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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智库“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副研究员揭仲。(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10月5日电/针对民进党赖清德4日表示,陈水扁政府2004年所提的军购特别预算,在“立法院”遭到在野党反对而无法通过,否则8艘潜舰早已完成。中国国民党智库“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副研究员揭仲5日指出,在野党当时反对特别预算,主因是民进党政府形同要“立法院”在缺乏基础资讯的情况下,一次同意新台币4121亿高额的潜舰预算。加上爱国者三型防空系统,因为民进党操作“公投绑大选”,在公民投票中遭到否决。至于陈水扁任内无法取得潜舰,除美国内部在“911恐怖攻击”后反对声浪增加外,关键的原因是美国一直找不到愿意合作的欧洲国家。
揭仲,淡江大学国际事务与战略研究所博士,现任“国政基金会”高级助理研究员、台湾战略研究学会理事、中华战略前瞻协会研究员,曾任前“立委”林郁方办公室主任。专长为“国防”政策、“中大陆事专题”、“强制外交”。
揭仲表示,首先,陈水扁政府2004年6月时所编的8艘潜舰预算,不仅金额高达4121亿,又编在特别预算中,等于要“立法院”在型号与吨位等基本资料都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一次通过长达10多年的预算,形同给政府一本上限为4121亿(后下修为2880亿)的空白支票簿,且特别预算通过后,“立法院”在购案执行期间根本难以监督。第二个原因是民进党政府为拉抬“总统”选情,不惜使出“公投绑大选”策略,导致爱国者三型飞弹系统在公投中遭否决。但民进党政府仍然将其编入特别预算中,公然违反《公民投票法》。
揭仲说,由于在野党反对,使民进党政府最后被迫从善如流,先是将潜舰采购全部改用年度预算编列,让“立法院”可逐年审查执行情形。更重要的是,“国防部”在2006年4月,也改采“两阶段造舰方案”,第一阶段先编列约117亿的“潜舰可行性评估”预算,完成潜舰的设计并确定构型,然后在获得“立法院”同意后,接续编列第二阶段的建造预算。而非要求“立法院”在型号与吨位都不清楚的情况下,一次通过10余年的天价预算。在完成这些修改后,包含“潜舰可行性评估”预算在内的2007年“国防”预算就获“立法院”通过。
揭仲提醒,2006年4月“国防部”提出的“两阶段造舰方案”,其实跟现在潜舰自造案的模式,即先进行“合约设计”,然后再进行“原型舰建造”,几乎一样。更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马英九政府定案的潜舰自造第一阶段“合约设计”,为时4年却仅需30亿。而2006年民进党政府的“潜舰可行性评估”预算,却高达117亿。揭仲说这似乎可窥见,若2004年下半年“立法院”一次通过上限4121亿的预算,说不定会有许多不精确、甚至浮滥的情形。
至于在野党的反对是否使“中华民国”错失早些取得8艘潜舰的机会?揭仲表示,预算无法通过固然使华府不满,也让华府后来要求对台军售案必须等“立法院”通过预算后,才与台湾签署《发价书》,但并非是让华府态度转变,不再军售8艘潜舰给台湾的原因。最明显的例证就是2006年4月3日,当“国防部”提出要求,请美国评估“两阶段造舰方案”的可行性时,时任美国国防部副助理部长的劳勒斯(Richard Lawless),就曾以信函正式告知,“两阶段采购在法律上是可以的,且在行政上亦可行”,证明华府官方也赞成此一方案。
揭仲认为,导致华府态度转变的原因,除美国内部在“911恐怖攻击”后反对声浪增加,关键是美国始终找不到合作的欧洲厂商。
揭仲解释,美国总统小布什(George W. Bush)2001年宣布出售8艘潜舰给台湾时,由于美国官方的政策是不在美国本土建立传统潜舰的生产线,因此就只能寻求欧洲的造船厂合作,由欧洲厂商提供蓝图并造好船段后,再运到美国,安装美制的战斗系统。但美国从2002年初到2007年底,花了整整6年、中间几经转折,却还是找不到愿意与美国合作的欧洲国家,包括美国原本认为希望浓厚的德国与西班牙。
揭仲指出,美国国防厂商从2002年初就和德国政府谈判“输出许可”,但到2003年9月都没成功,于是放弃。等梅克尔(Angela Merkel)2005年11月成为德国总理后,美国一度重燃希望,但还是无法扭转德国政府的决定。至于西班牙则是在2004年3月的国会大选中,具反美倾向的社会劳工党胜选,随即宣布自伊拉克撤军,使美西合作为台湾造潜舰的希望之窗也就此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