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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3月22日签署《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并于23日正式刊宪生效。(来源:特首办) |
中评社香港3月25日电(评论员 林艳)香港立法会3月19日全票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并于23日正式刊宪生效。这意味着延宕26年之久的香港基本法本地立法终告完成,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制度体系自此补上最后一块短板。我们认为,此次23条立法的完成,是香港回归后的一个重大里程碑,标志着香港“一国两制”实践来到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第一,以《基本法》所有规定终告落实为标志,香港“一国两制”宪制秩序来到了新的历史起点。
回顾历史,“一国两制”最初是由一个伟大的构想,演变为一整套法律制度,再派生出一系列政治实践的。其中,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的特区宪制秩序,居于这套法律制度的核心。宪制秩序的意义在于,任何时候不管“一国两制”在实践中“是什么样”,它“应该是什么样”早已被宪制秩序所明确规定。因此,将实践与这些规定参照起来看,“一国两制”落实得好不好、有没有变形走样,谁在变形走样,一目了然。
《基本法》第23条明确规定,香港应就维护国家安全自行立法。然而,这一规定回归后落空了26年,从某种意义上讲,在此期间的香港,并没有完整全面地施行基本法的所有规定。我们知道,《基本法》曾被邓小平誉为“具有创造性的杰作”,其起草委员会涵盖了当时内地和香港法律精英,起草过程前后历经四年零八个月。这样一部法律,既要充分授权新生的特区以高度自治的权利,又要赋予其与之相平衡的义务,文句措辞可谓千锤百炼,一点也从不能多,一点也不能少,对此,参与基本法起草的廉希圣教授曾将其形容为“一字千金”。 同时,他也指出,邓小平先生当年已预料到香港回归后不会一直平稳,23条正是国家为保护香港稳定发展而订下的条例。我们看到,回归后香港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一度愈演愈烈,从反面证明了先贤的远见,深刻告诉我们,对于这部“一字千金”的法律整整缺失一条来执行,对于这样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条款长期搁置、乃至视而不见,必将导致“一国两制”实践中特区权利与义务的失衡,必将给香港繁荣稳定造成重大损害。
长期以来,不少反中乱港分子不断攻击抹黑中央在“一国两制”上“变了”,但他们不会也不敢说,因为他们的阻挠,香港特区并没有全面落实基本法的所有规定,香港的“一国两制”根本就不是“完整版”。“完整版”都谈不上,何谈“变”?“变”为完整版,何谈“害”?其立论之荒谬可见一斑。今天,随着23条本地立法的完成,香港基本法的所有规定终告完整落实,特区的宪制秩序终于全面归位,恢复到制度设计之初“一国两制”原本该有的样子,这必将为香港“一国两制”实践长期不变、行稳致远奠定坚实的制度法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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