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5月20日电/台湾中国时报今日刊登小社论说,马英九政府今天上台,为整饬官箴,台“法务部”拟具“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举凡吃饭、送礼、请托、婚丧喜庆、人情往来,一概拟定具体标准。上梁不正下梁歪,订几千条规范,也是枉然。
台湾早就有刑法,有公务人员惩戒法,有贪污治罪条例,有地检署,有高检署,有特侦组,有查缉黑金中心,有调查局,有政风司,有政风处,有“法务部”,有“司法院”,可是,大官小吏照样贪腐成性,臭不可闻。要是大环境、大氛围不变,多一部“公务人员廉政伦理规范”,又济什么事?
之前的陈水扁一家有珠宝,有钻表,有对笔,有Sogo礼券,所以,跟着就有台开弊案,赵建铭关进看守所,吴淑珍成了被告,陈水扁本人成了共犯。再往下,几任“交通部长”都吃官司,“金管会主委”与委员被判重刑,“内政部政务次长”成了阶下囚。闹到最后,临下台前,陈水扁最亲信的“国安会秘书长”、“行政院副院长”,也成了被告,画影图形,通告严防偷渡出境。
小社论指出,马政府要整饬官箴,靠的不是什么廉政伦理规范,而是以身作则。简单点说,马英九自己不搞钱,妻女家人也不搞钱,关上后门,切断裙带关系,然后,无论“总统府”,“行政院”,还是党部,还是“立法院”,国民党从政同志凡拆烂污者,一律扫地出门。
果真如此,自然海晏河清,天下太平。大官不贪,小官敢贪吗?上梁清正,下梁当然不敢乱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