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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赐历到学历:中国历法在琉球的传播

  【摘要】十四世纪以来的朝贡贸易及文化交流作为外部刺激促使琉球逐渐接受并使用了来自中国的天文历,中琉之间的时间框架同步性不断强化。明廷自洪武五年起向琉球赐历,不过《历代宝案》的咨文表明,明前期向琉球颁赐的历书存在着时效性的问题。正统二年,应琉球之请,改由福建布政司向琉球来华使节交付次年历书,改善了时效性方面的问题。这种改变说明,在明廷向琉球赐历的过程中,琉球人注意到了这种时间制度的优点,明朝的时间制度逐渐对琉球社会产生影响。十五世纪中叶,琉球人开始有意识地吸收来自中国的历学知识和技能。历学在琉球的传承与闽人后裔有密切关系,进入十七世纪明显表现为子继父业的家学形态,这个时期的琉球人对来自中国的历法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明清之际,中国所用历法从大统历改为时宪历,时间制度方面的变化促使琉球人派遣多位留学生赴闽学习新的历学知识。琉球人迟至十七世纪已掌握了编历所需的基本方法,充分吸收了来自中国的时间文化。

  【关键词】中琉交流  大统历  时宪历  时间制

  中国传统历法依据天体运动制定,用以指导生产生活实践。由于历法对于时间的选择和安排产生影响,规定了个人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的节奏,故可以视为是一种人为建构的文化体系。历日又称历书,是这种时间文化体系的物质载体,历法所规定的时间标准依托其进行传播。

  这种源自中国的时间框架逐步向外扩散,周边区域的时间管理方式亦受其影响。明清时期,琉球在同中国进行经济、文化交流时接触到来自中国的时间秩序,并以此为基构建起了自己的时间体系,促进了东亚海域的时间逐渐趋同。

  关于明清历日域外流通及中外历学交流主要集中于李氏朝鲜,较少涉及其他域外地区。现有中琉文化交流的论著中虽然列出来华学历的琉球勤学生名单,但未深入论及他们在华所学知识及其对琉球的影响。虽然已有学者收集、汇总了明清时期颁历琉球的史料,对这一时期琉球社会所使用的历日进行了个案分析,但这些研究大多忽略了琉球群岛乃至东亚海域的历史语境。本文拟在前人研究基础上爬梳史料,尝试勾勒出中国历法传入琉球的过程。

  一、明廷颁历琉球

  明之初起,即着手颁历授时,制成大统历并颁行天下。《明实録》及琉球王府所编史书《中山世谱》记载,洪武五年(1372年)琉球中山王派遣其弟入华朝贡,获赐大统历日。彼时琉球内部存在着多股力量,中山入贡后,山南、山北也分别同明建立了朝贡关系。洪武七年琉球中山王再次派遣其弟来华,获赐大统历日。洪武十三年琉球山南王派遣其臣师惹等人来华,亦获赐大统历日。另据《明实録》,琉球山北王自洪武十六年起遣使来华,但目前尚不明确山北是否曾经获赐大统历日。

  琉球方面的外交史料集《历代宝案》收録了多份琉球同明廷礼部的往来资文,记録了明向琉球赐历的规格和数量。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十月,琉球中山遣使安丹尼结制来华贡马。洪熙元年(1425年)闰七月七日琉球中山发给礼部的资文显示,明向琉球中山王赐 “洪熙元年大统历日一百本,内黄绫面一本”,由琉球使者安丹尼结制“收领回国”。

  宣德元年(1426年)、宣德三年、宣德四年、宣德六年和正统元年(1436年)的资文中同样记载了琉球中山收领大统历日的事宜,赐历规格和数量与洪熙元年一致。宣德四年十一月十一日发给琉球山南王的资文亦言:“给赐琉球国山南王大统历一百本,黄绫面一本。”由此可知,明向中山和山南颁历时采用了同等规格。

  正德《明会典》记载了向藩国颁历的定制:

  “如琉球、占城等国,正统以前,俱因朝贡,每国给与王历一本、民历十本;今常给者,惟朝鲜国,王历一本、民历一百本。”

  据此可知,明颁给琉球的单本“黄绫面”历日应当是王历,且琉球获赐王历的现象并非孤例,亦见于朝鲜等国。

  正德《明会典》所载颁赐民历的数量为十本,与前引资文出入较大。《李朝实録》记载,永乐三年明赐给朝鲜“大统历日一百本,内黄绫面一本”。多种朝鲜史料证明,明向朝鲜颁赐历日数量固定为王历一本、民历百本。结合琉球方面的史料来看,洪熙元年至正统初年,明廷单次向琉球中山、山南颁历的规格应当与朝鲜等同。

  自永乐朝至嘉靖十八年(1539年),钦天监固定于每年十一月朔日进次年大统历日,若此日恰逢冬至或出现日食,则需改期,但不可晚于十二月朔日。因此,只有冬天进京朝贡的琉球使节才有可能在次年历日颁行天下后领到历日。明虽然规定了藩属国的贡期,但由于朝贡贸易获利丰厚,琉球常常一年数贡。若这一时期有多批琉球使团来华,礼部一般将次年历日交给到京时间略早于进历时间的正使。以宣德五年为例,九月十五日琉球中山使节佳期巴那来朝,同年十月六日魏古渥制来朝,十一月六日郭伯兹每来朝。钦天监照例于十一月朔日进呈次年历日,故由魏古渥制将赐给琉球中山的历日领回本国。

  琉球使节领历回国后,需要在发给礼部的文书中写明本国“钦遵领受”大统历日,以示奉明正朔。宣德二年十月,琉球中山使节阿蒲察度来华。宣德三年九月二日琉球中山王发给礼部的资文写道,近来已经收到阿蒲察度领回的“宣德三年大统历日”,并派使者漫泰来结制与使者谓慈浡也奉表文赴京贺次年万寿圣节。谓慈浡也于宣德四年正月十八日来朝贡马及方物,贺万寿圣节。漫泰来结制进京时间则晚一些,于宣德四年七月十日“奉表、贡马及方物”。因此,琉球中山告知明廷关于遵行大统历日一事的资文最晚于宣德四年夏到达礼部。

  从明前期数次赐历琉球的经过来看,明廷对赐历琉球的规格和数量作出了具体规定,琉球方面需要在回咨中说明本国已经“钦遵领受”。琉球人一定程度上理解了明朝的时间秩序,在对明贸易中有效利用了大统历给出的时间坐标。《历代宝案》存洪熙朝至宣德朝琉球中山王发给礼部的资文25件,以祝贺万寿圣节、正旦令节、长至令节(冬至日)等节日为由遣使来华朝贡的资文有6件。

  琉球在与其他国家的交往中也采用了明的时间框架。《历代宝案》收録洪熙、宣德年间琉球王发给暹罗国的资文17件,内容多为派使节“奉献礼物”及“收买胡椒、苏木等物”。这些资文语句并不自然,常有别字脱字现象,且抬头不当,说明写作文书者所具有的汉文知识是有限的。即便如此,琉球发给暹罗的文书系年均采用了明的正朔,这种作法显示琉球在同其他国家交往时主动选取了明的时间制度。

  二、明琉时间的同步化

  虽然琉球人已经开始使用明的时间,但由于琉球使节从京师返回本国需花费数月,故明廷所赐历日难以及时送达琉球。以宣德六年为例,这一年的历日可能是于六月至九月间到达琉球的。当年三月十九日,琉球国中山王尚巴志发给礼部的资文提到三件事:一是派遣谢恩使进京朝贡,二是请求明廷使用永乐宝钱收购苏木、胡椒等物,三是希望明廷能够下赐海船。这件资文中并未提及领到本年历日之事,由此可知此时携带历日的使者尚未扺达琉球。六月十日又发给礼部三道资文,但仍旧未提及大统历日。九月三日发给礼部的资文中终于提及收领历日事宜:“近准”礼部咨,收到使者魏古渥制带回的“宣德六年大统历日一百本,内黄绫面一本”,“钦尊领受施行”。由此可知,这批宣德六年大统历日只可能在该年下半年发挥应有的作用。

  琉球中山在永乐后期兼并了山北,又在宣德年间兼并了山南。《明实録》记载山北最后一次朝贡是在永乐十三年,而山南最后一次朝贡是在宣德四年。中山王尚巴志效仿中国,积极引入中国文物,琉球人开始着手解决大统历日的时效性问题。

  正统元年正月二日,琉球使节伍是坚来朝。同月十日,明廷“以大统历颁赐琉璃国中山王尚巴志,付其使臣伍是坚赍回”。同年九月二十四日的资文显示,伍是坚领取“正统元年大统历日一百本,内黄绫面一本”并返回福建后,由于担心修理船只导致迟误,故“转交先回船只使(者)义鲁结制等赍到本国”。

  比较《历代宝案》所收诸资文的内容,此次明廷赐历的规格、数量与洪熙至宣德年间的作法并无区别。不过,这一次琉球使节特地将历日交给先期回国的船只。同年九月二十四日琉球发给礼部的另一份资文更为清晰地揭示出琉球人此时已经非常清楚明廷所赐历日具有时效性,请求明廷准许琉球从福建领收历日,并希望拨赐专门用于运送历日回国的小料船只:

  “本邦自洪武年来至今,遵奉正朔,递年遣使,坐驾海船,装载方物进贡。多因经涉海道遭风,船只杠具致以损坏,延迟赴京。缘领奉历日回还,仍行赍到泊船处所,计料修理来船杠梖坚得,方得到国,切照将及半年,又次年方回者有之,为此未便理合,资乞具奏定夺,行下就近泊船处所福建给付历日,仍乞拨赐小料船只交付前来国人领驾,递年专行往来,专领历日,卑行回国,诚为便益。”

  正统二年六月五日,明廷同意由福建布政司向琉球来华使臣交付历日。《明实録》记载:“琉球国中山王尚巴志奏:‘本国各官服皆国初所赐,年久杇弊,乞赐新者。’又奏:‘本国遵奉正朔而海道险阻,受历之使或半载一载方返。’事下行在礼部,覆奏,上以冠服可令本国依原降者造用,大统历其命福建布政司给予之。”

  次日礼部发给尚巴琉球国中山王的资文写道:

  “查得每年给赐本国大统历,俱顺赴差来使臣领回检看。今称海道遭风,有延至半年及次年方到者,欲就福建给付历日,拨赐小料船只专领历日。缘小料船只海道风波不堪驾使,难准。所据历日合无行移福建布政司,每年于刊印历日内装裱一百本,遇有本国差来使臣领回检用。”

  根据这份资文,琉球使臣不必从京师礼部请历,可直接从福建布政司领取大统历日百本。不过,明廷并未同意拨赐小料船只,所赐大统历日仍需装载于原有船只带回琉球。

  上述礼部资文表明,正统二年六月明廷同意琉球使节改从福建布政司领取相应数量的历日。由于印制大统历日所需历样和纸张必须提早运送到各布政司,故琉球能够在当年冬天从福建布政司领到由布政司翻印的历日。与从京师礼部领历的作法相比,这样可以节省出沿贡道返回福建的时间。与前述洪熙、宣德年间的作法相比,正统以后明廷所赐历日的实用性明显提高。由此看来,明廷向琉球颁赐历日在早期欠缺实用性,随着时间的推移,琉球人主动请求明廷赐予时效性更高的历日。明的时间秩序对琉球社会产生更为深刻的影响,明与琉球的时间逐渐趋向同步。

  三、历学传入琉球

  大约在十五世纪中叶,琉球人对中国的历学知识表现出兴趣。成化元年(1465年),闽人后裔金锵(1432-1487)随琉球庆贺使团出发,前往福建学习历算之学,此事在琉球官方历史叙述中被视为“本国造历之始”。

  尽管琉球官方史书记载成化元年的远航是为了朝贺明宪宗登基,但《金氏家谱》却明言这支船队的目的在于“进贡”及“求钱”,即进行贸易、求获明钱:

  “二世通事讳锵。(中略)成化元年乙酉八月十五日,为进贡并求钱【当是时中山用中国钱】事奉使,为通事,随正议大夫程鹏赴闽,学造历法回国。中山之造历至此而始矣。”  

  金锵后人亦曾随使团赴闽学历。据《金氏家谱》,金锵曾孙金升(1510-1579)、金升长孙金应斗(1577-1614)分别于嘉靖二十八年和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赴闽习历。家谱显示,嘉靖二十八年是金升第三次前往中国,他一生随朝贡船只赴闽六次。因此,金升赴闽求学的经历也与琉球的朝贡贸易密切相关。

  金锵及其后人在闽地所习得的内容可通过这一时期闽地的历学发展情况侧面获知。明代各地设有阴阳学,司“占候、天文、晷漏,日月食则供救事”。琉球通贡原为泉州,成化年间改为福州。《八闽通志》载泉州府阴阳学

  “在府治南崇阳门内左巷,旧在府西北灵感坊内,成化二年,知府李宗学移建今所。” 

  福州府阴阳学的情况见于《闽都记》:

  “自谯楼折而东,为庄嘉公祠、阴阳学、金鼓房、断事司、都指挥使司、右卫指挥使司、屯盐道、芝山、开元寺、灵山堂。(中略)阴阳学,隶福州府,训术一员。”

  地方上除了具有一定的人才储备外,还有关于历算择日的书籍流通。建阳县儒学尊经阁于嘉靖十六年购入一批藏书,其中包括《天文赋》、《历府通书》等书。由此看来,金氏家族在闽学到的可能就是这一类的知识和技能。

  金锵、金升和金应斗等人在闽地学习经历进一步促进了明的时间文化向琉球内部渗透。虽然并无史料显示金氏家族是如何将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实践中的,但万历十九年闰二月琉球国中山王世子尚宁发给贡使的符文和执照显示,琉球人确实能够自行编制历日。据《明实録》,这一年明在三月置闰。《李朝实録》虽未明言当年闰在三月,但正月至四月朔日干支均与明一致,故朝鲜此年应当同样在三月置闰。日本此年为天正十九年(1591年),于正月置闰。该年琉球闰在二月,与明、朝鲜和日本均不一致,这可能是琉球人自行造历所导致的。

  家谱史料中无关于金应斗采地、俸禄等方面的内容,而其子孙的履历则在家谱中有更为详细的记载。金应斗在万历四十二年去世,同年其独子金庭辉(1601-1663)举秀才并开始执掌历法,四年后又拜授司历官,由琉球王府为其发放俸禄。庭辉掌管历法长达三十余年,其长子金守约(1626-1680)于顺治四年(1647年)接任司历官,于康熙十二年(1673年)退职,掌管本地历法亦将近三十年。与前人不同,家谱显示庭辉和守约并没有赴闽学历的经历。

  《金氏家谱》显示庭辉掌历法时尚不满十五岁,庭辉长子守约掌历法时也只有二十出头,故此职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很有可能为金氏家传。庭辉于顺治四年三月十四日去职,其子守约同日成为通事并开始掌历法。也就是说,在十七世纪初期或者更早时候,历学在琉球成为了一种子承父业的世家之学,由闽人后裔掌管。由于所需知识和技能具有专业性和稳定性,因此当这些知识及技能在内部积累到一定程度后,金氏族人无需渡海学习即可通过家传获得。由此可以推知,到了万历年间,历学在琉球表现出更为专业化的特征,造历之术从海洋贸易事业中独立出来,出现了专职负责历法的“司历官”。

  中国历学在琉球依托闽人后裔金氏一族进行传承,而这与历学的专业性和稳定性有着密切关联。迟至十七世纪前期,琉球出现了掌历之官,历学与海洋贸易事业分离开来。这些新的变化表明,明的时间制度更为深刻地影响了琉球的内部时间管理方式,琉球人已不满足于接受明廷单方面赐历,而是更为全面、主动地学习大统历日背后的时间文化。

  四、明清鼎革与时间体系更迭

  历学本为金氏家传之学,但十七世纪中叶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琉球国由来记》记载:

  “杨春枝古波藏通事亲云上,康熙四年乙巳十月奉王命,从司历官守约手登根亲云上学历法。康熙六年丁未,为历法渡唐,留闽四年,传授历法。同九年庚戌八月,奏请历书刻板,准此。而未及成功,次年八月不幸而死。杨春荣古波藏通事,康熙九庚戌,从兄春枝学历。至次年,春枝已亡,未传。故再学于金守约。康熙十二年癸丑,为掌历法,造历书。翌年刻板已成,行于国中。” 

  杨春枝于康熙四年跟随金守约学历,后受王命前往闽地深造,然而未能成功编制出历书便去世了。春枝之弟春荣先是随兄长学历,兄长殁后随金守约学历,在金守约退职后接任司历官,负责历书印制。从杨氏兄弟的经历可知,原本稳定传承的金氏家学出现动摇,来自其他家族的人开始进入这个领域,甚至出现了来华习历者。

  《球阳》记録了杨春枝入闽学历的理由:

  “明成化元年乙酉,王遣王弟尚武等表贺宪宗登极。此时使臣在闽,始学造历。而年久世远,有舛误。由是又令杨春枝入闽,复学历法。”

  由此可知,琉球人认为金氏家学“年久世远,有舛误”,故决定重新派人来华学历。

  此时中国正处于明清鼎革之际。晚明西学传入,给中国传统天文学带来新的刺激。崇祯帝曾命徐光启等人根据传教士带来的西洋天文学理论制定新法,但明从未施行此种新法。清廷引入这种西洋新法,推动中国的天文学计算体系由传统的代数学体系转变为欧洲古典几何学体系。“新法正历”从顺治二年使用,后受汤若望案的影响,于康熙初年一度废止。康熙八年,南怀仁任钦天监监副,清廷废古法,复用新法。直至清末,一直沿用西洋历法。

  琉球于顺治年间上表贺清开基。由于清廷改用西洋新法的作法实际上带来了中国传统天文学的转型,沿袭明制的金氏家学自然难以应对新的变化,琉球奉清正朔后出现了造历“有舛误”的现象。明清鼎革及时间体系更迭对琉球产生了深刻影响,琉球王府决定派人来华学习新法,试图消解时间体系更迭带来的混乱局面。

  然而康熙初年的历狱加剧了这种混乱。杨春枝赴闽学历时应当正处于清廷短暂废除新法的时期,待到他归国之时,清廷又恢复了西洋新法。杨春枝回国不久便去世,其弟春荣未能从兄长处习得相应的知识和技能,故跟随金守约学历并接任司历官。虽然杨春荣成功造历,但很可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久,又有一名叫作蔡肇功的琉球人受命赴闽习历。

  据《蔡氏具志家家谱》,蔡肇功于康熙十七年赴闽学习历法,康熙二十一年学成回国:

  “四代祖湖城亲方肇功,康熙十七年戊午六月为学历法事奉王命到闽,从薛一白而学历法,既此亦有年矣。于历法揣摩精传,至于康熙壬戌六月方得回国。是以掌历法而造大清时宪历颁行国中。”

  这个时期琉球人在闽所学内容可以从琉球久米村士族楚南家的旧藏文书《迪吉全书 算盈差缩差法》中找到痕迹。该书题记写道,“湖城亲方”等人曾经于“唐”记録并传校《大通书》、《节气时刻书》、《推日出入法书》等文本,成为琉球人造历的依据。《蔡氏具志家家谱》显示蔡肇功的位阶为湖城亲方,其赴闽学习的经历亦相合,故题记中出现的“湖城亲方”很可能为蔡肇功。题记所録书目均是历算、择日之书,这些书应当就是由蔡肇功等人从闽地携带回琉的。

  今存《迪吉全书 算盈差缩差法》从文本内容和行文格式判断应当由原先各自独立的两个部分拼接而成。第一部分以卷首“算盈差缩差法”为题,在解释用“大统历法”推算中积的方法时提及康熙十八年:“以历元积年在元朝辛巳年起,至大清十八年己未冬至止。”第二部分《迪吉全书》应当在明末清初之际形成,略早于第一部分。例如“定节气时刻法”条中出现了根据崇祯十六年(1643年)的数据演示如何计算崇祯十七年节气的例子。总体来看,这两部分文本的形成时间应当不晚于蔡肇功归国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部分文本都关注到了“大统历法”及“西洋历法”的区别,详细解释瞭如何用两种方法计算节气时刻,并分析了两种方法所得结果之差。由于金氏一族早已掌握了大统历法,因此这一时期琉球人赴闽学历的目标实际在于学习西洋新法,以便尽快实现与清的时间同步。蔡肇功在闽求学时,新旧历法之争已经结束,这也有利于他回国后成功造历并颁行国中。

  明清之际,琉球历学的家学式传承出现动荡,两位来自不同家族的琉球人奉王命前往福建学习新的造历之术。这种现象说明,当旧有造历知识和技能同新法之间有了出入,十七世纪的琉球人倾向于尽快消除这种技术层面带来的误差。琉球对明清鼎革及时间体系更迭的强烈反应显示,此时琉球时间已经同中国保持高度同步。最初可能仅在局部范围内使用的中国时间逐渐渗透进琉球社会,成为当地民众社会生活所依赖的时间坐标。

  赐りと学び:琉球における中国暦の受容

  徐仕佳

  【要旨】十四世纪以来、朝贡贸易や文化交流などが重ねるとともに、琉球は次第に中国の暦を受け入れてきた。明の中央政府は洪武五年から琉球に暦を赐っていた。しかし、『歴代宝案』の资文から、明前期の赐暦は実用性に欠けていたことがわかる。正统二年、琉球侧の愿いを受け入れ、福建布政司が琉球使节に来年度の暦を交付することが可能となった。琉球人にとって中国暦の実用性は増してきた。このような変貌が生じた背景には、明の赐暦行为は次第に琉球の社会に影响を与え、琉球の人々はこの顷既に明の时间制度の利点に注目していた一因がある。十五世纪の中顷から、琉球の人々は中国の暦学を学び始めた。琉球における暦学の伝承は久米村との关连性が高いといえる。十六世纪以降、暦学の家学化が进んでいた。この顷の琉球人は中国暦への理解を深めてきた。明清交替とともに、中国暦は大统暦から时宪暦へと切り替えたため、琉球は留学生数人を派遣し、福建で新しい暦学知识を获得した。琉球人は遅くとも十七世纪の顷に造暦に关する技能を习得し、中国の时间的枠组みにも惯れてい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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