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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厦门自由贸易港区与厦金特区设想

  为适应区域经济整合与国际物流的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厦门对台区位、地缘优势,厦门应将现有保税区扩建为保税物流园区,进而实现与港口、机场的“区港联动”机制;设立“厦门自由贸易港区”,提高厦门经济竞争力及在对台经济工作中的战略地位;推动“厦金澎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实现厦门与台湾外岛地区的经济合作,为未来两岸自由贸易区或共同市场的建设提供经验,创造条件。

  第一节  扩大保税区范围与功能,建立保税物流园区

  厦门是闽东南地区重要的现代工业城市,也是大陆连接台湾与海外的重要口岸。为推动厦门加工出口贸易发展,厦门市设立了象屿保税区,以吸引台资与外资。不过,现行保税区规模与运行机制已不能适应厦门超常规发展需要,应在现行保税区基础上,建立保税物流园区,进而将厦门建立成连接福建、内陆与台湾以及国际的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与转运中心。

  目前厦门保税区规模与范围过小,规划面积为2.3平方公里,第一期开发了0.9平方公里,不足以发挥厦门在未来闽台经济合作中的作用,制约厦门尽快建成区域国际物流中心的发展目标,目前迫切需要扩大保税区规模,可从原规划的2.3平方公里扩大到9平方公里,采取“境内关外”方式,将其发展成为具有深加工制造、仓储、运输、服务、贸易、转运、物流等多功能的保税物流园区。

  厦门具有发展保税物流园区的优越条件。厦门地处东南沿海,是连接台湾最近的海港与大城市,海空运输便利。从未来发展趋势看,两岸海上与空中直航是不可避免的趋势,而厦门与高雄、台中、台北距离均相当近,加上厦门的机场与港口条件优越,是未来两岸直航的首选空港与海港。届时,厦门的区位优势将得到充分发挥,厦门有望成为两岸之间以及国际性的物流中心或转运中心。目前除部分国际物流公司将厦门列为重要物流据点之后,台湾物流企业在大陆的布局逐步展开,厦门是其重点开发城市之一,台湾的航空与物流公司已投资厦门机场货运公司。

  台湾物流企业构建两岸及国际物流体系的做法可供厦门借鉴。目前台湾新竹科学园区成立科学城物流公司,一个重要功能就是拓展两岸海空联运,迅速处理台湾与大陆的报关、仓储、运输、转运等业务,以便将台湾高科技企业在两岸的经营活动与物流联接起来,提高竞争力。厦门象屿保税区的物流公司应与新竹科学城物流公司合作,将两岸的企业经营与物流规模做大,建立厦门与台湾的物流对接管道。未来随着台湾制造业进一步向大陆转移,以及厦门及其周边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助于厦门成为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

  为适应保税物流园区的建设,需进一步发展硬件设施,包括港口码头与仓储设施的扩建,腹地陆上铁路与公路运输网的兴建与联接,新的航空运输据点的拓展,需要大量的投资建设,迫切需要政策性银行特别是国家开发银行的资金支持与协助。同时,应尽快完善软体建设与相关制度的建立,实现审批、融资、税收、报关等高效、快捷的“一个窗口”管理模式。为此,厦门要建立健全现代物流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物流政策与制度,推动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建立海峡两岸货物往来的便捷通关机制。

  通过区港联动将厦门建成区域物流中心,需要与周边地区建立经济协作机制,实现区域的共同繁荣与发展。过去,厦门与周边地区已有这方面的尝试。早在1984年,由厦门市牵头,召开了首届闽、粤、赣相邻地区区域经济协作研讨会;1995年由广东省汕头市牵头召开了“闽粤赣十地(市)经济协作研讨会”;1996年初,闽粤赣相邻地区17地市决定联合推动新的经济合作方案,筹建区域共同市场。这一构想中的区域经济协作区,就是根据这一区域内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发挥区位优势,实现资源配置优化和市场的网络化,打破现有省际、市际界限,突破各地区的封闭经济运行体系,建立互利互补、联合竞争、共同发展的区域经济整合。这表明,厦门周边地区有意利用厦门的对台联系与出海优势进行区域合作,而且已有区域合作与协作基础。目前在大陆区域板块经济与区域协作机制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厦门与周边地区的经济协作步伐要加快,形成制度化的区域合作机制,为建立厦门国际物流中心创造新的腹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与台湾南部地区进行经济合作,则厦门大有可为,可以发展成为东南地区经济中心与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

  表9-1  福建省与台湾省经济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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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建立“区港联动”新机制

  目前厦门象屿保税区与厦门港是分割的,属于不同的管理体制,实施不同的政策,影响了保税区功能的发挥,也不利厦门港竞争力提高。若能通过体制改革与创新,建立“区港联动”机制,将保税区或保税物流区的特殊政策优势扩大到港区,将港口的区位优势延伸到保税物流区,可实现区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统一管理,将会大大发挥保税区的功能与功效,提高厦门港竞争力,发挥厦门在对台经济战略中的作用。在运作上,实行“境内关外”政策,免征关税,发挥国际中转、国际发配、国际采购与国际转口等功能。 

  “区港联动”不只是实现保税区与厦门港的区港联盟,还应当扩大到保税区与空港(机场)的联动,进而建立“厦门自由贸易港区”,为实现“厦门自由贸易港区”与台湾“高雄自由贸易港区”的联动创造条件。

  厦门“区港联动”架构与机制的建设,是厦门超常规发展与对台经济合作战略的需要,其推动与建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大致可分四步走。

  第一步是实现象屿保税区与厦门港的“区港联动”。主要是打破现行区港分割体制,将保税区的特殊政策优势扩大到港口范围内,发挥保税区与厦门港的合作互补优势,提高加工制造、仓储、分包、重整、运输、报关、转口、贸易等运作效率。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完善金融、税收、人才、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厦门市须在保税区管理制度基础上尽快制定“区港联动”的相关管理条例,实施“一个窗口”管理机制。

  第二步是将厦门机场纳入“区港联动”范围之内。在实现保税区与厦门港实现“区港联动”的基础上,逐渐将厦门机场纳入“区港联动”范围,扩大保税物流园区范围,以适应海峡两岸航空货物运输的迅速发展趋势,满足两岸及国际高科技企业对电子产品进出口时间要求越来越短的需要,以提高运输效率,降低成本,促进厦门区域国际物流中心的建设与发展。

  在建立“区港联动”机制问题上,可借鉴台湾“扩大境外航运中心功能规划方案”做法。修改后的“境外航运中心”是指在台湾地区国际商港范围内,以“不通关、不入境”方式,从事大陆地区输往第三地或第三地输往大陆地区货物的转运及与转运相关的简单加工区域。即“境外航运中心”内的大陆出口货物,经海运方式运扺高雄“境外航运中心”后,准许由专门保税运输工具运到桃园国际机场与高雄国际机场等管制区外,再通过空运方式运往世界各地,从而实现“海空联运”,整个过程采行“一段式自动化通关”。同时采取分段实施策略,初期开放内容主要有三项:1、在“境外航运中心”转运货品不能通关入境的情况下,改为进入“境外航运中心”的货物可以“保税方式”运送到加工出口区、科学工业园区、保税工厂、保税仓库(仅限于发货中心及重整专用保税仓库)及物流中心进行相关作业后全数出口。2、“境外航运中心”货物出口运输方式,可以采用“海空联运”、“海海联运”、“空海联运”方式进行。3、“境外航运中心”转运的货物初期只能从事简易加工,然后逐步转变为可从事加工、重整及仓储作业,提高加工层次。

  表9-2  厦门港与高雄港集装箱吞吐量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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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步是在上述基础上建立“厦门自由贸易港区”。台湾推动自由贸易港区的做法,对厦门具有重要启示作用。入世后,为适应新的经贸形势,台湾开始推动自由贸易港区建设,2003年正式通过《自由贸易港区设置管理条例》。依其规划,自由贸易港区主要有四大功能,分别为单一窗口管理、区内货物自由流通、厂商自主管理以及国际商务人士在区内自由从事商务活动等。自由贸易港区实行“境内关外”管理办法,进入港区的货物在港区内或港区之间自由流通,进行贸易、仓储、物流、集装箱(货物)集散、转口、转运、运输、报关、组装、重整、包装、修配、加工、制造、展览与技术服务等,并享有免除关税、货物税、营业税、简化通关申报手续等优惠。国际商务人士在签证方面还享有诸多便利与优惠。这一条例公布后,基隆港、台中港、高雄港、台北港与加工出口区等均提出设立个自由贸易港区计划,目前总计有15个申请案例。其中,基隆港自由贸易港区与高雄港自由贸易港区已获得批准,分别于2004年9月与2005年元月正式营运。

  厦门可参考与借鉴台湾经验,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在省政府的配合下,制定相关法规,设立“厦门自由贸易港区”。在规划上,厦门自由贸易港区不走台湾方面以现有工业区、加工出口区或港口为主的“小型自由贸易港区”道路,而应将厦门经济特区、保税区、加工出口区、火炬高科技产业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等不同功能的园区与港口、机场纳入,实行大整合,建立更大范围的自由贸易港区,并实行“境内关外”的管理体制,将厦门建成福建的“香港”,即让厦门发展成为类似香港的“自由港”功能,以实现厦门的超常规发展,从而对台湾形成更大的吸引力,起到对台湾的垂范功能。

  第四步,推动“厦门贸易自由港区”与高雄自由贸易港区的对接与联动,实现两岸区域之间的经济合作。目前厦门与高雄港的“试点直航”实施8年,已有合作基础。高雄港发展受到制约,正在谋求新的发展,为两岸自由贸易港区的对接与合作提供了条件。未来可通过多元化的“海空联运”、“海海联运”、“陆海联运”或“陆空联运”,使厦门自由贸易港区与高雄自由贸易港区共同成为连接大陆与欧美的加工中心、货物处理中心、重整中心与转运中心,实现厦门与高雄的共同发展。

  表9-3   厦门港与高雄港情况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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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设立“厦金澎自由贸易区”

  建立两岸自由贸易区或两岸共同市场,是国民党主席连战与亲民党主席宋楚瑜访问大陆时,与大陆联合发表的重要共识之一,也是目前中央对台经济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中央对台经济工作的重点,就是要在经济上将台湾纳入大陆经济体系,形成台湾经济对大陆经济的结构性依赖,实现两岸经济的融合与一体化发展,达到在经济上遏制“台独”、促进统一的战略目标。

  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特别是制度化的、具战略性的两岸自由贸易区或共同市场,是一个长期的复杂过程,目前仍在讨论阶段。在当前客观上面临障碍与推动困难的情况下,厦门作为经济特区与对台工作的前沿阵地,在建立经济合作机制问题上可先行一步,应争取率先建立“厦金澎自由贸易区”,既可作为海峡两岸次区域经济合作的示范及闽台经济整合的突破口,也可为两岸自由贸易区的建立积累经验,创造条件,有助于缓和两岸关系,争取台湾民心。

  以建立自由贸易区为主的经济区域化或次区域化合作成为当今世界范围内发展潮流。自由贸易区的设立主要是在不同关税区之间进行,目前国际上尚无特定地区之间设立自由贸易区的先例。同时,目前台湾由民进党执政,海峡两岸之间设立自由贸易区的条件不成熟,与泛蓝阵营合作只能是坐而论道,谈不上签署具法律效力的协议与实质性合作,从而影响两岸之间的经济整合与制度化安排。

  在目前形势下,建立小范围的次区域“厦金澎自由贸易区”,所受限制较少,易于推动,意义重大。金门、澎湖经济落后,迫切希望与厦门等福建沿海实现经济合作,台湾有关政党或人士先后提出建立“金厦生活圈”(金门县长李炷烽)、“金厦共荣经济特区”(国民党前副主席王金平)以及“金马澎试办两岸自由贸易区”(亲民党政策中心主任张显耀)等方案。台湾当局也将金门作为与福建通航通商的口岸,开放“小三通”,两地商贸、物流、旅游等关系日趋密切。厦门与金门还扮演了台湾与福建内地的中转客运与货运功能。“小三通”实施后,厦门逐渐成为金门人生活的一部分,金门人纷纷到厦门旅游、投资、置产、购物,其中,目前有3000多人在厦门购屋置产。因此,建立“厦金澎自由贸易区”的条件是可行的,需要提上日程,成立工作小组,尽快推动。

  中央政府可以特批方式,授权厦门市政府与金门地区就建立“厦金澎自由贸易区”进行协商,制订相关法规与措施。在做法上可仿照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方式,对金门、澎湖产品(进行产品认证)进口免关税,取消金门、澎湖专业人士进入厦门的限制,对两地人员往来免签证,对内地民众进入该地区旅游实现“自由行”,在该区内开放人民币与新台币的自由兑换,实现厦门与金门、澎湖之间货物、服务、人员往来的自由流动。

  厦门经济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应是以东南沿海地区、台湾海峡的金门、澎湖与台湾中南部为核心、辐射内陆与日本、菲律宾的大范围的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旅游中心、商贸中心,从而将厦门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自由贸易港区与“厦金自由贸易区”等联接起来,将厦门作为闽东南走向国际的重要枢纽。

  为了将厦门对台经济合作战略的这盘棋下大、下活,还可考虑进一步建立“厦门—福州—金门—澎湖自由贸易区”,即以福州市与厦门市为中心的沿海地带与台湾外岛地区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作为下一步目标,将大陆的经济力延伸到台湾岛周边,对台湾经济形成新的引力与压力,促进两岸经济的进一步融合,为建立两岸自由贸易区或共同市场创造条件。近来,台湾方面正规划将澎湖列为海运定点直航大陆的港口与试点地区,未来并有可能比照“小三通”模式,让澎湖如金门一样成为两岸的中转地。澎湖有马公机场与海港,腹地也较金门、马祖等为大,将为建立“厦门—福州—金门—澎湖自由贸易区”提供了可能与条件。

  表9-4  厦门港与高雄港综合竞争力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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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现厦门经济的超常规发展,建议扩大现行保税区范围与功能,发展为保税物流园区,进而将厦门港口与机场纳入,建立“区港联动”机制,实现“境内关外”的区港一体化管理体系。在此基础上,建立“厦门自由贸易港区”,让厦门成为福建沿海类似香港的“自由港”,未来与高雄港自由贸易港区对接。同时,需要推动“厦金自由贸易区”的建立,甚至未来可进一步考虑建立“厦门—福州—金门—澎湖自由贸易区”,将大陆的经济力延伸到台湾岛周边,实现闽台经济整合,为建立两岸自由贸易区或共同市场创造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应发挥国家投资银行的优势,在厦门市建立“区港联动”过程中发挥作用。一方面,开行应借鉴外国、台湾及大陆一些城市“区港联动”的有益经验,为厦门市建立“区港联动”出谋划策,当好“财务顾问”;另一方面,开行可在“区港联动”建设过程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持,为相关的基础建设、仓储设施、厂房、港区联动的运输通道等提供政策性贷款。特别是开发应充分利用政策性金融工具,从对台战略大局出发,鼓励和引导厦门市扩大港区联动的功能与范围,对有利于厦门市超常规发展、有利于对台工作的项目予以优惠政策。

  第四节  建立厦金特区设想

  厦金特区是台湾岛内及福建省部分学者提出的关于厦门市与金门县次区域经济合作与经济整合的一种设想。尽管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以及理论上的可能性,但就海峡两岸的政治现实与两岸区域经济整合的发展态势看,面临诸多困难与障碍。要在困难中实现突破,厦金特区的概念、定位、性质与目标可能需要做出重大调整。

  一、厦金特区概念与基本框架

  目前厦金特区的定位是“两岸区域合作试点”,同时肩负海峡经济区建设。显然,从福建省与厦门市政府的目标甚至金门县政府的立场看,建立“厦金特区”的性质属于次区域经济合作或次区域经济整合。

  在世界范围内,区域或次区域经济合作,还没有使用“特区”的概念。区域或次区域经济合作一般包括瞭如下几个形态:优惠贸易协定(PTA)、自由贸易区(FTA)、关税同盟(CU)、共同市场(CM)、经济联盟(EU)、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PEA)、区域合作开发(图门江、湄公河、北部湾等区域合作开发)以及多种变型的区域整合等。

  近年来,大陆在推动内部区域经济合作(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海西等)的同时,也推动不同性质的试验区,但还没有涉及海峡两岸方面的试验区建设。目前讨论的厦金特区(两岸区域合作试点)具有某种经济合作试验区的性质,但概念不明确,定位不清楚,特色不突出。

  理论上,“特区”一般是指在一个国家内部划出一个特定区域,实施不同与其他地区的特殊政策。厦金特区则是跨境的,是跨海峡两岸的,其概念是否要有所调整与变化,应当慎重考虑。建议有如下几种选择:一是厦金两岸综合试验区;二是厦金经济社会一体化试验区;三是厦金两岸和平试验区。三个概念各有侧重,各有其重要价值。

  不论名称与概念如何,目标有所区别,但内容是可以兼顾的,可包括经济文化交流、人员往来、非军事化、和平发展与全面合作等。近期任务与重点是推动厦金区域经济合作,中期目标是两岸和平试验,长期是厦金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厦金两岸综合试验区,可就未来两岸经济、文化、军事、政治与人员往来等各个方面与领域的事项进行试点推动,积累经验。其中,可以探讨政治民主对接试验,借鉴台湾某些经验,赋予厦门市社会主义民主改革试点,赋予厦门特别的地方法制权。未来甚至可进行两岸政治整合试验,包括“一国两制”试验。

  厦金经济社会一体化试验区,首先是双方经济合作试验区,相对较为单纯,是较小范围内的次区域经济合作与整合,目前就是要逐步实现厦门与金门的经济整合与一体化发展,形成厦金经济圈。厦金经济合作重点应包括观光旅游、金融、商业服务业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对接。在厦金经济一体化发展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两地社会一体化发展,实现两岸高度经济社会整合。

  厦金两岸和平试验区。台湾先后有多位重要政治人物提出类似的构想。2004年,连战代表国民党参选台湾领导人时提出在适当时机与条件下推动金门和厦门“非军事化”,成为两岸和平实验区。厦金特区最大的看点与价值是建立两岸和平试验区。

  不论何种名称,厦金合作试验区的建设必须坚持两个基本原则:一是立足两门,放眼两岸;立足经济,放眼政治。

  二、厦金特区建设的条件与困难

  厦金特区不论作为两岸综合性合作试验区、社会经济一体化试验区,还是两岸和平试验区,在理论上具备一定的条件与可行性。在地理上,厦门与金门依水相接,距离很近;在文化上,两地同属闽南文化圈;在交通上,两地实现了“小三通”,建立了密切的运输网络;在经济上,两地经济往来日益密切;在政治上,厦门与金门地位特殊,从战争前沿阵地变为两岸和平发展的前沿;在两岸关系上,目前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机遇。

  建立厦金特区虽然在理论上具有一定条件,但在现实中则面临许多困难与障碍。厦门与金门是海峡两岸所管辖的不同地区,要达成一个涉及两岸公权力与诸多方面的制度性合作方案或协议,非常困难,要经历重重关卡。

  第一,来自台湾方面的困难。金门县政府对建立厦金特区有积极愿望甚至共识,但最后决策权却不是金门县政府,必须获得台湾当局的同意,甚至“立法”机构的审批,难度相当高。以金厦大桥建设为例,尽管金门与厦门地方政府有高度共识,而且马英九公开表态支持,但台“经建会”委托一个研究机构进行评估,结果因会涉及“台湾安全”为由而被否决,这就是一个典型例证。在台湾,要通过“立法”程序,审批建立与大陆相关的“特区”或试验区,是非常困难的。另外,金门实行民选,新的地方首长对厦金特区可能有不同的政见,能否继续推动前任者的政策也存在变数。

  第二,来自大陆方面的困难。厦门市提出建立厦金特区的评估报告与做出的决策,能否得到中央政府的认可与批准,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对于涉及国家大战略与重大方针的事情,中央的决策是非常慎重的,厦金特区能否列入国家重大决策,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日前中央政府即国务院刚刚初步通过《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这一重大涉台与区域经济发展方案,而且是“初步”通过,在短期内很难审批在海西内部再建厦金特区的政策方案。日前中央否决了深圳提出的建立国际金融中心提案也是例证。况且,厦门市是中央最早批准建立的四大特区之一,让中央政府再批准厦门与金门建立新的特区是很困难的。中央已赋予了海西“先行先试”的权力,厦门完全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权力,发展厦门与金门地区的经济合作及其他广泛的交流,不一定要通过建立“特区”的方式来实现。

  第三,厦门与金门两地分别由大陆与台湾方面管辖,实行的是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即金门地区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与政治民主选举制度;厦门实行的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建立“跨境特区”,厦金两地是很难实行相同或共同的特殊管理制度的,推动起来有较大困难。

  三、厦金特区建设的可行性评估

  建立厦金特区尽管有许多困难与障碍,但也并非没有一点可能性。如果能够提出完备的评估报告,论证充足,战略意义重大,通过大量的宣传工作,能够获得两岸决策部门与领导人肯定与认同,就有实现的可能性。

  第一,取决于厦金特区的性质与战略定位。目前厦金特区作为两岸区域合作试点的定位,仅从区域合作的角度考虑,从经济交流与合作的试点性质考虑,是很难获得两岸最高当局认同的。金门在台湾经济与两岸经济区域合作中的试验性不高,借鉴性不强,不会被台湾当局认同,也不会因此投入巨大的精力去研究,不会投入巨大的资源去推动。大陆方面区域经济板块基本形成,各种试验区在建设与推动,很难让海西区的厦门再搞个“特区”。如果将厦金特区定位在海峡两岸和平试验区,不论是两岸的民意(尤其是岛内民意),还是两岸当局高层,则会有较高的认同度,审批与推动的可能性高。厦金两岸和平试验区符合两岸当局的总体两岸关系发展战略,也有利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应是可行选择方案。

  第二,要进行充分的论证与宣传工作。从海西概念的形成与发展看,由福建省主导推动的一个地区战略转变为国家战略,并最终获得中央政府的肯定与支持,对厦金特区的建设具有很重要的启示意义。地方政府的努力程度与社会舆论的形成非常重要。海西成功的重要基础是其在对台工作中难以取代的战略地位,而且还在于海峡两岸关系形势的发展与变化。但仅有这些基本条件,不积极努力,不做前期的大量基础工作,也是不会成功的。福建省政府经十余年努力,进行了大量工作,投入了大量精力与资源进行宣传与造势,才有今天的海西概念的确立与形成。

  第三,厦金特区要得到海峡两岸当局的认可。除确立对厦金特区的定位外,要充分论证,厦金两岸和平试验区对海峡两岸关系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包括经济意义与政治意义。在工作步骤上,厦门与金门两地要各自先进行前期论证与研究,率先得到厦门与金门地方政府的认可与支持,形成基本共识。在此基础上,厦门市与金门县地方政府,成立专门的对口机构或工作小组,进行必要的沟通与协商,形成基本的共识。第三步,厦门与金门政府向各自的主管部门提出建设报告,以获得台湾当局与大陆中央政府的肯定。这是最困难的一步,若没有两岸当局的批准,是不可能实现的。第四步,两岸官方有了共识与政策,可将厦金特区建设方案提交海协会与海基会协商,并签署协议。

  如果能够建立厦金特区,不仅是两岸关系发展的创新,也是世界范围内区域合作创新,因为在全球范围内是没有这种先例的。

  四、厦金特区与海峡西岸经济区、海峡经济区建设的关系

  区域与次区域经济合作已成为世界潮流。厦金特区也是这一潮流与两岸关系发展新形势下提出的一种探索性选择。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与经济整合也是一种区域整合,是海峡两岸之间更大范围内的区域整合,目前重要目标就是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为海峡两岸区域经济合作制度化建设创造条件。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两岸自由贸易区,最终目标是建立两岸共同市场。

  有关两岸经济整合的讨论已有二十多年历史,最早是上世纪80年代末关于“中国经济圈”或“大中华经济圈”的讨论。第二次高潮则是在海峡两岸入世后的讨论,包括钱其琛副总理于2002年提出的探讨两岸经济合作机制设想。其中,笔者等曾提出、参与撰写与讨论“海峡两岸经济区”设想。如今在新的形势下,海峡两岸关于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已提上正式议程,将成为未来两岸经济整合的最要阶段性目标与任务。

  在海峡两岸区域合作框架下,既有不同领域与产业领域的合作,也有次区域的经济合作。

  厦金特区则是海峡经济区合作框架下更小范围内的次区域合作,目前的定位是“两岸区域合作试点”,也可以视为海峡经济区建设的试点。问题是,在两岸关系发展与经济整合过程中,无法将厦金特区的试点模式或经验运用到海峡经济区或两岸经济合作框架之中。

  目前海峡经济区还是一个没有具体内涵和共识的概念。海峡经济区是指福建与台湾的经济整合,是否是过去闽台经济区概念的另一表述?还是指海西与台湾的区域经济整合,或者是海峡两岸的经济整合?甚至是环台湾海峡经济区?就现实层面看,台湾方面不会同意建立以台湾地区与福建省(或者海西)为主体的海峡经济区,认为会矮化台湾,一定会坚持两岸对等的海峡两岸经济区概念,也即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下的两岸经济整合模式。

  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则不同与上述三种概念(海峡两岸经济区、海峡经济区与厦金特区)的区域合作,它是大陆区域经济板块的概念,含盖地区包括了福建省与广东、浙江、江西等部分地区,尽管一个重要内容是加强与台湾地区的经济合作,但主要大陆内部的区域合作。在“若干意见”中,在总计三十二条具体内容中,涉台部分比例并不大。其政策与运作,海西单方面可制订政策与推动的,而不需要海峡两岸的协商,这是最大的区别。

  在海峡两岸区域整合过程中,并不是先建设厦金特区,后建海峡西岸经济区、再建海峡经济区、最后再建海峡两岸经济区这样一个由小到大、由低到高的发展过程。

  国务院公布的“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中,第三十一条写到,“在两岸综合性经济合作框架下,按照建立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区的要求,允许在对台经贸、航运、旅游、邮政、文化、教育等方面交流与合作中,采取更加灵活开放的政策,先行先试,取得经验”。按照这一规划,海西先行先试是在“两岸综合性经济合作框架下”进行。然而,在现实中,却并不可行,也与海西“先行先试”有矛盾之处。理论上,“先行先试”在框架建设之前进行,而不是在框架建立之后进行。

  海峡两岸关系的复杂性,经贸互动的跳跃性与无规律性,某些议题的突破与目标的实现大多是在规划之外的。从目前与未来一段时间两岸经贸关系发展趋势看,海峡两岸金融监管备忘録在2009年年底前有望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是指日可待,2010年签署的可能性甚大,其所涉内容与项目将是含盖整个大陆与台湾。在这种情况下,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其他两岸经济合作协议的内容与海西先行先试将会交叉进行,有些领域可能会先于海西区,有些会慢于海西区。

  另外一个问题是,如何处理厦金特区与海西关系问题。“若干意见”中提出“选择条件适当的福建沿海岛屿,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日前福建省规划在平潭岛设立对台自由贸易区,而且将成为两岸经济合作协议(EFCA)签署后的关税减免的先试先行区,福州市争取建设两岸金融离岸中心或金融合作试验区,厦门争取建立厦金特区。在地方主义盛行的情况下,福建省如何平衡海西内部不同地区的对台合作定位非常重要。在这种情况下,厦金特区更需要以全新的理念、准确的定位,走出一条厦金区域整合的发展道路。

  五、几点建议

  第一,科学、合理定位厦门在海西区及对台合作中的角色与地位。厦门就是海西区的龙头城市与经济发达地区,是与台湾合作的先行与前沿地区。

  第二,充分发挥现有台商投资区、火炬高新园区、保税区及区港联动等的优势与功能,突出厦门经济发展对台经济合作的特色。

  第三,用好、用足海西在海峡两岸交流与合作中的“先行行试”政策。不是积极争取创建更小范围内的区域合作,而是做大、做强厦门在整个海西甚至海峡两岸交流与合作中的龙头地位。

  第四,寻找与金门区域合作的优势领域。厦门市产业较多元化,在制造业尤其是高科技产业优势明显,但金门产业发展落后,因此厦金合作的重点显然不是制造业、农业,而是特色服务业,尤其是以区域观光旅游业以及相关联的服务产业,打造厦金黄金旅游区。

  第五,将厦金经济社会一体化作为长远发展目标。具体措施包括完成厦金海缆铺设、厦金大桥建设及海上通航的全面发展;人流、物流、资金流与信息流的畅通与无障碍通行。

  第六,如何打好厦金两岸和平试验区这张牌,以彰显厦金合作的重大意义,甚为关键。

  (前三节于2005年完稿,第四节于2009年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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