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分类 出版社分类



更详细的组合查询
中国评论学术出版社 >> 文章内容

水利、农产与两岸农水文化初探

  文化(culture)一词起源于拉丁文的动词colere,意思是耕作土地,后引申为培养一个人的兴趣、精神和智慧。后于公元1871年由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EdwardBurnettTylor)在《原始文化(PrimitiveCulture)》一书中将其定义为:“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是包括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

  由此可知,文化的起源与耕作颇有关联,而耕作往往又与灌溉及水利等密不可分,因此在找寻中华文化与两岸各领域的融合发展时,因耕作产生的风土民情与由农田水利史所书写的“农水文化”,都必然值得关注,也必然为两岸间有所重叠与交集之处。

  爱德华·泰勒并认为,因人类的性格和生活环境具有相似性和一致性,所以社会沿着类似的轨迹发展,就宏观的角度而言,基于同一性的预设,重建人类文化演进史是可能的。深入一点地说,爱德华·泰勒因此所提出的“遗存(survival)”概念,不同于保留了部分功能和意义的习俗,而是失去原先的效用或意义却仍继续在日常生活中被施行的行为,透过分析遗存,便能重构文化的演进过程。后来其更将遗存的概念类推到物质的层面,他以燕尾服为例,最早是为了骑马方便所以在长衣的后摆开衩,但当没有骑马的需求后,这个设计仍沿用至今。

  前述遗存(survival)概念在农耕文化中可以举出的例子甚多,例如即便进入都市生活而脱离农耕,都市居民仍按照相应的节气调整作息、进行食补,每逢婚丧喜庆也大多不假思索地翻阅农民历等,一般百姓按照农历时间过中秋、新年,也屡屡引起外国媒体报导。此外,因为属于同一个气候区,因此台湾地区的农民们自然而然保持与大陆华南地区类似的耕作习惯,生活中亦沿用中华文化传承下来的二十四节气过日子,幷发展出相关谚语,例如“霜降-风台走去藏”“小雪-月内若陈雷,猪牛饲不肥”“秋分-暝日对分”等为是,上开谚语虽然是以台湾话发音,但台湾话根源自闽南语(福佬话、河洛语)乃众所周知的事。两岸即便主流语言有所不同,但因为农耕生活仍呈现出相似的生活步调与农水文化,实在饶富趣味。

  但须注意的是,两岸的因农耕生活而形成的农耕文化虽然相仿,但仍有不同,其原因除自然环境等客观条件所致外,较深层而特殊的原因则为统治者不同而造成。台湾在历史上曾经被不同人种的殖民者统治过,此经历为大陆地区所无,且台湾在历史上被不同人种的殖民者统治的期间均非短暂占领,不同殖民者的殖民期间都达十数年甚至数十年,因此有机会酝酿出不同风貌的农水文化,此亦为大陆地区所不曾经历过。以上两点与统治者相关的原因,笔者认为是导致两岸发展出的农水文化“风貌相似,但风味不同”的主因。

  细数曾经驻足台湾之外来统治者,例如明代曾经短暂占据台湾北部的西班牙人、因全球贸易战争而驱逐西班牙人的荷兰人、欲作为反清复明基地而驱逐荷兰人的明郑、击溃明郑而将台湾收入版图之清国、1895年甲午战争因马关条约而进入台湾的日本、1945年因二战胜利而短暂回归中国全域,以及1947年因内战失利迁台的国民党政府。前后七个不同的统治时期,其中仅有清国与国民政府曾经在大陆全域进行统治。两岸如此不同的历史进程必然刻画出不同的历史轨迹,所残存之文化习惯亦必然有所差异。例如日常生活中对于土地面积之计算,台湾百姓惯用之“甲(0.9699公顷)”源于荷兰东印度公司统治台湾时期之“akker”,台湾百姓惯用的“坪(3.3058平方米)”则为日本人计算面积之单位“つばtusbo”,此皆为大陆百姓脑海中所无之面积概念。

  也因为“曾经被殖民”这个因素并不存在于台湾地区的金门、马祖两地,因此金门、马祖两地保有的若干农水文化,与台湾本岛不尽相同,例如“永佃权”为是。在前几年台湾的民法物权篇修正时,有倡议废除永佃权者,主张废除的理由为,此概念系国民政府主政下的法律概念,在台湾因日据时代日本政府刻意消弭“永佃”此耕作形式而不复存焉,因此没有必要出现在新修正的民法物权篇当中。永佃权存废的争议,最后因为金门、马祖两县不曾受日本帝国殖民统治,仍保有永佃之法律惯习,因此“台湾当局”基于尊重地方法律传统之理由而不予废除。

  不同的统治者带来不同的面积单位,与不同的耕作权利的内涵,自然也都属于农耕文化的一部分。在水利事业上,也因为历任的统治者都期望台湾能达到粮产自给自足,因此兴修水利几乎是每个统治时期最基本也最重要的起手式。据研究指出:“元明时期的台湾并无兴修水利之举,盖当时统治权并未及于台湾,当时的住民系就近导引河宽水浅之细流灌溉农田,多为“移耕”或“弃耕”等粗放的耕作模式;直至荷据时期,农田水利事业发轫,开始出现“井”“陂”等蓄水设施或以草、木、土、石等材料建构之拦水堰“荷兰式堰堤(草埤)”,但因当时工程技术尚未成熟,每遇洪水必遭毁坏,故水利设施多建造于水流和缓之河川;进入明郑时期,郑氏政权接收了荷兰人之“王田”改称“官田”,为军需民食,以台南为主,实施了寓兵于农之“屯田政策”,并修筑甚多陂圳。但大体来说,明郑时代的嘉南平原,因全年雨量不均,冬春之际缺水,仅能简易的建堤蓄水,复因受限于资金与劳力的短缺,因此水利设施不足,粗放式之农业经营仍属常见,时转换地耕种,因此不能作具有规模而固定之水利工程”。

  研究进一步指出,清康熙22年(公元1683年)将台湾收归清朝统治,入台移民日益增加,农业用水之需日殷,逐渐变为利用水量丰盛的溪河水源,扩大灌溉面积,开“圳”之工作也逐渐成为主要方式。民间独立或共同合股投资兴建水利设施亦属常见,例如瑠公圳等。但清治初期,移垦与行政重心仍离不开台南附近,又因当时蔗糖价高,农民遂竞相种蔗而少种稻,嗣后因蔗糖生产过剩,且岛内人口日增,稻米商品价值提高,才启动了大规模的“水田化”风潮。综观清治时期的水利工程兴建,缺乏以全台为基础的全盘计划,官府兴建或地方头人筹资兴办,各显神通。具体工法上,此时因工程技术不佳,圳路设施仍属简陋,分水亦不理想,灌溉设施在北部多为圳,南部则多埤。

  日据时期以“农业台湾”为施政目标,先将清治时期遗留的水利设施全面调查后,方拟定“十年连续事业计划”并推动之,殖民政府大力兴建水库及调整池、灌溉圳路(例如嘉南大圳)等,此时期台湾的农田水利方趋向于集中管理之形态,复因有强而有力的政府水利组织做后盾,采用科技的方法及应用钢筋混凝土技术于水利工程上等因素,灌溉工程的建设发展飞快。二战后台湾水利设施遭受重大损害,又因遭逢87水灾、81水灾等重大灾情,蒋政权遂将修复水利事业列为施政要务。水利事业的兴盛,直接促使台湾地区的耕作方式从“移耕”或“弃耕”转为“定耕”,由粗放改为“集约”;水利与耕作方式的改变,亦直接反映在产量上,稻作由一获增加为两获(甚至三获),而更能发挥华南地区的气候优势。

  从地貌地形来说,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相较,台湾地区山高水急,河流短促,较少出现河川淤积改道的事件;反之,中国大陆幅员辽阔,河流流域广而易淤积改道,因此不论历朝历代,均将治理黄河列为第一要务。本文因此认为,水利事业的发展,大陆可能偏重防治、台湾则倾向兴利。

  而就水利与社会发展的演进史来看,大陆地区的华北、江南又各有不同。据研究指出,黄河河道的游荡特性,从俗谚“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便能略知一二,黄河不规律的摆道周期,对沿岸的地方社会也造成极大冲击,由于沿岸村庄不停随黄河变动而产生变化,如何在变动后重建日常生活,成为当时百姓思考的重要课题。复因河道摆荡后,常衍生出新的河滩地,更因河中夹带泥沙杂物极多,使得新生滩地大多为沃土,从而引发新垦地之争,例如明代宗藩、卫所均以自身优势介入滩地垦殖与津渡经营,形成宗藩、卫所与沿岸村落互争滩地利益的复杂局面。其中,宗藩因具备政治与军事的双重优势,得以掌控大部分滩地,卫所次之,至于民众则仅能勉强争取到少数滩地。直到明清鼎革后,宗藩势力消退,卫所亦融入民籍中,滩地利益的竞逐遂进入新的一页。因河川频繁改道进而影响沿岸百姓的心理性格、生活习惯或建筑形态,在台湾地区较为少见。台湾地区虽亦有河浮地、湖浮地的概念存在,但因农业较早式微,因此往往在官方加以课税时才会产生政府与百姓间的争执。

  华北地区更有清水(泉水)与浊水(雨季时的洪水)使用争执之例,地方的用水原则要以清浊不分,或以清浊分用为原则,常为村庄之间引爆争议所在;官方介入硬性规定,更往往适得其反而产生新的争执。这点在台湾也较为罕见,因为台湾河道短促不易留下水源,因此兴建储水设施(如井、陂),几乎为兴办水利的第一步,复因台湾地下水源富足,故无使用浊水之需,自不存在清浊水相争之例。

  江南三角洲的水利事业则主要以地方官与士绅为推动的中心,但普遍缺乏“水利共同体”的地缘性组织,故难以全盘规划。而水利工程庞大的人力、经费远非士绅或地主所能负担,因此常有年久失修的状况,不仅导致水患频仍,且直接影响国家的赋税征收。复因中国大陆幅员辽阔,江南水利事业之统筹,往往受到行政区划分(例如南直隶与浙江)的影响,常有困顿难行或多头马车步调相异之慨,例如对太湖的治理,沿岸官府竟有“疏浚说”与“治田说”的不同方针。这在台湾较少出现,盖台湾地区兴办水利设施偏重兴利(扩大灌溉面积)而非治水,士绅共同合股投资兴建水利设施亦属常见(如瑠公圳等),虽然规模相对较小,但不至于出现经费难以负担之情。

  进一步的观察,农业是人类社会中最基本的产业,产业的发展条件直接取决于所在处所山林原野的环境条件,故而农业因所在山林原野资源的特殊性、独特性,而衍生出不同的农业类别及样貌,此在农、林、渔、牧业等皆是;作物成长的特性亦能产生不同的生产和环境内涵,进而使各地区发展出不同的农业文化特质,也因此,在寻找两岸间“农水文化”的重叠与交集处时,毋庸过度期待会出现高度相同的结果,或过度强调相似之处,以免落入“为求相似强说愁”的窘境。反倒是放宽心胸,对存在于两岸农水文化中遗存(survival)的例子能加以掌握,其实便足以对两岸系出同源提供佐证,也可对两岸未来的融合发展提供些许指引。

  台湾地区较早进入工业时代而脱离农耕生活,农业式微较大陆地区早,因此近30年来,台湾的执政当局为了缩小城乡差距及均衡城乡文化的发展,于公元1990年度起即着手办理农渔村文化发展计划,将农业结合在地文化,使农业及农村转型,以期达成永续发展农业的目标。秉持该政策方针,台湾的农委会推出的具体做法包含:(1)举办农渔产业文化研习,配合地区特有的农业及文化资源,并针对不同年龄层及性别之对象,办理各种文化研习班,并成立文化服务队,办理产业文化种子培训、解说义工培训等,以协助推展地方文化工作;(2)推广乡土产业文化季系列活动,首先选定地方农产业为主题,配合当地农渔产品生产季,将地方产业与文化资源相结合,以产业文化知性之旅之教育活动方式,带动居民共同参与,彰显多元化的农业产业发展;(3)设置农渔产业文化馆,以保存地方产业文化发展之过程与历史;(4)创新乡土艺术推广,例如征选优良乡村歌曲加以推广传唱、举办乡村歌唱比赛、编印台湾农耕图辑等;(5)配合休闲农业,规划及推动乡村文化活动,例如在酪农村办理儿童写生、认识乳牛及植物、参观乳牛饲养及榨乳过程;于茶园办理茶叶历史及品种介绍、茶叶产制过程解说等活动;(6)农业文化信息传播,例如发行农业文化通讯杂志,建置台湾农业信息网及农业推广信息系统、建置农业产业文化数据库等;(7)辅导设置田园艺廊,建立地方文艺中心,使精致文化下乡,提升农村文化水平等一系列的配套作为。

  上开具体措施实施迄今,有成效但亦有弊端,例如过分强调营销而忘却产销等,农产品买卖所涉及的包含采收后处理、选别、包装、物流、上架等环节,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这些部分若没做好,再好的水果运到消费地也会出现过熟或腐败的状况。更因农产品规格难以标准化,因此产销(运销)环节一旦没搞好,光是自然耗损便会反噬利润,过分强调营销包装的“文青农业”对于利润反噬的因应之道,往往仅有抬高定价,造成恶性循环,此类“文青农产品”价格过高最终导致无人问津。过分强调营销包装的农业转型及所造成的农水文化的转变,对台湾农产品技术水平、出口或市占率的提升,均无助益,近两三年来确实也已出现反对并要求反思的声浪。

  台湾地区上开好的与坏的经验,都可供大陆地区未来农业及农水文化转型时参考。两岸在农业及农水文化的融合发展上,未来可先从“寻找相同”着手,例如在相同气候带且地貌相近的沿线乡镇,缔结姊妹农业乡(镇)、建置姊妹农业乡(镇)文化馆,或举办农产品或农水文化的联展,彼此参照,加深瞭解;进而再思索如何“同中求异”及“寻找不同”,梳理不同之处的历史成因及所带来的文化影响,在互通有无时方可加深教育意义,将“橘越淮为枳”等历史典故赋予新时代的新意义,在两岸日常的农产品买卖中,具体实践中华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作者曾祝三系广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模型设计总监;庄嘉宏系右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
最佳浏览模式:1024x768或800x600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