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3月30日电/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30日发表声明表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今天审议通过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修订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作出系统修改和完善。国务院港澳办坚决拥护,并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声明表示,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修订案是在深刻总结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实践的基础上制定的,汇聚了香港社会各界智慧,修补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选举制度的漏洞和缺陷,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作出系统性完善,将为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爱国者治港”、确保香港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这项法律修订案,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
声明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修订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的立法精神。政权由爱国者掌握,这是基本的政治原则,天经地义,举世皆然。香港作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其政权机关和治理机构必须始终牢牢掌握在爱祖国爱香港的人手中。唯其如此,“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才能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唯其如此,香港才能彻底消除外部势力及其政治代理人策动“颜色革命”造成的风险,维护政治稳定和政权安全;唯其如此,香港才能走出政治纷争无休无止、激进势力不断滋长的险境,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实实在在增进广大市民的利益和福祉。
声明指出,循序渐进发展香港民主制度是香港基本法的规定,是中央政府的一贯立场。香港的民主制度绝不照搬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政治模式,而必须符合“一国两制”方针,符合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把维护中央的全面管治权与保障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必须从香港的实际出发,有利于促进香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各阶层、各界别、各方面均衡参与;必须以提高特区治理效能为追求,有利于实现良政善治,为全社会造福,增进全体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声明表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作出修改完善,权威不容质疑,必须得到全面执行。下一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将按照全国人大有关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修订对本地有关法律作出修改,并依法组织、规管相关选举活动。希望香港社会各界全力支持特区政府和立法会早日完成有关工作,为如期举行各类选举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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