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我国将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发布典型案例,适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维护大中小型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法治环境;加强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保护,依法保护科研人员享有的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将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力度和惩治力度。同时,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
“科技创新是知识产权的重要来源。”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负责人黄圣彪说。“十四五”期间,科技部将加大高质量专利转化应用绩效的评价权重,把技术交易合同额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有序推进区域性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支持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建设。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燕军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工作。继续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创新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发挥好长三角、京津冀等执法协作机制作用,增强区域间执法合力。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为执法赋能,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