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快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5月26日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下称《意见》),并于6月21日发布施行,引起各方高度关注。
《意见》的内涵非常丰富,释出多层重大讯号:
首先,《意见》的制定和发布施行,是大陆一系列反制、惩戒“台独”分裂行径举措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二,两岸虽未统一,但反制、打击、惩戒极端“台独”分裂势力已纳入国家治理范围,并推出操作性强的措施。《意见》根据《反分裂国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对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总体要求、定罪量刑标准和程式规范等作出具体规定,为司法办案提供明确指引。
其三,《意见》有几个关键词特别重要:一是强调“依法惩治”;二是强调针对的是“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的犯罪行为,强调精准打击,而不是针对广大台湾同胞;三是强调坚持宽严相济,依法惩治力度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对“台独”顽固分子主动放弃“台独”分裂立场、不再实施“台独”分裂活动,并采取措施减轻、消除危害后果或者防止危害扩大的,可以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多项不起诉。
《意见》制定和施行,必将有力打击、惩治“台独”分裂势力的分裂行径,对未来两岸关系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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