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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中国数据产权制度基本定型
http://www.CRNTT.com   2022-12-24 00:04:07


 
  市场主体搜集的数据,既包括工业数据也包括消费数据。消费数据中包含有大量消费者的信息,因此,建立产权制度的时候既要从静态的角度考虑,制定完善产权规范;同时又要从动态的角度出发,考虑到各种数据杂糅在一起可能产生的许多问题。祗有统筹兼顾,确保数据安全性,保护消费者基本权利,数据产权制度建设,才能推动中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前段时间,人们关注中国数据安全问题,对于个别企业海外上市可能会损害国家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予高度关注。现在看来,发展数字经济,数据产权制度必不可少。不过数据产权和土地产权以及著作权有着本质的不同。在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相对分离的情况下,如何更好地使用数据这个重要的生产要素,这是需要通过实践检验并且采取一定的技术手段加以改造的问题。

中国实行实名制之后,对于规范网络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网络经营者如何保护消费者数据,不会滥用实名制非法搜集消费者的信息,这是需要立法者和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的问题。中国发展数字经济不能因噎废食。建立数据产权制度过程中,必须强调数据的生产要素属性。当然,将数据所有、使用、收益和经营分别制定规则能否确保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得到切实有效地维护,特别是建立数据产权制度之后能否督促经营者在数据交易过程中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基本权利,这是需要进一步观察的现实问题。

  总而言之,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数据产权制度必须有利于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必须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万变不离其宗,如果在分类管理过程中,没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数据产权制度就会遭到强烈质疑。 

  说到底,数据产权本身就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概念。个人数据能否分解,市场主体交易中合法获得的消费者数据,是否可以存储使用,市场主体转让数据是否应当得到消费者的第二次确认,所有这些都需要在未来立法过程中深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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