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军事安全互信的基石就是“两岸在事关维护一个中国框架这一原则问题上形成共同认知和一致立场”。这也是对于两岸关系现状的一个基本认知,即“1949年以来,大陆和台湾尽管尚未统一,但不是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分裂,而是上个世纪40年代中后期中国内战遗留并延续的政治对立,这没有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两岸复归统一,不是主权和领土再造,而是结束政治对立。” 二是不能照搬国际间军事互信机制的模式。一般来讲,国际社会上的军事互信机制,是指国家间在军事领域形成的相互信任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相互信任机制。其外在表现是单纯的军事互信关系,而不涉及政治互信问题,其功能实质是维持双方军事关系现状。两岸军事安全互信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国际军事互信,它是在“一个中国”框架下、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而建立的一种特殊的军事安全互信关系;是当前为了有利于两岸协商谈判、对彼此往来作出安排,为稳定台海局势、减轻军事安全顾虑而建立的一种特殊的军事安全互信机制。因此,在推动过程中,双方应从两岸关系实际出发,本着建设性态度,通过平等协商,逐步解决两岸关系中历史遗留的问题和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既不能完全照搬西方“信心建立措施”和相关军事互信理论,也不能像国外某些军事互信实践中引入第三方机制,必须坚决排除第三方或外部势力的参与和介入。三是要能够适应更大范围安全领域需求。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不是单纯的两岸军事关系问题,而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商谈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不仅要着眼军事领域具体的“互信”问题,还要将覆盖范围扩大到更广泛的“安全互信”范畴,甚至与“政治互信”一并探讨。这是“军事安全互信”在概念外延上有别于“军事互信”的主要特征之一。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已使两岸军事关系上的对抗与冲突大为减弱, 而近年来各种非传统安全与复合型安全问题却日渐突出。未来在两岸军事关系上如果要寻求新的、更长远的发展,需突破原有单纯军事/战争问题范畴,以求获得在更大范围、更长时间段内的发展基础与土壤。
三、商谈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以维护中华民族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和着眼点
商谈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要体现两岸特色、不照搬西方军事互信机制模式,是由两岸关系的特殊性决定的,需要用海峡两岸中国人自己特殊的办法来处理,创造适合处理两岸事务的模式来解决。这个模式的出发点和着眼点就是,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出发,继承和发扬中华传统文化具有的独特信义观。“12•31”重要讲话提出探讨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问题,就是以中华民族利益为考量,以“中国人不打中国人”为前提。讲话指出,“海峡两岸中国人有责任共同终结两岸敌对的历史,竭力避免再出现骨肉同胞兵戎相见,让子孙后代在和平环境中携手创造美好生活。” 这体现了中共中央解决包括商谈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在内的两岸间所有问题,都以民族大义和同胞亲情为重,即中华民族利益高于一切、两岸同胞血脉亲情高于一切、两岸人民幸福高于一切。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吴伯雄时,就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提出四点意见,同样把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放在两岸关系发展的首要位置。他指出:“坚持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高度把握两岸关系大局;坚持在认清历史发展趋势中把握两岸关系前途;坚持增进互信、良性互动、求同存异、务实进取;坚持稳步推进两岸关系全面发展”。可见,民族大义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的重大意义。两岸共同以中华民族整体利益为重,就不会出现分裂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双方以“两岸一家人”为重,就不会出现骨肉同胞兵戎相见,更不会出现仰仗外人内耗自家人的情况。如果把共同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作为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的出发点,军事安全互信将对政治互信产生巨大推动力,两岸政治互信将会往前迈进一大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化干戈而为玉帛,实现军事上结束敌对、安全上安然无虞的局面。
中华民族的近代历史是一部饱受欺凌、备受屈辱的历史,台湾问题亦源于此。如今,经过海峡两岸中华儿女不懈努力,历史已经翻开崭新的一页,中华民族正展现着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也已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部分。中国大陆和台湾虽然尚未统一,但同属一个中国,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两岸之间的共同利益归根到底大于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所以自家的事情要自家商量解决,两岸在目前西方及周边国家的战略调整态势之下,没有理由不团结,没有理由不推动民族的伟大复兴。因此,在当前国际体系加速演变和深度调整、“中华民族振兴”面临着更多压力挑战的情况下,两岸双方理应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两岸人民负责的态度,抛弃相互敌对、互相提防的旧思维,以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为重,以民族大义和同胞亲情“立信”,使之成为商谈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的重要内容,以此为基础,携手共同应对外部威胁,共同推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