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洛杉矶11月10日电(作者 张一飞)人类之所以是高智能动物能永续生存,适应环境,是因为人类能组织群居社会,相互帮助,发展文明,不断进步。但可惜的是在人类发展史中,因地缘因素产生发展的差别,尤其在工业革命时期,欧洲为发源地,带领了西方进入了一段快速的文明发展,北美洲及亚洲日本紧随其后进入发达国家,甚而超越。更不幸的是某些民族或国家忽略了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几百年的近代史与上百万年的人类发展史,即使只看有文字记载的人类史都是很短暂的。在地球环境中,人类不能只看到近代史,必须把人类看作一个族类,继续发展高智能,在地球环境中主导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人类已经面临了气候变迁的挑战,人类对太空的探测,想搜寻类似地球的星球比人类从四脚动物变成站立而行所需时间或许会更长很多。更未可知的是即使找到了另一个星球,它对人类的可居性或者它有敌对人类的异类全是未知数。这就是人类要以一个族类出发来面对人类的挑战和处理人类社会的事物,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人权问题。
可悲的是,人类的近代史,充满了仇恨,战争,和侵犯人权的事迹。人类经过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应当已经明暸了人类在战争武器的发展上已经达到了自我毁灭和全球毁灭的能力。如果第三次世界大战发生也就是世界毁灭和人类毁灭的时候。所以人类在二十一世纪该注意的是人类一体的事情,防止地球环境污染化和减小气候变迁对人类的影响,而在人类社会制度上走向保护人权的道路。可是在这个议题上,居然人类不能对人权作深入的了解。人权的定义必须建立在全人类为一体,一个标准上。目前国际上对人权有误解和滥诉的现象。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各个民族或国家多由非常主观的意识来看待人权。这样不但产生错误的人权认知,而且制造了许多双重的人权标准。国际上的人权指控往往是出于政治目的,犯过人权犯罪的抵赖罪行反而高举人权旗帜起诉旁人人权犯罪。所以本文以“追诉人权犯罪才能防止人权侵犯“为题来谈人类的人权问题。
笔者认为要真正认清人权问题,要从以下四方面讨论:
一、什么是侵犯他国人权罪及否认侵犯他国人权罪
这项人权犯罪常与侵略罪同时发生。最不容忽视的是殖民侵略带来的人权犯罪。在中国居然在外国租界里有“中国人与狗不得进入”的招牌。在非洲西方强国的殖民地人权犯罪的行为就更多了。日本侵略中国,残酷大屠杀,强逼藯安妇,用活人作生化细菌病毒感染实验等等,都是人权犯罪。德国纳粹屠杀猷太人也是人权犯罪,但是二战后德国承认犯罪,诚挚道歉并作赔偿,而日本至今还拒绝惭悔,不承认二战人权犯罪,慰安妇事件,且不顾联合国议决,仍然抵赖。日本在活人生化实验上也不承认错误和道歉,美国居然包庇这种人权犯罪。如果我们不能追诉这种人权犯罪,我们又如何能防止人类再犯人权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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