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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CEPA框架下内地与香港经济的进一步融合


  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各经济体间经济融合的趋势愈发明显,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各国纷纷在世贸组织多边贸易体系下充分谋求自由贸易利益的同时,也积极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2001年,中国正式成为WTO的成员国,其经济发展与世界经济进一步接轨、融合。我国在认真遵守WTO规则的前提下,利用区域经济一体化这一WTO的最惠国待遇原则最大例外的规定,积极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2003年6月29日,中国内地与香港共同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CEPA),也正是在这一背景下的一种制度安排。
  
  一、CEPA的性质和政策意图
  
  区域经贸安排按自由化程度的高低可以分为优惠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和经济同盟等多种形式。从自由化程度看,CEPA是属于初级的区域经济合作形式,类似于优惠安排。参与优惠贸易安排的成员之间相互给予的贸易优惠待遇,可以不受其与区外成员签署的双边或者多边的最惠国待遇的制约,无须对区外国家或地区实行同样的待遇。CEPA的独特性就在于它是中国国家主体与其单独关税区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区域经济合作形式。
  
  香港与内地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很强,20多年来,香港与大陆形成了日益紧密的经济关系,无论是在贸易、投资、还是产业合作等领域,两地经济日益融合。入世前,香港在中国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仲介角色,是内地对外贸易主要的中转地,是外资进入中国的重要通道。由于中国经济开放度的限制,香港成为中国经济与世界接轨的重要桥梁,几乎在中国对外联系中占据了垄断地位。
  
  但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香港作为内地经贸发展的仲介地位逐渐式微。香港作为亚太地区重要的金融、物流、航运中心,其在中国内地对外经贸交流中仍充当着桥梁作用,但其“唯一性”与相对重要性已逐步减弱,仲介角色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因而,在WTO框架下如何重新确立香港经济发展的角色与定位,重塑其国际竞争力已成为香港经济持续发展过程中不得不解决的问题。确立一种一体化的制度安排已成为两地经济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CEPA的签署正是在这一意图下重构了内地与香港的经济关系,即更为紧密的经贸关系,以国家行为为区域经济合作做强有力的推动,以期获取内地与香港新的经济发展机遇,加快两地经济融合。
  
  二、CEPA的功能与效用分析
  
  (一) CEPA为香港经济的转型和发展带来了新机遇
  
  长期以来,香港经济的外向型特征相当明显,其对外依存度高,与欧美国家的联系紧密,因而当欧美经济发展趋缓,特别是美国911事件后,香港经济也陷入停顿之中。更由于遭遇亚洲金融危机及2003年SARS疫情的影响,香港经济发展更趋缓慢。因而,要对自发市场行为下的内地与香港的经济合作,予以一定的政策推动才能给双方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这一背景下,CEPA的签署成为中央政府提升香港经济地位的一种有力举措,正如外界称之为“送给香港的利是封”。
  
  CEPA的总体目标是:逐步减少或取消双方之间实质上所有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实现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减少或取消双方之间实质上所有歧视性措施;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在这一政策意图推动下,从2004年1月1日起,内地对原产于香港的273个税目的产品实行零关税,因而有人认为CEPA的最大受益者是香港的制造业,但我们要客观地考虑到,由于香港的制造业在整个香港经济中的比重相当小,仅占7%-8%左右,整个制造业从业人员也仅占总人口的10%左右,因而零关税的实施给香港制造业带来的关税成本节约的即期收益是相当有限的。也有人认为零关税会导致香港制造业的回流,但在CEPA效应的刺激下,香港制造业多大程度下能回流,能回流的企业数目是无法一时体现与判断的;且香港近些年来的运营成本不断上升,企业发展后劲不足,港资企业转而投资内地则多是基于利用内地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与丰富的资源为导向的投资,随着大量的香港企业在内地设厂,已形成规模效应及集群效应,单靠CEPA这一政策安排无法带动已北上的制造业迅速回归。
  
  因此我们可看出,香港从零关税中获得的关税节约和制造业回流的即期效益是有限的,香港能从CEPA中得到的最大收益在于服务业。香港的服务业占其GDP的85%,具有强劲的竞争力,2003年香港服务出口已达3503亿港元,其中对内地的出口占了将近1/3,约1000多亿港元,内地成为香港服务出口的第一大市场。同时由于服务业是内地的薄弱环节,市场不完善,缺乏竞争力,两地的差距使双方在服务合作方面存在较大的互补空间,因而香港服务业进入内地市场仍具相当的发展潜力。CEPA安排下促进香港服务业的发展才是其长期效应,将为香港经济的成功转型带来新的机遇。CEPA共开放17个专业服务产业,其将提前于WTO承诺时间表进入内地市场,或是突破地域限制,或是降低投资门槛。利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政策推动,一些高附加值的制造工序有望回流,这将进一步提升香港的经济结构,发展创意工业和打造香港品牌。香港可以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高新服务业,带动香港经济的转型。实现用新知识、新技术提供高增值的服务,追求卓越、素质和创意,实现向“四高”产业既高增值、高科技、高创意及高知识产权含量的产业转变。以CEPA为契机,进行第三次经济转型,成功向知识型经济型的自由港和服务中心方向转变。
  
  (二) 提前融入国际市场,提升两地的竞争力
  
  中国已是WTO的成员国,将会面临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而CEPA的签署意味着内地在入世后的开放进程中率先向香港全面开放。这样有利于内地企业学习、借鉴香港的成功经验、管理水准与规范化操作,在“一国两制”前提下,通过先行与香港经济体的合作竞争,提前适应WTO规则,在过渡期里就培养起企业国际化运作能力及抵御风险的能力,在竞合中培育出企业核心竞争力,从而提高两地经济全球化的参与能力,有力应对过渡期结束后的严峻挑战。
  
  在CEPA框架下,会吸引大量的外国公司特别是一些大型跨国企业借助香港平台开拓中国市场业务。一些海外公司为了利用“零关税”的有利条件,亦会考虑在香港投资,设立生产基地或者直接收购当地企业,以便符合“香港制造”的原产地要求。而且,会有更多的跨国公司来香港进行策略性投资以适应其全球战略需要,大举进军大陆市场。有望使香港成为我国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重塑对外开放格局的新平台,香港亦可借助这一契机,发挥其资金集散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为将成为世界制造基地的内地提供优质的金融、法律等服务,为香港尽快提升服务业、完成产业升级提供广阔的空间。使内地与香港在CEPA框架下实现优势互补、寻求更大的发展机会,实现双赢。
  
  (三) 粤港经济合作,促进大珠三角经济整合
  
  CEPA的受惠范围应该是整个中国内地,但由于香港与珠江三角洲地区有着良好的地缘优势和合作基础,因而如果能把握机遇,珠三角地区应该是CEPA最大的受惠地区,粤港合作无疑会成为两地经贸合作中最密切的一环,CEPA将给大珠三角经济融合以全新的推动力,成为CEPA框架下两地合作的一大亮点。
  
  粤港经济成功对接的实践表明了两地经济合作的基础较为深厚,截至2003年底,广东累计批准港资直接投资专案76944项,实际吸收港资达946亿美元。珠三角成了港资企业的制造业生产基地,是港资企业最集中的地区,有将近60000家。以深圳为例,港资企业占深圳外资企业数的80%,直接和间接通过香港的进出口占了绝大部分。随着粤港两地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两地的人员流动也趋于频繁。但在2002年前香港与内地在人流、物流方面存在严重的不对称阻隔,在CEPA的框架下,就可明显得看出解决这种不对称难题的政策意图:2004年1月起先期对273种港产产品实行零关税,内地对以上273种之外的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将不迟于2006年1月1日实行零关税,就基本上解决了物流流动存在的限制性问题;香港公司在内地设立零售企业的地域范围扩大到地级市,在广东地区可以扩大到县级市;允许香港永久居民在广东省境内设立个体工商户,且无需经过外资前置审批,降低了港资进入的门槛;内地允许广东省境内的居民赴港旅游,在东莞、中山、江门、佛山四市试点,最迟于2004年7月1日广东全省范围内的居民均可以个人身份申请进入香港旅游,人员交流的障碍也在进一步消除中。在这一系列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措施促动下,将对珠三角与香港经济一体化产生巨大的作用,使之结成更为紧密的经贸合作的战略伙伴关系,使香港经济更快地融入珠三角的建设中去,提升珠三角的整体竞争力;同时香港可利用背靠广阔内地腹地的经济优势,不断拓展发展空间。
  
  (四) 发挥示范作用,构筑大中华经济圈
  
  内地与香港之间的经济整合已经进行了二十余年,CEPA的签署预示了大陆与香港经济的进一步融合进入了制度化的阶段,这是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一个核心环节,内地与香港间构筑更为紧密的经贸关系,是两地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顺应历史潮流的举措。CEPA在两岸四地的经济合作与进一步繁荣中,发挥了示范作用,成为构筑大中华经济圈的起点。2003年11月17日,内地与澳门签署了更为紧密的经贸安排,向大中华经济整合的进程又迈进了一大步。这种不同关税区之间的紧密经贸合作关系的确立,也将对内地与台湾的经贸发展产生示范效应,推动两岸经济的进一步融合。
  
  三、我国有效利用CEPA良机的对策
  
  CEPA关键在于把香港与内地的经济合作与交流提升到制度化的层面,使两地生产要素的流动可以朝双向性与自由化的方向稳步发展。但是,对于中国内地这样的内陆性大国经济体而言,如何在“一国两制”框架下,与香港这个世界上最具开放度的自由港达成区域经济合作的制度安排,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创新。因而要寻求良策,以利用CEPA的先机获得发展。
  
  (一) 加强政策推动作用
  
  内地与香港经济一体化的实践第一次用制度化的安排使两地经济关系从天然经济联系向理性的协调与融合转化。这种跨行政区划的经济活动中涉及大量的政府协调和政策推动行为,因而要消除各种制度性障碍,解决体制方面的弊端和矛盾,才能更有效地利用CEPA为两地经济融合全面提速。
  
  1.进行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
  
  在CEPA框架下,内地与香港之间可以在政策引导下进行多种形式的磋商和合作。为推动两地经贸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可开展各种招商与贸易推广活动,如2004年1月至2月间,由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宣导的“香港澳门(内地)推广周”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巡回举行,围绕“京港澳经贸合作与奥运经济”、“沪港澳合作与长三角经济互动”、“粤港澳经济融合和泛珠三角建设”进行专案洽谈与行业交流,以两地合作的关键因素和新经济增长点为契机,积极寻求CEPA框架下的合作新机制,以期带动两地经贸合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香港贸发局在北京、上海、广州开通了免费“CEPA商机专线”,根据不同行业需求,直接连接相关部门,为内地企业提供一站式谘询和一条龙服务,协助企业充分利用CEPA良机,制定战略部署。内地也可借鉴这一作法,因为CEPA涉及范围广,种类繁多,这一举措有助于给企业提供直接的帮助与互动交流的平台。
  
  2.进行区域协调,充分谋求CEPA利益
  
  CEPA的受益范围是整个内地,各地均有机会在CEPA的制度安排下分得一杯羹,但应防止一哄而上盲目上马。应仔细分析本地区经济运行的特点,结合区位优势,确立在与香港经济合作过程中的定位与切入点,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战略,全面加强与香港优势产业的合作,加大对港资的招商引资和政策协商力度,整合内地在制造业上的成本优势与香港地区在服务业上的技术优势,以利用CEPA的契机进一步提升优势产业,发展地方经济。
  
  3.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 
  
  在CEPA框架下迫切要求各个地区加快培育区域经济发展的新机制,不断改善投融资软环境。要营造一个公平合理、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降低运营成本,以增强综合竞争力;构筑全方面的服务平台,建设高速效能的资讯系统以及安全防卫系统、便捷的交通网络与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下放审批许可权,简化审批程式,提高办事效率;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协调两地经贸合作的组织机构,为吸引香港及外资企业入驻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 增强内地企业自身的竞争力
  
  CEPA给广大的企业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但也对内地企业形成巨大的压力。因而企业更要苦练内功,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使自己与国际标准接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提高科技含量,推动企业创新能力的培养,不断拓展企业的市场行销观念,在与优势企业竞争的过程中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壮大自身实力。亦可加强行业协会的引导作用,分析CEPA框架下本行业的优劣势,进行具体的受益部门的前景分析,对企业提供具体的帮助与支援。广大企业只有充分寻求利用CEPA的对策,才有可能享受到更紧密经贸安排的好处,否则还很有可能面临被淘汰出局的尴尬状况。
  
  内地与香港签署CEPA,表明我国在整合“一国两制”下两地经贸合作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一大步,这不仅是合作内容的扩张而且是合作层次的深化,开创了两地合作的新纪元。这将从机制上形成新的经济分工与专业化合作体系,进一步促进两地经济的相互融合和双向交流。在CEPA框架下应充分谋求两地合作的新机制,抢占先机,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化带来的效应,推动两地经济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封小云,香港与内地:CEPA效益的思考,《开放导报》,2003年第7期
  
  [2] 陈可焜,香港经济与内地经济的融合-----香港经济的又一转型,《特区经济》,2003年第6期
  
  [3] 内地与香港CEPA协定文本和磋商纪要
  
  [4] 丁建平,CEPA-----中央送给香港“大礼包”,沪港经济,2003年第8期
  
  [5] 钟坚、李利梅,深圳与香港经济合作关系趋势分析,《特区经济》,2003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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