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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工业专业化协作系统合理布局的问题
吴永铭
城市工业专业化协作系统,是指在城市中,为共同制造某种较复杂的工业产品而建立起来的比较固定的专业化协作的企业群。这一企业群在城市中布局合理与否,对专业化协作的经济效果将产生很大影响。据作者对北京、上海有关情况的调查,特别是参加广州市计委一九七九年夏秋组织的工业调查,以广州缝纫机工业系统为典型,对其合理布局问题作如下探讨。
一、专业化协作系统形成过程的特征
专业化协作是现代工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我国许多大、中城市,机械、轻工、纺织和电子等工业部门,已经或正在组织专业化协作。其中,一些城市已建立了若干工业专业化系统,其形成过程,大体有如下一些特征:
1.从扩散零部件加工,逐步过渡到专业化协作。
我国一些工业专业化协作的初期,往往是从生产发展的需要而扩散零部件加工开始。比如,广州市缝纫机行业,1954年公私合营时,将原华南、丽华、大成三家缝纫机厂和二、三十家小厂合并,成立华南缝纫机厂,使生产从分散到集中。但随着生产的发展,用地、设备、劳力不足。因此,六十年代采取对外扩散部份零部件的办法,以增加生产能力。1965年对有关厂外企业进行了生产分工。至1974年,由于生产规模的急速扩大,又进行了一次更大规模的零部件扩散,并随着与零部件加工企业协作关系的巩固和生产的发展,逐步地、有计划地把整个生产过渡到专业化协作。这反映在布局上,协作企业显着增加。
2.从单一产品的专业化协作,逐步发展为多种产品的专业化协作。
工业专业化协作,起初往往是单一产品的生产,其后,由于市场的需要与生产能力的扩大,而常常发展为生产相类似的多种产品的专业化协作。如广州缝纫机工业,为了发挥其基础好,新产品试制能力强的优势,和取得国内市场的竞争能力,以及为了使产品能更好地进入国际市场,除大力提高产品质量外,还特别着重增加花色品种。这样,产品结构的变化将引起专业化协作相应的变化。如目前成立了普通家用机、轻金属多能机和工业机三个总装厂及其协作企业,形成一个新的多品种的专业化协作系统。这反映在布局上,总装及其骨干企业的用地、人力、设备又出现不足,必须相应解决。
3.从满足扩大生产能力的要求,逐步向降低生产成本的目的发展。
专业化协作,一方面可以扩大生产能力,另一方面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两者本应是一致的,但广州缝纫机工业系统的情况却不是如此,即其产品产量的总趋势是不断上升的,过去20年间,产量增长了5.3倍,但同期生产成本则降低很少,仅仅降低18%,降低成本的潜力远没有充分发挥。这有其各种各样的原因,其中包括布局上的原因。因此,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是当前一些专业化协作系统必须解决的一个首要问题,也是从布局的角度去加以研究的一个总的目标。
二、专业化协作系统的基本组织形式
目前,我国一些城市专业化协作系统的基本组织形式,可概括为“一个统一”、“四个结合”。
一个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管理是城市工业专业化协作系统生产本身的要求,是由其生产的复杂性所决定的。北京、上海等城市的一些专业化协作系统,已实行由公司或总厂统一管理。但广州缝纫机工业的专业化协作过程,曾一度忽视统一管理,使部分集体所有制企业演变成“小而全”,管理归街、区,以致调度失灵,加上部分企业分布得太散,难以形成生产统一体,使运输往返多,生产不易衔接。这是造成上述成本下降慢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正是值得从布局上加以探讨的。
四个结合:
1.主机厂与配件企业相结合。城市工业专业化协作系统,由于零部件加工的扩散或分工生产,出现一批配件企业,这是普遍现象。如广州缝纫机工业公司拥有三个总装厂(生产机头和总装)和电镀中心、铸造中心、设备后方等重要骨干企业共14个,此外,还有其他配件企业44个,即一共达58个,组成一个互相配合、相互联系的专业化协作系统。
2.中型企业与小型企业相结合。就广州缝纫机工业各协作企业规模而言,500~1000人的企业计5个,占系统中企业总个数的9%,200~500人的企业11个,占19%,即两者合计仅占28%,而20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很多,其中100~200人的企业17个,占29%,100人以下的25个,占43%,合计占72%。可见企业的规模构成是以小型为主。这是符合现阶段生产发展水平实际状况的。
3.全民所有制企业与集体所有制企业结合。广州缝纫机工业公司,1979年系统内职工总人数共10,926人,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8个,均属骨干企业,职工4,222人,占系统中总人数的40%;而集体所有制企业50个,职工6704人,约占60%。全民所有制企业在技术、设备上居重要地位;而集体所有制企业个数及人数则相对较多。
4.城内企业与城外企业结合。广州缝纫机工业,分布在城内的企业计39个,占系统企业总个数的67.2%;分布在城外本城市郊区的有2个,在花县、从化和增城等郊县的有8个,以及在南海、顺德、高鹤、新会、江门、台山、开平、恩平和四会等县市的企业9个,一共19个,占系统企业总个数的32.0%。它们形成了以城内为主、内外结合的空间分布形式。
四个结合是在专业化协作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总的看来,它扩大了生产能力和规模,对城市专业化协作系统的生产是有利的,是适合于我国现阶段实际情况的。但是由于初期计划性不够,经验不足,几乎凡是能够承担协作任务的企业,通通给包罗进来了,没有充分考虑企业的合理分布,使运输线路迂逥反复,这也是造成成本下降慢的重要原因之一,必须在布局上加以合理调整。
三、专业化协作系统的合理布局问题
对当前一些城市中专业化协作系统存在成本下降慢这一带有较普遍性的问题,上面已从布局上揭示其原因,对此,特就其合理布局问题提出以下几点看法:
1.城市工业专业化协作系统合理的空间结构,是要组成一个城市地域生产统一体。
城市的工业专业化协作与区域的工业专业化协作是有区别的。区域工业专业化协作,其企业分布往往跨越广大地区,乃至若干省、市;而城市的工业专业化协作,其企业分布主要局限于城市之内,至多涉及城市外围地区。
系统的与一般性的工业专业化协作也是有差异的。一般性工业专业化协作,其共同制造的产品较简单,协作可不固定,不必形成系统,涉及企业较少;而系统的工业专业化协作则是为共同制造某种较复杂的产品而建立的比较固定的专业化协作的企业群,企业是比较多的。
据此,很显然,城市工业专业化协作系统的各企业,在生产布局上应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生产整体。这一生产整体具有的显着地理特点是生产地域范围较小,企业空间分布配合较为紧密和协调,在空间结构上形成一个生产统一的、不可分割的、互相联系的城市地域生产统一体。这一统一体,从总体看来,类似一个由若干同心园组成的多层结构,其核心是公司(或总厂),第一层为总装及骨干企业;第二层为城内协作企业;第三层为城外协作企业。其园心具有一种引力,越近园心,引力越大。
城市工业专业化协作系统中企业之间的关系,大体可分为:(1),总装(成品)企业与部件企业之间的联系;(2),部件企业与零件企业的联系;(3),零件(或部件)企业与其工艺加工企业的联系。
充分分析企业之间的不同关系和联系,有助于专业化协作系统进行选厂布点。它要求首先确定总装及其骨干企业(铸造、电镀等)的位置,其次摆好重要零部件企业及围遶其周围的工艺加工企业,最后根据需要与可能条件,适当地布置城外的协作企业,有计划地把主机与配件企业、不同规模的企业、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城内城外的企业,在空间分布上统一起来,组成一个布点紧凑、运输方便、线路合理、有利管理的有机联系的整体,为降低成本创造条件。
2.运输是影响城市工业专业化协作企业合理分布的关键因素。
协作,需要把大量的零部件和半成品,通过运输最后到达总装企业,装配成成品。显然.运输的合理与否,是影响生产成本的关键因素。所以,衡量专业化协作是否合理的标准是:产品批量是否扩大,产量是否增加,并由于劳动生产率提高所引起生产费用的降低,能否超越于由于距离加大而增加的运费。如果企业分布所形成的运输关系,运距不太长,成本则可降低;反之,成本必然增加。这就是城市工业专业化协作系统企业分布合理与否的主要衡量标准。
从城内企业分布看,它包括上述城市地域生产统一体的第一、二层企业。
第一层企业,比如广州缝纫机工业,生产机头、总装的三个主机厂,采取相对集中,并与骨干企业——铸造厂、电镀厂、设备工具厂布置在一起,这一关键性部署是合理的。问题在于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尽管可以充分利用协作企业的厂房,然而对于主机厂和一些骨干企业的用地,如果考虑不周,就不能适应扩大生产的要求。广州缝纫机工业整个用地都很紧张,而其中总装及铸造、电镀等企业,更是拥挤不堪,路边仓库触目皆是,新产品的生产无立足之地。根据我们的调查和建议,目前已将附近方向不明、任务不足、长期亏损的机械行业的企业联合过来,并将附近污染环境而迁出的化工企业的厂房归并给该系统使用,达到扬长避短、发挥优势。但是,如果附近缺乏这些条件时,就必须另择新址建厂,这既不利于当前生产又增加运费。由此也说明瞭:从运输因素考虑,专业化协作企业必须留有适当的发展余地,尤其是总装及骨干企业。
第二层企业,比如广州缝纫机的弹簧摆梳托生产,九道工序竟然经过五个协作工厂,而且经东湖红旗机械厂共“四进四出”,运输往返,显然极不合理。因此,城内这层企业的分布,必须充分考虑零部件配套的关系及工艺加工的衔接,根据加工程序,合理安排,避免“几进几出”,尤其是铸锻和电镀中心企业的建立,与较多的企业发生协作,必须建立于有关协作企业的中心,以发挥其生产效率,减少运输环节,提高经济效果。
从城外企业分布看,它是城市地域生产统一体的第三层企业。按理讲,分布在城外的企业一般不宜过多,以利减少远程运输。但对既成现实的城外协作企业,在调整布局时,是否一律采取“舍外就内”、“舍远就近”的原则,通通弃置不顾呢?我们通过调查,不同意这种看法,认为对此必须进行具体分析。应区别两种情况,分别对待:
一是远而合理。比如,属于广州缝纫机工业专业化协作系统的佛山专区6间木材厂,它与市内广州木材厂及鱼珠木材厂平分三分之一的抬板加工。它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其主要原料——木材,由广宁县供应,抬板加工后,将抬板运广州,与将广宁县的木材直运广州,均可利用水运,两者所需运费相差无几。其中最远的恩平木器厂,虽距广州200公里,但它能包揽加工质量要求极高的出口配套的抬板,产品完全符合规格。可见,这是“远而合理”的。
其次是远而不合理。比如城外的花山墙岗磨光厂和花县大墙综台厂,距广州并不太远,只不过60~70公里,但市内大部分需要磨光、热处理、发蓝、回火及渗碳的零件均需分别运至两厂加工。这样,有的零件从公司发料至制成零部件交回总装企业装配,中间的加工过程通过城里城外,甲厂乙厂,几进几出,团团转,好象零部件“旅游。”这既增加运费,也影响零部件的质量。可见,这是“远而不合理”的。
两者相比,可以看出,一般完整的零部件(如抬板等),交由城外加工后,将成品交公司配套,特别是批量大的零部件加工,专业化可使其生产率提高,成本降低,以扺销距离加大所增加的运费,这在布局上是允许的;而某些零部件的阶段性加工,与市内加工相衔接者,除工艺阶段简单或必要者外,一般在城外加工,会增加运输往返,这种布局是不适宜的。所以,城市工业专业化协作系统的企业分布,主要应利用城内布点紧凑、协调的作用;如城外具备有利的条件,适当跳出城区,布置少量必要的协作企业,也是属于一种合理的地域生产分工。
3.当前城市工业专业化协作系统企业分布的调整。
根据城市地域生产统一体空间结构的客观要求,及其企业合理分布的关键是运输因素的论证,为使城市工业专业化协作系统的企业配置紧凑、协调,做到有利专业化,方便协作化,以及专业化与协作化的统一,结合其业已形成的特征和组织形式考虑,当前调整系统的企业分布,主要应考察其企业是否实行了专业化生产及其协作布点是否合理等两个方面。据此,可把系统的企业区分为四类:
(1)属专业化生产,而协作也合理的企业;(2)非专业化生产,而协作也不合理的企业,(3)属专业化生产,而协作不合理的企业;(4)非专业化生产,而协作合理的企业。
据此,结合有利于统一管理,其调整途径,当前拟按下列四种类型逐步过渡,即对第一类企业,统而不并;对第二类企业,并而不统;对第三类企业,又统又并,对第四类企业,不并不统。“统”与“并”,还须结合其它因素,实事求是地作出客观的确定,并在充分协商、妥善安排的基础上,把一些企业的协作任务撤销、转向。并根据发展的需要,采取联合的形式,扩充一些可以并、转的其他行业的企业,以增加生产能力,发挥生产优势。总之,通过调整,达到专业生产、运输便捷,协作有利,管理统一,形成一个合理的城市地域生产统一体的空间结构,以促进专业化协作生产的发展,并大大提高其经济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