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分类 出版社分类



更详细的组合查询
中国评论学术出版社 >> 文章内容

第九章 狂欢与危机——明代中晚期佛山、南海的木鱼



  由于明清木鱼书的说唱史料的疏缺和罕有发现,使木鱼学者在木鱼成长期的划分上,长久以来停滞不前。下面以第九章中的两处史料作为“家族与木鱼”和“百戏与木鱼”的历史语境个案,以诠释明代木鱼的狂欢与危机。

  一 大家族闺房里的狂欢和禁令

  被压抑后才能理解狂欢。

  作为说广东粤调说唱义意上的“木鱼”一词,在学术上宣称发现“木鱼”在文献上的最早记载,据我所知,共有二次。第一次是上世纪谭正璧先生在中国最著名的学术季刊《文学遗产》(1980年)所载《释木鱼》一文首次披露,他提出作为说唱“木鱼”一词在文献最早出现在广东南海籍明末诗人邝露的诗作,《婆候戏韵效宫体寄侍御梁仲玉》,作者写于明末崇祯十三年(1640)。

  在古老的农耕社会, 即使是一种日后牵动千万人民精神生活的大众说唱——木鱼,它的艺术生命诞生,当是以历史劫难作洗礼和带有一种叛逆性的另类文化而出场。

  跨入二十一世纪,佛山学者终于发现比南海邝露《候婆诗》更早出现“木鱼”一词的文献证据。据南海县佛山镇石湾《太原霍氏族谱》的“族训”所记载,显示出明代中期,木鱼说唱曾在珠江三角洲佛山社会十分流行,成为一种解放身心束缚的文化潮流和年青人的时尚娱乐。

  下面是《太原霍氏族谱》中有关霍氏八世祖霍庭槐的家箴廷训,其中在“养女之法”透露出明代中期佛山地区上层贵族子女的木鱼“家族危机”。迻録如下:

  

  《太原霍氏族谱》

  “ ……

  太原霍氏仲房八世祖槐庭翁   家箴録附    序载简端

  计开

  凡立家长,不拘年齿,……。

  凡家箴,每人手抄一本。……。

  凡男子十岁,不许入内,……。

  也足翁曰:“太公云:养女之法,莫教离母。女而离母,则闻恶言。见恶行廉耻心丧,丑行旋生矣。世人不善教子女,至十四五岁,听其姑姊妹,三五成群,学琶箫管,读木鱼邪调;日聚东家,夜宿西家;细声讲,大声笑,廉耻之心丧尽,势必冶容诲淫。一遇不遵礼法子弟,丑不可言矣。究至丑露祸生,父母悔将何及。或赔丑,或息讼,费财费产,玷辱祖宗,贻笑乡闾,何等可鄙可恨。我之子孙,读公之训,其可忽哉!”(上下凡涉及霍氏辈分均见《南海佛山霍氏族谱》和《石头霍氏族谱》,不另再注出处。原件为佛山市博物馆所藏。)

  上述《太原霍氏族谱》所记述也足翁忆及太公(槐庭公)所说的一段“养女之法”,清楚的说明瞭明代中期的木鱼说唱曾在珠江三角洲佛山社会十分流行,即使是上层社会,亦不免随俗。特别是大家闺秀,三五成群,喜好唱 “木鱼邪调”。

  槐庭翁,即 上文“太公曰”的太公,为霍氏八世祖,约明代中期正德、嘉靖年间在世。他所讲有关“养女之法……至十四五岁,听其姑姊妹,三五成群,学琵箫管,读木鱼邪调……”这一段原话,当是《太原霍氏谱》嘉靖十三年所録记的家箴,也足翁见家风日下,因而搬出太公家训,以期弹压族内青少年子女。

  也足翁,为霍氏十一世,槐庭翁(八世)曾孙辈。生于明末,曾为《太原霍氏族谱》纂修的前期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惜去世时仍未及完稿。他和槐庭翁(太公)都是痛恨木鱼说唱,视为邪调,以家训箴言扺御社会下层主流文化的侵蚀,坚决捍卫儒家正统伦理道德。

  至迟在明代中期,佛山上层社会的霍氏家族内部发生了家长们不愿意看到的道德文化危机。时逢中国东南沿海蓬勃发展的城乡商业经济〔包括珠江三角洲〕所带来的个性解放思潮,首冲佛山,这个荣赝中国四大商业重镇之一,正在崛起的新型市镇。槐庭公在家训中概叹“世人不善教子女”,酿成“丑露祸生”是佛山社会经济开始腾飞而急剧变化的一种反证。作为在明代中叶佛山第一大族——霍氏,负有领头羊使命的族长槐庭公,细致地观察到佛山大族内,若干年龄最危险的少女们(十四五岁),“听其姑姊妹,三五成群,学琶箫管,读木鱼邪调;日聚东家,夜宿西家;细声讲,大声笑,廉耻之心丧尽,势必冶容诲淫。”其大家族“礼法”之防火墙,荡然瓦解,如大堤被滔滔洪水所冲决。

  少女们自愿“听其姑姊妹”,表明民间的“个性觉醒”,波及城乡上层妇女阶层,人心动荡,无法挽回,其势汹汹迅猛。

  “细声讲,大声笑”,是因为霍氏妇女按捺不住内心的喜悦,仪容和内心回复人本性的无束缚状态,当然并不符合宗法家箴所规定大家女子之“妇容”;

  “日聚东家,夜宿西家”,“妇德”崩溃之速和荡决之势,已逸出本家族监管之范围,妇女参与自身聚会与社会活动,已无法禁止;

  唱“木鱼邪调”时,大小闺秀,三五共鸣。多少木鱼书,被读后彻夜激动的妇女泪水所溅湿。“私订终身后花园,金榜题名大团圆”。一本木鱼《花笺记》,多少少女不眠夜,深闺中忧郁难遣的“病梅”,变成了一枝窥园娇艳的红梅,愈加向往深宅高墙之外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渴望怦然心动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此种岭南沿海上下层社会同吋的兴盛的“木鱼邪调”风尚,正是与长江南北,大街小巷传唱的《桂枝儿》等民歌小调的时尚,作出争奇斗艳的呼应,形成一种与文学史上的先秦《诗经》和南北朝民歌千百年后的伟大历史回响,一个以下层人民为主,反映个性意识觉醒的大众文艺复兴运动正在中国东南沿海开展。

  岭南下层社会的木鱼书,居然能够潜移走进佛山明代上层社会第一大族的大门,占据霍氏贵族女子闺房的森严领地,造成家族礼教的崩溃和道德文化的危机。在当时社会,实是一件无法想象,令人震惊的事情,具有珠三角上流社会贵族子女文化转向的普遍意义和标志。这种典型意义的发生,必须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首先木鱼歌本身的艺术水平已经渡过了明初的草创阶段,而走向茁壮的成长期。文人之有识之士和乡间知识分子参加了木鱼书的创作,产生出如《花笺记》那样文字清新秀丽,对妇女具有吸引力的木鱼作品。

  其次是木鱼歌在岭南受到社会上普遍的欢迎,包括一部分文人的好评。久之,城乡的社会和大众开始形成了“唱木鱼”这样一种娱乐、宗教、劝善的文艺说唱新形式。

  再是这个以方言粤调说唱长短篇故事,又可短篇抒情的新品种,对大众来说,是使没有文化不懂诗词的草民,平添了一种比山歌,民謡进化程度更高而且有唱本,能以此抒发身心的精神文化形式。这个唱本又带来了文人可以参加和修改创作,草民又可以学习认字的新意义。

  再次,木鱼这种借宗教形式介入的社会新时尚,佛山的豪门对这种社会中下层认同的文化新势力,实际上分化为二种态度。一是对自家子女唱木鱼,采取默认的态度。一是如纺织、冶铁起家,明代佛山第一大族霍氏世家的八世槐庭翁,十一世也足翁,对发生在本氏族妇女群体聚唱木鱼,败坏家风族纪,既显得气急败坏,无可奈何,但坚决反对,并把这种精神道德性的严重危机和斥责,写在族谱上,留下箴言家训,警示后人。

  家训是家族内部治家方略,往往也是一姓氏族的道德精神和规范的文字传统。霍氏自始迁佛山一世祖,就十分重视家训,六世祖霍韬更是以“霍渭崖家训”,闻名岭南。

  霍韬,字渭先,南海县魁岗石头乡(现属佛山市禅城区石湾澜石镇)霍性族人,生于明成化廿二年(1486年)。明正德九年(1514年)会试第一,成“会元”。告归成婚,读书西樵山中。嘉靖初年(1522年),授兵部主事,历任少詹事兼侍讲学士、詹事兼翰林学士、礼部右侍郎、吏部左侍郎,出为南京礼部尚书。嘉靖十八年以太子少保、礼部尚书掌詹事府事。翌年,明嘉靖卅四年(1540年)卒于官。赠太子太保,谥文敏。

  《霍渭崖家训》(见《霍文敏公全集》)一卷十四篇,内有十四篇缄训。其中颇有“创新”之处是制定了“会膳”和“合爨”。所谓“会膳”,是指合族男女每逄朔望(初一、十五)集中大宗祠的一个大厅共膳。嘉靖五年二月六日,霍韬亲卒全族男女老幼,聚于大宗祠(已备新建的合爨厨)举行合族“合爨”,(《霍文敏公全集》《石头録》卷二。)并宣读《合爨祭告家庙文》,对宗族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举凡宗族人,无论士农工商、男女族人、均有一条伦理道德训条加诸其身,这是霍韬在整合宗族制度的一个创造。缄训告文中对违反族规的不良行为,声称受到天谴:其惩处却骇人惊闻:如听木鱼邪调之类就属于 “不守训矩,以丧廉耻,死为狗鼠。”其他违反家训则“俾哑其口”,“俾聋其耳”、“蛆溃其肠”、“天夺其魄”、“殒骨弃域”、“女絶子死”、“为鬼为蜮”等等。其诅咒和恐吓,对无文化的族人,尤其是妇女,具有相当大的族权震慑力。

  但仅过了几十年到了第八世的槐廷公,虽然会膳和合爨的制度,以及早上集体齐颂家训还在继续,但是霍氏各大小姐、姑嫂、妯娌……一旦听到了木鱼书,早把什么合爨、会膳、家箴、庭训抛到十万八千里的爪哇国去。《霍渭崖家训》在霍氏家族妇女们边嬉笑,边打闹,边唱木鱼歌之际,消失在人心解放之中,霍氏的高墙大宅之外。(为了更好理解霍氏家训,下面注释霍氏家族二个人物:▲槐庭翁,即家训“太公曰”之太公,为霍氏八世祖。《太原霍氏谱》所録记的家箴,据族谱时间为嘉靖十三年。可见槐庭翁必于明代中期正德、嘉靖年间在世。太公所讲有关“养女之法”这一段原话,当是也足翁编纂时有感忆及太公之言,作为槐庭家箴附録之补充。其余最“我之子孙,读公之训,其所忽哉!”应为也足翁本人之议沦。因推断 “太公”所言的“木鱼邪调”,在明代珠江三角州出现和流行的时间应为成化——嘉靖年间。

  ▲也足,即也足翁。为霍氏十一世,槐庭翁曾孙辈。生于明未,曾为《太原霍氏族谱》纂修的前期做了大量淮备工作,惜去世时仍未见及完稿。族谱纂修完毕时署康熙五十九年。)

  当然,霍氏家训这种对新兴“木鱼邪调”的雠恨和对族人子女严厉威吓与当时明代皇庭颁布的的文化政策十分合拍,也与广东地方当局对民俗和文风的查禁谕令精神和举措基本一致。其背后,透露出由皇帝〔中央〕——州县〔社会〕——乡镇——家族,这种无所不包,无人能逃逸的政治和宗法人伦教化系统对妇女的精神控制。

  明太祖朱元璋虽下层出身,却对宗法农业型社会的儒家道德教育传统十分重视。明初洪武十三年〔1390年〕,他和大臣探讨治民之道的时表示:    

  

  “治道必本于教化,民俗之善恶,昂教化之得失也……苟不明教化之本,致风俗陵替,民不知趋善,欲国家长治久安,不可得也。”

                                  (明太祖《大政纪》)

  

  朱元璋这段话无疑是有明一代对说唱文化实施查禁的总根据,但作为明代立国齐家的思想基础是却是性理之学,在岭南珠江三角洲占主流是以新会陈献章为首的江门学派。陈派讲究以静为主,讲求内悟,这种岭南道学和宋儒“存天理,去人欲”毫无区别,与明代查禁说唱文化,控制妇女,禁锢人心的政策思想完全一致。请看下列明代中期有关广东官方查禁和谕令,以及乡绅对待说唱的言论:

  ㈠  广东官方谕令

                《明魏校谕民文》之一

  

  “钦上差提督学校广东等处提刑按察司副史魏为与社学以正风俗事,朝庭以文德治天下,教化兴大平,本职钦奉敕谕……为父兄者,有宴会,如元宵节,皆不许用淫乐琵琶,三弦、喉管、番笛等音,以寻子弟未萌之欲,致乖正教。府县官各行禁革,违者治罪;其习琴瑟笙箫古乐器听。一、不许造唱淫曲,……违者拿问。……

           正德十六年十二月    日  

           

               《明魏校谕民文》之二

  

  为风化事,当职巡历南雄,孝按图志采访民风,略举所当禁革者。

  ……。

  一  书铺当禁之书:一曰时文,蠹坏学者心术,二曰曲本,诲人以淫。……

  委官宜责取各铺并地方总小甲邻佑结状,再划发卖前书,重治以罪再不许开书铺。……不许从外省贩卖前项书籍,私入广东境内,不时差官盘验,以诘奸弊。左仰南雄府抄按转行各州县遵行。

   〔録引明归有光编次《庄渠先生遗书》卷之九“公移”〕

  

  案、上述所力禁的乐器演奏、禁“唱曲”,禁广东“曲本”(怀疑是木鱼说唱之类。)……的官方文件和措施,是针对明代中期江浙一带民謡小曲和弹词兴起,人心渐变,风尚渐移广东境内而采取的。广东官方更是受到了珠江尽吹“江南风”的刺激而变本加厉。明成化年,首次刊行金台鲁氏的《四季五更驻云飞》民间小曲;嘉靖年间又有杨慎编刊《风雅逸篇》;万历再有吕坤收集刊印《演小儿语》,天启、崇祯时,已一发不可收,冯梦龙编大型小曲集《桂枝儿》和《山歌》,传遍大江南北。而且北方宝卷、莲花落、词活、涯词、陶真等说唱之风尚直吹岭南,风涌而至,这正是广东官员不断禁止和道学家们大为震惊的主要原因。木鱼歌〔书〕作为珠三角当地广府新兴的非主流文化,当属“淫曲”和邪调“曲本”之列,也难逃茶毒和查禁法网,这也是为什么明代广东弹词木鱼书留存到今天少之又少的缘故之一。

  ㈡   禁少年瞎姑及男瞽,弹唱曲词

  

  “……近有一等少年瞎姑及男瞽,弹唱曲词,描写佳人才子,苟合成欢,百般丑态,无不尽其情致,开少年子弟之情窦,动无知少女之春思,因而出了丑事。凡为家长者,断不可令此等人入门。不独杜男女之邪心,且可省无端之防范,于风俗人心,实有裨益。

                  〔《至宝録》“内篇”上“先贤格言”〕

  

  案、绅士和道学家们刻意制造的社会舆论,视说唱为洪水猛兽。

                      ㈢  恶少唱俗曲

  

  “歌謡曲者自古有之,惟吾松〔疑是松江县〕近年特甚,凡朋辈谐虐,府县举措,稍有乖张,即编成歌謡之类,传播人口,而七字犹多,欺人之处,必曰风云;而里中恶少,燕闲必唱《银纹丝》、《乾荷叶》、《打枣杆》,竟不知此风从何起也。”

  〔明 范濂云《云间据目抄》卷二“风俗”〕

  

  案:乡党组织与民约村规向为官方基层之依托,它与宗族之族规家法和社会舆论形成一经二纬,交织渗透,形成包括查禁说唱文化〔如木鱼书等〕的庞大网路。

                    ㈣  禁伪传佛曲

  

  “……私造邪书,伪传佛曲,捏惑四民,交通妇女,……毋得因仍弊习取罪招刑。”   

                      〔明 黄佐《泰泉乡礼》卷三“俗文”〕

  

                    ㈤ 乡禁唱淫曲

  

  “一、不许造唱淫曲,搬演历代帝王,讪谤古今。违者,上司定行拿下。         

         〔明 黄佐 《泰泉乡礼》卷三“俗文”〕

  

        ㈥  训子

  

  “编纂一伤化词传,准五过。”〔注:功过格上记五次大过〕

                                〔明 袁黄《训子言》〕

  

       ㈦  女训约言女戒

  

  “莫听说唱书,莫学弹唱。”

                            〔清 陈宏谋《教女遗规》卷下〕

  

        ㈧   训女

  

  “学识字,看正经书。目〔木〕鱼书不可到眼。汝父平生最憎人读目〔木〕鱼书,犯之不孝。”  

                〔清 胡方《鸿桷堂文钞》附《信天翁家训》〕

  

  按 :胡方生于顺治十一年,卒于雍正五年。字大灵,号金竹,广东新会人,诸生,广东理学家,人称金竹先生。受知于学使惠士奇。与何梦瑶、苏珥、罗天尺称“惠门四子”,为经学训义理之学。“貌似顾宁人,丰伟端厚”,以学行见世。象胡方这样僵化的理学家,父子同憎木鱼书,“理”所当然。有李文藻撰《金竹先生传》可资参考。另一方面,这里证实,“木(目)鱼书”一名(非“木鱼歌”)在清初正式出现。

                        ㈨   闺门

  

  “……妇女则不然,除勤俭和顺从,女红中馈外,不必令有学识。独有沿街敲鼓说唱之人,编成七字韵,妇女最喜听之。以其鄙俚易解,又且费钱无多……尤不可看戏文,听说唱唱也。闺门严肃之家,宜细防范。

                        〔清 李仲麟 《增订愿礼集》卷一〕

  

  上文所说“独有沿街敲鼓说唱之人,编成七字韵”,就是木鱼书。根据上述明清历史文献中整个正统意识形态和文化禁毁政策对说唱文化——弹词、木鱼、小曲所表现出的对立和敌视的态度,我们有理由把在底层诞生木鱼的身份性与城与镇市民和农民相对应,而作为社会身份定位,包括农村城镇中下层妇女形成了最稳定的特定女子读者核心群。基于这个事实和意义,因此,本书在开始第一章就将木鱼称作女子文学。

  二 血色宝卷

  “木鱼”与“邪调”两词在在明代历史文献的联缀,作为一种社会底层的另类文化的特殊名词第一次出场,时间在明代中期,而且以与封建宗法相对立的文化形态呈现在族谱内的族长家训的“养女之法”之中。这种另类文化究竟有什么身份性意味呢?这种被咒被斥之“邪调”内中有什么社会背景呢?木鱼这种的出生胎印——“邪调”,与木鱼的前世宝卷形成和成长的社会环境又有什么渊源呢?

  明初成化年间,官方雷厉风行地镇压了山西五峰山“邪教”〔白莲教〕。在查办过程中收缴了大量“妖书”,即白莲教的说唱宝卷。大概这是明代官方最初对民间宗教查禁的先声。因案情重大,朝野震动。先为官方《明实録》所记载,实际上民间早有所传。在明人朱国祯所着的《涌幢小品》卷三十二更是详细列出作为官方档案,在山西查抄的“妖书”八十八种宝卷目録,因篇幅过长,下面仅録一头一尾,列举几种:

  

  1.《番天揭地搜神纪经》;2.《金龙八宝混天机神经》……(略);87.《银城图样》;88.《龙凰勘合》。

  

  自白莲教反元,特别是有明一代至清,民间的秘密宗教,兴盛日炽,潜流四方。作为宣传教义的说唱宝卷〔其中包括大量故事型〕,不断在人口大量向岭南迁徙中随之在流布。前有白莲,后有无为、弘阳、黄天道、青莲等十数种民间诸教相继。因此,有多种所谓“邪教”的说唱宝卷,流入岭南和粤中毫不为奇(据我个人所知见,东莞民间现在还收藏有关八仙的宝卷)。无论珠三角各县镇曾流入是佛教俗讲,还是俗曲,还是各种宗教宝卷都笼统地可以说,是木鱼形成前身杂交的文化基因之一,若以宗教说唱宝卷文本与粤调宗教类型的劝善木鱼说唱文本相比:如木鱼《观音出世》和宝卷《观音出世》相对照,便可以发现:两者宗教性质完全一样,只是木鱼在文字上更趋于故事化、通俗化和本地化,而且用粤调木鱼腔广州话演唱而已。抛开专业眼光去看,普通人实难以分清早期此类本鱼与宝卷之区别。

  明清两朝镇压民间秘密宗教的基本政策都是:镇压。山西是佛山石湾霍氏的老家原籍,作为族内有人当朝居官一品大臣的霍氏家族(霍韬在嘉靖年间为太子太傅一品);而且明中和清初在南海和佛山的贵族集团又位列第一的族长——槐庭翁和也足翁,必然考量到朝廷在老家山西查抄“妖书”宝卷之份量,其政治敏感性自不同于当地普通大族。除了上述的政治因素之外,这三个先后族长更要面对宝卷、木鱼这些另类文化对上流社会的家庭宗法道德的隐患——对主流文化的侵蚀和引起的上层社会的道德危机,因而倍加警惕。

  综合上述,可以说我们所看到的岭南木鱼在明中期被卫道者们惊呼为“木鱼邪调”,惊心动魄地“出场”,其社会政治性和身份性的多层背景,其血腥气味和上层家庭伦理道德崩塌之景象,如历历在目,呼之欲出。

  三 百戏广场上的狂欢木鱼

  谭正璧先生在八十年代曾提出过,作为说唱“木鱼”一词在文献最早出现,是在广东南海籍明末诗人邝露的诗作《婆候戏韵效宫体寄侍御梁仲玉》,写于明末祟祯十三年(1640)。

  《婆候戏韵效宫体寄侍御梁仲玉》是一首记叙六年前元宵欢乐的五言古诗。内容记叙了邝露本人崇祯七年(1634)在广州元宵节,灯戏和百戏巡游的欢乐情景和感受。其诗题目内所谓的“婆候戏”即“婆猴戏”,语出王嘉的《拾遗记》:

  

  成王七年,“南陲之南,有扶娄国,其人善能机巧变化……,备百戏之乐,……,乐府皆传此伎,至末代犹学焉,得粗忘精代代不絶。故俗谓婆猴伎,则扶娄之音,讹替至今。”

  

  当时周朝这种来自极南边外来的婆猴戏,揭开了中外杂技交流史的第一页,繁育成数千年历史的——马戏,魔术和杂技。诗题上所谓“效宫体”是作者仿效南朝梁代简文帝艳丽的宫体诗风,意在以华美的文风来表现广州民间节日大型百戏的夜晚场景。

  诗题所说的梁仲元,名元柱,为邝露同乡绅士。曾为邝露在元宵夜鲁莽冲撞县太爷求情。

  事出诗人邝露在元宵夜纵马游赏,不意遇上南海黄县令出行的官车,因下马不及而被拘扣。诗人毫不在意,还潇洒地口吟越歌:“骑马误撞华阴令,失马还同塞上翁”,若无旁人。南海县令大觉失威。第二日出示公文教揭,斥邝危法。梁仲元求情不许,遂有诗人北上远游避祸之事。南归时,过扬州,诗人仍忆起六年前当夜元宵盛况,意与梁仲玉共赏,欣然赋诗。诗人在当夜观赏了和听到了多不胜收的“万舞”与“名讴”,虽然并无具体精确记録,却在有心和不经意之间,写下了一句:“琵琶弹木鱼”;留下了足够几代学人寻找明代木鱼真相的考证工作和遐想。

  下面以现代诗来演译五言古诗歌行体的方式,让读者感受一下明末木鱼的社会生态和发育生长在民间广场的原始态艺术:(限于篇幅,只选原诗十一行,译其大意)

  

  … …               … …

  蜃楼连绵着百里鲛灯,           (鲛市连玎海)

  鲸鳌龟蛇倚天而降。            (鳌岳擎天起)

  开郁的苏合香和醒酒的蔷薇水气味,(薫愁苏合香)

  在元宵的夜空弥漫久久不散。     (酒醉蔷薇水)

  啊,游人们——举起你的夜光杯!   (琵琶弹木鱼)

  啊,曲娘——弹起你的的琵琶伴引!(锦瑟传香蚁)

  啊,一起来吧,——唱起了家乡的南海木鱼!

  风吹云幡动,玉琴叮当悠扬;

  古礼、周仪、火把、铜鼓

  鬼头饰兽面,傩舞迎祭坛         (鬼面饰丹铅)

  云霞般流动的街道,             (仙袂飘纨绮)

  狂欢痴醉的城市;               (三条控似云)

  歌如浪,舞如烟,

  狂龙火凤星光转,

  神魔灿烂遍周天。               (九陌平如纸)

  澎湃的高潮燃烧到夜半宵分。     (宵分兴转酣。)

  … …。                          … …

  

  感受一下岭南几百年前元宵花灯的历史风貌吧!在灯彩火焰中……气势恢宏的炎黄神话人物,佛教和道教诸神,岭南地区的神话民间传说的人物异兽,傩舞祭祀……,中外交杂,浪漫而又神奇的魔术和马戏。与其说我们看到了一场明代广府一年一度的万灯博览,还不如说我们仿佛聆听到各省各地方民歌、名讴、曲艺竞歌的民间盛大总汇。这是岭南先民在宗法社会下劳动的颂歌,心灵祈愿的独奏和合唱。这种古老的合唱,包含着岭南世代的祖先对珠江流域大地的情感交流和原始祭礼的历史回声,以及丰收后先民的乐观、自信和艺术审美的展示。岭南最早的曲艺——木鱼说唱,就孕育和生长在这片深厚古老传统——广场文化的大地上。

  从《猴婆诗》内容可知:

  一、木鱼是一种明代岭南“生于兹,长于兹”,但又开放交流的广场艺术,明代各种节日的广场百戏艺术是木鱼的社会人文生态和发育生长的民间土壤。

  二、从诗中木鱼能与各地“万舞名讴”争艳竞歌和参照已发现明版木鱼歌唱本《花笺记》看,当是时,木鱼已是十分成熟的岭南曲艺说唱。

  三、我们惊讶地看到,至少在崇祯时,曾经作为宝卷和佛曲的法器,后又作为岭南最早的曲艺说唱的孕育与形成的标志物——木鱼(伴奏),已让位于更富有音乐性的乐器——琵琶。

  四 《花笺记》的两个明代版本

  《花笺记》是现存最古老的木鱼书,它和后继的《二荷花史》、《西厢记》《牡丹亭》等是木鱼发展史上清丽派最著名的作品。广东东莞人的俗语说:“要想颠,看《花笺》;要想傻,看《二荷》。”几百年来,梁芳洲和杨瑶仙“情爱好比海天长”的木鱼故事,在珠江两岸传唱不絶。

  《花笺记》事述明代一对官宦家庭的青年男女,先互相爱慕,以花笺传情,后几经艰辛和曲折,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后半部又加入了男主角为保家卫国,征伐外番(族)的大背景,反映了明中后期与外族连年战争的真实社会状况。《花笺记》文笔细腻、生动,写得深刻痛切,恳挚动人。陈汝衡在校订本的《导言》中指出:它的唱词具有诗歌的音节美,和谐美,但更自然、更通俗。语言不假雕琢而又洗炼通畅,富有诗情画意,韵味盎然。在描绘人物的欢乐和哀伤时,都以周围环境的景物,如月亮、花朵、鸟语等来烘托;人物心理刻画得质檏、纯真。这些都是明末清初的其他弹词作品所不及的,从而使它成为说唱文学的一部佳作。 

  《花笺记》早期版本有几十种,分属二个大系统。这里仅举出国内外几种(本书第二部分有专论,列举全面):

  

  ⑴ 《绣象第八才子书》法国巴黎国家图书馆藏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福文堂刊本;

  ⑵《第八才子花笺》,道光二十年(1840)闲情阁藏版;

  ⑶《新刻正本第八才子花笺》,英国不列颠博物馆藏咸丰六年(1856)考文堂藏版;

  ⑷《绣象第八才子书》,英国皇家亚洲学会藏;

  ⑸《绣象第八才子笺注》文畲堂藏版;

  ⑹《改良正字第八才子花笺》香港五桂堂本赵景深藏;

  ⑺《正字第八才子花笺》以文堂本陈汝衡藏;

  ⑻《花笺记》陈汝衡校订的《花笺记》;

  ⑼《花笺记》薛汕1985年校订本。

  

  《花笺记》于19世纪传入欧洲。1824年由英国人P.P.托马斯译成英文,1836年又由德国人H.库尔茨译成德文。德国诗人歌德在1827年2月2~3日的日记中记述了他读英译本《花笺记》的感想。德国学者认为歌德的诗作《中德四季晨昏杂咏》14首,很可能是受了《花笺记》的影响而写成的。

  德国著名的汉字家卫礼贤,在分析哥德写《中德四季与晨昏合咏》一诗的创造过程时说:“总括地说一句,哥德在写这十几首诗时是受看《花笺记》的冲动,心情是很不平静的。他把由那本书里所得到的冲动,放在脑筋里融化组合过。他接受冲动的态度是活的,不是死的。因为他能够鲜活地理解这些冲动,深深地钻进它的幕后,所以他的思想能够和中国的真正精神,直接地深深吻合。”

  1927年,青年时期就关注民间俗文学的郑振铎先生,在长沙“马日事变”的同日,忍痛离开中国,乘搭法国邮船阿托斯第二号远赴欧洲巴黎游学。从6月30日至8月21日,二十九岁的青年人每天用同样的步履量度着赛纳河岸,再经过法国皇宫和李查留街,然后一头扎进了巴黎国家图书馆。郑氏在钞本阅览室柯兰编目三种中国书目中,选取了四十二种在中国罕见的书籍,以二个月之功,考察和撰写了《巴黎国家图书馆中之中国小说与戏曲》的文献发现研究报告。慧眼识明珠,就是这篇开创了域外学术研究报告体裁的论文,第一次发现了明版木鱼书——《静净斋第八才子书花笺记》。

  郑氏在研究报告中说谈到《花笺记》明版的证据说:

  《花笺记》“首有康熙五十二年曾序,原曲作者不知何人……原文中所提征战事,每多缺字,如“奏旨征□,则缺□字。”原本以为明末之作。缺字当为清人之事,故入清时不得不铲去这些违碍字样。”这是行家判别版本之语。

  后来薛汕在1985年《花笺记》校订本的“前言·三”中,对判定为明版的证据又有补充:

  “《情子外集·后序》是朱光曾所写,与明帝同姓,因此不敢用朱名。”这也是据实。

  《花笺记》第二个明代版本,是由俄国的中国俗文学学者李福清发现的。1999年,李氏于台湾《汉学研究》第十七卷一期,发表了《新发现的广东俗曲书録——以明版花笺记为中心》一文。文中报告了1995年底,作者在英国及荷兰发现了日本学者所编的《木鱼书目録》所未收録的木鱼作品二十二种,其中最大的收获是发现了罕见的《花笺记》明版残本。李福清幷且从《花笺记》残本的捐赠者生平与的捐赠时间推断,认为此残本比郑振铎发现的明版《静净斋第八才子书花笺记》还要早。

  李氏在英国牛津大图书馆发现了书号为 St.Johm collchin4 的残本。残本中夹有两封信。信作者为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英国牛津大学图书馆汉籍管理员,信内容其中透露了包括《花笺记》残本为英国总教主Willam  Land 于十七世纪初赠给牛津图书馆的书籍。 

  李氏指出:Willam  Land,生于1573年,1621年去世。从1611年直至去世一直担任牛津大学校长,一生各热衷搜集种书籍与手钞本,乐此不疲,其中包括不少中文书籍。因而断定:从该书的内和容该校长捐赠的《花笺记》残本的时间为明版。这是李氏的第一条理由。

  李氏的第二条理由:此残本书名并无“第八才子书”。细细推敲起来,这条并不能成为主要根据,只能作为已知明版的一个辅证。十分简单,因为这一条否定了康熙五十三年静净斋第八才子书是明版,而书名又有“第八才子书”的事实。再是明代必不止一家出版《花笺记》,而清代在各个再版者再版时极可能在书名添上因时髦而添上“第八才子书”。因此,李氏这一条只适合于已知是原装明版,清代又不在再版时添上“第八才子书”那种情况。

  《花笺记》又名《静净斋第八才子书花笺记》,有康熙五十二年刻本。现在据东莞学者查明,书前所序者朱光曾和书内评语者钟戴苍为东莞人;“静净斋”,为钟映雪书斋室名;戴苍为钟映雪字。康熙五十二年刻本为钟映雪家刻本,此刻本内有不少清廷讳忌的词语,共182个字位被铲去,留有空白处,因而推断原版为明版。至于“第八才子书”,是钟映雪学习社会所传金圣叹把天下至书分为六个等级才子书而续上(1《离骚》2《南华》3《史记》4《杜诗》5《水浒》6《西厢》);而毛声山在金圣叹之名后又《琵琶记》为第七才子书,因而钟氏就称《花笺记》为第八才子书,为日后书坊产生十一排序的木鱼才子书排名序列( 《三国志全本》《好述传》,《玉娇梨》,《平生冷燕》,《玉簪记》,《西厢记》,《蔡伯喈琵琶记》,《花笺记》,《二荷花史》,《珊瑚金锁鸯记》,《雁翎媒》)而开创先河。

  (民国)《东莞县志》卷六八《人物略》十五有钟戴苍传,综合如下:

  

  钟映雪,字戴苍,梅村,东莞横坑人。生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少聪慧,七岁应童子试。钟氏博览群书,精诗词歌赋,不久与弟仕侯月补弟子员。稍长锺爱木鱼书、俗曲等俗文学。二十二岁左右,翻刻整理和点评明本《花笺记》,给予极高评价;又点评《二荷花史》,是木鱼发展史上的第一个重要人物。由于他思想行止与当时正统思想格格不入,一生连考不中。干隆元年(1736)“举博学鸿词,又举孝廉方”。钟氏已看破科举官场,均力辞不就。终于干隆三十三年(1768),八十五岁。着有《梅村文集》、《四吟集》、《情真集》、《倡和集》、《史传偶论》等五种。(参考东莞文史二十八辑《钟映雪佚诗辑》和《东莞县志》)

  

  郑振铎在1927年,他那篇把木鱼书和《花笺记》抬进大雅之堂的《中国文学新资料的发现》上,评价过钟氏:

  

  “(钟映雪)却有一个大功绩,为我们所应该注意者。圣叹尊《水浒》、《西厢》,与《离骚》、《史记》并列,即尊小说、戏曲与诗文并列;钟氏则尊《花笺》为第八才子书、与《水浒》《西厢》并列,盖即尊“弹词”体之作品与小说、戏曲并列,其功不在圣叹之下。实可以算是一个重视弹词的人,第一个重视粤曲的人。”

  

  《花笺记》在清代不仅名在江南,闻名天下读书人的李渔的芥子园,也曾出版过《花笺记》,就是最好的证明;而且跨过黄河而达京津,影响那里子弟书。前贤尽说淘真,弹词……影响木鱼书,如今却反说木鱼游过黄河去北京。请看下面一位子弟书专家对木鱼书和花笺记的评价:

  

  “这里(指上面引《花笺记》一段瑶仙思念梁郎的七言韵体)的语言颇有境界,优美藴借,与子弟书中许多女姓月夜抒情时的文词非常接近。大段的心理描写,情景交融的长段描写,都是以前的说唱艺术中几乎找不到的,而与子弟书相类。从这些例子上看,子弟书和木鱼书可谓是“君心似我心”,似出于一脉。”

  “有理由相信,南音木鱼书对子弟书的形成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许多学者谈到木鱼书时,都提到后来子弟书文词对它的影响,但作者坚信,先是木鱼书文词影响了子弟书,而后在清中叶之后,子弟书文书才影响了木鱼书,(子弟书许多唱词被木鱼书改编)。”(引崔藴华着《书斋与书坊之间——清代子弟书研究》第18页。)
最佳浏览模式:1024x768或800x600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