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回收利用是减少固体废弃物排放,实现资源再生利用的重要手段,是实行循环经济的必须利用的途径。随着珠三角地区加工业的发展,乡镇的可回收利用的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塑料、纸张的量大大增加,黑势力垄断强买强卖的现象层出不穷,甚至影响到中小企业的生存。为此,我们根据东莞的情况反映,专程去省供销社、省再生资源办瞭解情况,并一起到东莞市供销社、再生资源办调研。听取意见后,我们感到供销社作为从事废品回收的业务管理部门,长期以来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制定了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建立了广泛的回收网络,尤其是对回收站建设“四统一”的要求、对收购人员实行“八统一、四规范、五不收、三坚决”的措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值得推广。我们还瞭解他们正积极筹建废旧物资交易市场的做法,很有启发。
我们感到,为突破资源、环境的制约,走科学发展道路,必须走循环经济的道路。对于企业的可回收利用资源,既是废品回收的大头,也是实现利润的大头。为此,必须规范企业可回收废料的废品回收市场。我们建议:
1.建立实体性的废品交易市场。尽管废品回收作为特殊行业,但其市场准入条件却很低,即使有一些条件,也不能阻止独霸一方、强买强卖的现象出现。只有建立实体性的废品交易市场,在统一市场里交易,纔可以规范市场:它可以随行就市公布价格防止压价收购;它可以举行拍卖,使废料的价格得以充分实现,促进企业对废料回收利用的积极性;它使废品回收企业得到由企业出售的废料的增值税发票,使废品回收企业转卖废料时得以减少增值税,减轻废品回收企业的负担。这样的交易市场就是生产性服务业,是符合发展的产业方向的。鉴于各级供销社在废品回收工作中的作用,建议将废品交易市场纳入政府城乡建设统筹规划、按市场经济及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由供销社建设和经营管理。
2.鼓励企业直接向有再加工能力的金属加工企业进行回炉加工。他们签订的回炉加工合同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成本,给双方企业带来极大优惠,也充分体现国家对企业实行“循环经济”的支持。政府再生资源办公室理应给予最大的支持,可以让有再加工能力的金属加工企业通过登记进入废品交易市场,但絶不能借“废品回收经营权”而排斥“回炉加工”业务,单方面强调“废料必须出售”。成立废品交易市场后,金属加工企业通过登记进入废品交易市场,废料供应企业也通过登记进入废品交易市场,在市场统一管理下签订回炉加工合同。而废品交易市场可以根据企业的要求,按合同规定按时到企业运送废料和供应加工好的原料。既为企业服务,又可以强有力地对抗镇乡黑势力压价收购、下厂强买强卖,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3.供销社长期以来作为废品回收的业务管理部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以为再生资源产业的健康发展作更多的贡献,希望各级政府能明确赋予供销社再生资源相应的服务和管理职能,对其交易市场和示范园区建设给予立项,并在政策及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坚决贯彻“废品回收经营权不得承包,不得接受他人挂靠,不得转让和出租”的规定,坚决取消镇乡废品回收经营权的拍卖。
近期,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对东莞市建立废旧物资交易市场给予重视,指导工作,总结经验,及时加以推广;对于当前出现一些不规范的压价强买现象,要求各部门各尽其责,加以纠正。
(王则楚)
2009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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