈树荣同志所说的水文地质类型一样)。或说只要在水准方面上划分,不要在垂直方向上划分。用通俗的话说只要“切块块”不要“削片片”。这要看情况,在某种特例时,例如,当三层水的分布界线完全一致时,,或在研究的初级阶段,可以概略地认为它们的界线一致时可以这样作。但当它们的分布界线不一致时就不好办了。假定某地有三种地下水,埋藏深度不同,分布范围也不尽一致。就会象红、黄、蓝三元色,可以配出七种色一样,在平面上显示七种情况。如果单纯用“切块块”的方法,用七种图例来表示,不但在方法上是繁琐的,在理论上也是不合适的。因为它人为的把在水准方向上性质相同的同—层地下水加以割裂,很不自然,因而不能更好地表现自然规律。所以在划分地下水类型时,应该既允许把同一地层(或含水层)根据地下水特征的变化在水准方向“切块块”,又允许在垂直方向上划分出不同的地下水层(即“削片片”)。这样就更全面,更灵活了,足以应付任伺情况。

  采用分层分类,分层图例还可以解决一个矛盾。即剖面图和平面图图例不一致矛盾,使二者可以采用同一套图例。

  在图例色谱的设计上则广泛运用色相学的原理。例如质优量丰开采方便的主要地下水源用冷色(蓝);水量小,埋藏复杂,开采困难的用热色(红);量贫质劣的坏水用暗淡的颜色(如灰色);介于这些中间的用各种过渡色。这样就可以一目了然地表示出区域地下水的规律性。

  必须指出,说既允许“切块块”又允许“削片片”并不是在任何比例尺的图上,任何地区都有要既“切块块”同时“削片片”。而应视自然情况、研究程度等具体情况而异。

  最近流行了一种“突出水量法”,即以水量为唯一标志进行分类的方法。可以说也属于一种类型的图件。但是,一般地说,以单一标志进行分类是有其局限性的,难以反映出复杂的自然情况。而本文所说的,以多种因素和特征中的主要者为

  标志对地下水进行分类的方法就具有广泛的灵活性,为人们因地制宜地、创造性地编出各种各样反映实际情况的图件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二、关于地下水区划

  水文地质区划或称地下水区划,是区域地下水研究的高度综合与概括,是对区域地下水特征和地下水规律的总结性反映,也是把地下水科学研究成果运用于改造自然的生产活动的一座桥梁,为兴地下水之利和除地下水之害的规划和措施提供依据。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高涨,“以农业为基础”方针的贯彻,为了有计划地建设稳产高产田、实现农业四化(机械化、电气化、水利化、化肥化),在很多省份已开展了大规模的、群众性的农业区划工作。不但作了省一级区划,而且作了省二级(专区级)、三级(县级)区划。个别地方还作了四级(公社级)和五级(大队级)的区划。为了大力支援农业,地下水工作者积极参加了农业区划工作。作为农业区划的一个专案,农业地下水区划工作以空前未有的规模在全国各地展开了。因此,制定地下水区划原则的要求也就更加迫切了。

  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科学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地下水区划也不例外,区划必须根据各区地下水兴利除害方面的差别性,因地制宜地指出每一区地下水兴利和除害的不同方向和措施。往往,不同的生产部门对地下水有不同的要求。例如:工业对地下水的要求主要是供水水源问题;农业则不同,除水源外,还要求区划解决土壤改良和排涝等问题;防治地方病则要求说明致病和坏水防病好水的分布和埋藏情况。因此,不同的目的不同的生产部门在同一地区区划的内容和要求不同,其分区也不会完全一致。一般性的或所谓“综合性”的区划则必须照顾到各方面的要求。这就是不能为区划而区划,必须有明确的目的性。必须从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的要求出发,经过调查研究的科学实践,最后把地下水兴利除害的方向和措施落实到每个区上。区划所提的资料必须是可靠的,对生产有用的;所提措施必须切实可行。这便是区划的第一项原则。

  地下水是区域自然地理—地质要素之一。各区域的地下水特征是在各种自然因素(气候、地貌、地质、水文等)以不同强度和不同方向交互作用下经历了各自发展的历史而形成的。因此,一个区域的地下水特征是自然历史的产物。地下水区划应该是对客观区域地下水现象和规律的正确反映。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提出地下水兴利除害的正确方向。

  由于自然历史发展的不平衡性,造成了区域的分化作用,使一个大的区域分化为地下水特征不同的许多小区域,小区域又进一步分化为更小的区域。每一个大区域之内的各小区域之间有着地下水特征大的共同性和小的差异性。因此,自然界不平衡发展的结果形成了许许多多大大小小不同等级的“地下水区”或“水文地质区”。这便是逐级进行区划的依据。

  和其他各种自然现象一样,自然界客观存在着的地下水区是千差万别的。如何认识它们之间的规律性,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就必须进行分析、对比和归纳、系统化的工作。正象生物学把物种分界、门、纲、目、科、属、种等,从而瞭解到各物种之演化关系与区别特征一样,水文地质学也应该对地下水区进行分类,而这一点往往被人所忽视,好象分十个区就是十种区,分一百个区就是一百种区,就区论区,不能进一步认识客观的规律性。实际上,这些区是可以和应该加以分类的。这种分类的物件我们称为“地下水区类型”。地下水区既有大小之别,地下水区类型就分为不同的等级。这便是逐级进行分类的依据。

  因此,地下水区划的第二项原则是:逐级分类与逐级分区相结合的原则。

  地下水区类型的分类也应该自始至终贯彻以地下水特征为依据的原则。地下水区类型和地下水类型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最大的区别是地下水类型既可以在水准方向上划分又可在垂直方向上划分,已如前述,既可以“切块块”,也可以“削片片”。地下水区类型则只能在平面上划分;不能在垂直方向上划分。在高级的分类和区划中地下水类型和地下水区类型基本上是一致的。例如:冻土带地下水、乾旱区地下水、山区地下水、平原地下水等。在低级的分类和区划中两者就往往不一致。尤其是当不同深度存在着多层地下水时,地下水区类型的划分主要在水准方向上进行,有时根据深部地下水的情况分区可以把浅部同一个地下水层划到几个区中去。反之,有时根据浅部情况可以把深部变化不大的一个地下水层划到几个区中去。

  前述的例子正好说明地下水类型和地下水区类型的区别。三种地下水类型组成了七种地下水区类型。

  地下水在自然界中不但在水准方向上发生分异,而且在垂直方向上分异。要反映这种客观情况就必须允许既能“切块块”也能“削片片”。由此也可以看出地下水类型图主要的任务是认识自然,反映自然。

  区划只要求表现水准方向的差异,只允许“切块块”。而且愈向低级的区划愈要考虑社会经济因素,即密切结合生产。因此,区划图的任务主要在于改造自然,利用自然。

  与前面讨论地下水类型图时一样,除特殊目的需要分别进行自流水和潜水的区划外,一般情况下宜合并进行。但区划究竟要考虑多大深度,取决于实际意义及勘探深度。

  一个区域的地下水特征往往包括很多方面,要简要地说明其特征,常采用一些标志。目前最广泛采用的是自然地理因素标志法。但是,不同研究者之间常产生很大的分歧。有的认为某一级一定要以地貌为标志,另一级—定要以大地构造为标志等。有的认为某一级以上用自然因素作标志,某一级以下用地下水特征为标志。应该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抓主要矛盾,以主要影响因素或主要地下水特征为标志。我们作的是地下水区划,不是其他区划。因此,不必拘泥于其他学科的严整性和系统性,不宜硬性规定,而应视具体情况采用起主导作用的因素作标志。

  至于低级的小的区划标志则往往要以某几项或某一项地下水要素为标志。需要密切结合生产实践的要求以地下水兴利和除害的条件和措施为标志。这时,本文所说的“地下水区类型”,即当在大比例尺图件上,比较低级的区划时,就相当于沈树荣同志所说的“地下水的开采类型”。

  很自然地提出了建立地下水分区命名体系的问题。

  目前,各家采用的名词十分混乱,很多名词是从外国生搬硬套来的。如省、州名词与行政区划抵触,很不相宜。考虑到我国民族语言极其丰富多彩,完全可能建立新的命名系统。初步试拟了以下的分级命名系统,称为地下水区的级称,由大到小依次为:地带、地域、地区、地段、地片、地块。或简化为:带、域、区、段、片、块。其中带可作为全球性或国际性的或象我国这样的国家的一级区,它们常常是按气候分带性标志划分的。例如“中国区域水文地质概论”一书把我国分为七个单元,可以称为七个地带。域或区大致可作为省的一级分区。依次类推,到公社可以划分到片或块等或更小的单元。当我们赋予这些名词以专门定义时,就希望它们具有分类学上严格的等级地位。但有一些名词,例如区域、地区等,还可以自由运用不受等级的限制。此处试拟了一个各级区划使用区间和区划图比例尺的大致关系,示意。

  一般的,在一个区划图上分出二、三级就可以了,特殊情况下可以分到四级。有时需增设亚级,如在带与域之间增设“亚带”,在区与段之间增设“亚区”等。亚级是不常用的,只在大多数分区系统中发现个别区域需更加细分时才增设。正如生物学上的亚科、亚属等。有了这个区划分级命名系统就可以把全国各地的各级区划衔接起来。当然在非系统性的区划工作中不必硬性要求,可根据具体情况,自由运用。

  地下水区的命名采用三名法:地理位置名称+地下水类型名称+区划级称。例如:松辽+平原地下水+地域=松辽平原地下水地域;

  长白山十山地地下水+地域:长白山山地地下水地域;

  王府伏龙泉+高台地深藏潜水+地段:王府伏龙泉高台地深藏潜水地段。

  地下水区类型的名称最好反映分类的主要标志和地下水的主要特征。另外一种命名法是采用主要兴利和除害的方向和措施。如宜井区、非宜井区;井灌井排区、深井井灌区、浅井井灌区、深井防氟区等。这种命名法有很大的优点,实用性强。但适用于大比例尺的图件,小比例尺图件,使用此法有一定困难。

  兹以吉林省为例,全省跨越了“中国潜水区划”中的两个一级区,系按气候为标志分为两类两带:西北端为寒温带岛状多年冻土地下水带;其他大部地区为温带湿润半湿润季风气候地下水带。第二级区以地貌为标志在上述第二带中分为两类四个域:大兴安岭山地地下水域、长白山山地地下水域、辽西山地地下水域和松辽平原地下水域。第三级区在长白山区以大地构造为标志,南部为地台地下水区,北部为地槽地下水区。在松辽平原则以次一级地貌为标志分为:西部山前平原地下水区;南部黄土丘陵地下水区;东部黄土高平原地下水区;中部低平原地下水区。在最后这一区中又可分为三个段:西辽河坨沼平原巨厚砂层潜水段;松辽河间坨甸平原多砂层潜水段;松嫩盐沼低平原新生界自流水地段。在这后一个段中大部地区都可用下更新统自流水作为农业供水和防治地方病(氟中毒病)的水源。但有一些地区下更新统自流水水量较小,不能满足农灌的要求,需要启用深部的新近系自流水。据此,在这一段中又可以划分几个五级区(片)。依此类推,还可以按地下水开采利用的其他条件(例如:大安一带有造成打井困难的“胶结岩”分布)作为标志进一步作更细的区划。

  目前许多“综合水文地质图”往往把区划图和类型图重迭在一起,再加上许多地下水要素,致使图面负担过重,不如各自单独成图为好。区划图单独成图的还可以把一些地下水开发利用的条件和措施表示在图上便于生产部门利用。如果类型图上的图例设计得当,一个图内几个一、二级区的大致轮廓是可以一眼看出的。当然,如果类型图的图面很简单、区划分级也很少,只把区划的界线标在类型图上,亦无不可,可视具体情况灵活运用。但这种图仍然主要是类型图。

  ※   ※   ※

  由于我们的实践有一定的局限性。关于“地下水类型”和“地下水区类型”的系统分类命名和图例都有待进一步研究制定。文中所试拟的地下区划级称也是极初步的,有待检验与改进。

  张守信同志为本文编制了附图,付平同志清绘了图件,特致衷心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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