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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鳌亚洲论坛现场。(中评社 张心怡摄) |
中评社博鳌4月11日电(记者 张心怡 秦正阳)4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出席博鳌亚洲论坛“货币政策的正常化”分论坛时指出,下一步,我们将遵循以下三条原则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一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原则;二是金融业对外开放将与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相互配合,共同推进;三是在开放的同时,要重视防范金融风险,要使金融监管能力与金融开放度相匹配。
同时,他宣布中国金融开放12大具体举措,6项预计上半年落实,5项年内落实,还有沪伦通争取年内开通。
六项预计上半年落实的开放措施是:
1、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内外资一视同仁,允许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
2、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三年以后不再设限。
3、不再要求合资证券公司境内股东至少有一家证券公司。
4、为进一步完善内地和香港两地股市互联互通的机制,从今年5月1日起把互联互通每日的额度扩大4倍,也就是说沪股通和港股通每日的额度从130亿调整为520亿人民币,港股通每日额度从105亿调整为420亿人民币。
5、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租业务。
6、放开外资保险经济公司经营的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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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年底前落实的举措是:
1、鼓励在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济、消费金融等银行业金融领域引入外资。
2、对商业银行新发起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不设上限。
3、大幅度的扩大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
4、不再对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单独设限,内外资一致。
5、全面取消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前需开设两年代表处的要求。
此外,易纲还宣布,目前中英两国沪伦通准备工作进展顺利,争取2018年内开通沪伦通。
易纲还称,在此前宣布的一些金融服务业的开放措施也都在有序推进,包括开放银行卡,清算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放宽外资金融服务公司开展信用评级的服务的限制,以及对外资投资征信机构实行国民待遇。目前人民银行和各部门都在抓紧修改法律法规相关程序,将上述的这个时间点要落实实施。为了促进金融业开放的相关的工作进展顺利还将做好配套的工作。
他同时强调,在扩大金融开放的时候,一定要加强金融关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