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南京5月10日电(记者 黄博宁)台湾义守大学财金系副教授兼管理学院硕专班执行长李梁坚在日前举行的“两岸关系回顾与展望研讨会”上表示,对于国民党荣誉主席吴伯雄提出的两岸“一中两区”相当认同,提出了“一中两区、一中两治、联合治理”从认同到趋同之和平宣言。
李梁坚认为,两岸人民同为流着炎黄子孙血缘的中华民族成员,因为历经变革与战乱分治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两区,基于共同提升两岸人民的福祉,并在一个未来中国的框架前提下,同意以三十年作为一中分治的暂时阶段。而后秉持九二共识的精神,正视“中华民国”从建国到现在存在台湾地区的事实,并且认同“一中两区,一中两治”的原则,持续推动建构两岸经济同盟合作;以“对外独立行使治权的中华台北”或“台澎金马个别关税领域”的身分让台湾可以参与国际组织的运作,而“中华民国”既有的“邦交国”也不干涉运作;在军事上,建立军事互信合作,共同签署互不侵犯条款,定期举办共同军事演习,以确保一中两区的安全以及共同抵御外敌;每年可以推动联合治理的事务协调;对于两岸共有疆域,进行资源合作开发,对于之前透过两会协商已在实施执行的制度性协议内容,不断扩大强化城市、人民交流与产业合作,充分体现“分治实体”功能。
李梁坚对“一中两区、一中两治”的内涵进行背景分析及探讨:
(一)两岸同为中华民族的一员,拥有相同的血缘祖先
两岸一中因为都是龙的传人,也是中华民族的一员,流着炎黄子孙血液的我们,所祭拜的祖先具有相同的血缘关系,这是不容置疑的。
(二)中华民国是国父孙中山建国的国号,在1912年设立,因为战乱分隔,目前存在台湾是事实,也是不容忽视的治权
国父孙中山先生推翻满清政府,建立中华民国的国号,到现在依然没有改变,只因国共内乱,蒋中正将“中华民国”带到台湾,而台湾也成为继承“中华民国”存在的事实,并行使一定的治权,主权也属于人民。
(三)“一中两区”是由“中华民国宪法”所明订,明确区分为大陆地区及台湾地区,因此为“一中两区、一中两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也明订一中,但因两岸分治两地,因此有大陆地区及台湾地区两个不同治理区域,但大陆地区目前归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及治理(毛泽东将其更改国号),而台湾地区归“中华民国”管辖及治理,因此有“两个治权”存在。
(四)两岸在社会结构治理模式明显存在差距,因此民众的认同及支持需要有突破性的变革,特别是“自由、民主、法治”的社会制度,乃是全世界社会潮流之所趋,因此除非中国大陆的制度有所调整,并能让台湾人民有所认同及肯定,否则两岸分治状态的结束是无法改变的,因此要从分治到联合治理的前提就是社会结构及治理模式能够符合世界趋势的“自由、民主、法治”社会型态,而其认同决定方式可以举办公投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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