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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两岸四地法律研讨会现场(中评社 金裕超摄) |
正确认识一带一路 盼两岸法律人贡献心力
针对部分台湾媒体对“一带一路”的误读,甚至把“一带一路”跟某种地缘政治和势力范围争夺联系在一起。对此,尹宝虎教授表示,“一带一路”不是政治同盟或经济同盟,它完全是一种开放合作的设想。“一带一路”没有任何多边的协议作为基础,它只是倡导各个沿线国和经济体在现有的国际法、国际经济秩序、联合国基本宪章和国际经贸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加强互利合作,她不排斥任何现有国际和区域、双边经济合作机制,而是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她只不过本着互利合作原则提出了一些具体内容和具体倡议。这种经济合作当然本身有安全意义,但它不是一种传统安全同盟,而是体现出一种合作安全、共同安全的新安全观。这种安全观是期望不同制度的国家和地区可以通过互利合作,超越分歧,避免对抗,建设成一个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完全超越了地缘政治思维。
尹宝虎教授认为,这样的一个设想和倡议,体现出中华文明对世界和平发展的重大贡献,乃是中华文化“大同世界”理想的现代体现。中国大陆目前已经积累了相当庞大的经济总量,有“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中华文明精神作为支持,所以甘冒巨大政治经济风险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一旦成功,不仅给发达经济体提供更大经济拓展空间,特别是,能够促进广大发展中经济体快速甚至高速的跨越式发展,由此极大缩小南北差距。人类社会因此第一次面临大面积拉平的历史机遇。在这样的历史机遇面前,希望两岸法律同仁能够携起手来,为人类社会和平和发展的伟大事业贡献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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