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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停水事件,暴露中国行政体制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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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RNTT.com
2005-11-28 16: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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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管理体制并未明显改进
这场可能触及生态大灾难的事故暴露出大陆很多老大难问题,是对胡温新政要求提高执政水准的一次重大考验,经过近几年多宗涉及公众安全事故的教训,显露出大陆管理体制并没有出现明显改善。
首先是披露资讯和政策透明度:吉化爆炸造成污染,吉林省政府为何事隔五天才通报黑龙江省?污染如此严重,为何事隔十天才公开承认,公诸于世?大陆媒体披露,爆炸造成水污染是公开秘密,为何没有任何一家媒体报导?
其次是地方政府的责任:监督企业,确保及时通报灾情,减少民众损失,是地方政府的基本职责,但在这次事件?面,哈尔滨市民不断在网上炮轰市政府在两天内先后发出“停水公告”,但停水原因竟然从“全面检修供水管设施”悄悄改为“松花江水源或受吉林石化双苯厂爆炸污染”,显示民众不满地方政府刻意隐瞒真相,淡化事件严重性的手法。(香港《信报》)
地方官员确实曾说谎
如果不是哈市采取紧急停水措施,如果不是哈市数百万市民受事件影响而传言四起,如果不是中外媒体云集哈市,如果不是长达80公里的污水带今日(11月24日)即将通过哈市,环保部门会承认吉化爆炸造成松花江重大水污染吗?由此可见,有关方面是在隐无可隐、瞒无可瞒下,才不得不对外公布。这与SARS、禽流感事件的处理手法何其相似。(香港《明报》)
闹得纷纷扬扬的哈尔滨停水事件,今天又见新消息,吉林省副省长、吉林市委书记矫正中对此表示了深深歉意。道歉说明污染是确实发生了。并且说明,有关政府官员确实曾说谎。
联想到前几天哈尔滨市政府一天内发了两个内容完全不同公告,一个是市区市政供水管网临时停水的公告,一个却是上游来水的污染。而事实上,在此之前,吉化公司曾否认爆炸污染了水源。而对于吉林石化爆炸污染松花江水源的说法,吉林省委宣传部曾表示还没有听说这个情况。吉林市市委宣传处一位人士更是表示,由于哈尔滨处于松花江下游,哈尔滨多年来一直抓住水指标的问题,作水污染的文章,这次停水是否因为吉林石化爆炸所导致还不好说。
在哈尔滨市政府于11月21日发布停止供水公告时,吉林石化方面人士强调,爆炸产生的是二氧化碳和水,绝对不会污染到水源。吉林石化有自己的污水处理厂,不合格的污水不会排放到松花江。
对这一事件的不同说法,中央政府则未见表态,不知这又是为什么呢?这许多前后矛盾的表态,使我们不得不问,为什么要隐瞒事实真相,这就是那个“亲民”的政府的各级官员“亲民”的表现。这必将让普通群众更深刻地认识到当今政府的虚伪性质。从这一系列前后不同的资讯来看,政府官员说谎具有普遍性。政府应该把知情权还给普通群众,这是刻不容缓的事情。(美国《世界日报》)
石化公司爆炸后最少十天,污染事件才得以公开。当外界不断追问详情时,有关方面还吞吞吐吐,只说爆炸物和空气污染的问题已控制了,但却隐瞒了松花江水已严重污染的事实。从连串事件可见,大陆官员已是惯性说谎,甚至把说谎视为理所当然或者是理直气壮的事情。造成这种现象,有多方面原因。
首先,官员们普遍没有敢于负责的精神,也没有把老百姓的生命财产放在心?,这是最关键的原因。长期以来,大陆的思想教育已变成一种形式化的东西,官员们自己也不相信。胡锦涛说的“利为民所谋”,官员们都当作耳边风。其次,大陆的上级官员只懂得下死命令,但如何解决实际问题却一点办法也没有;下级为免背黑锅,只有经常隐瞒事实。再次,大陆官员出了问题,会否按国法处理也是未知之数。过去不少大案要案,处理时都有一种“划线文化”,追究到某一层面就到此为止。还有,官员们出现渎职行为,跟大陆没有舆论监督有莫大关系。每逢出现重大事故,上级已下令封锁消息,如果没有更大的压力,根本不会让事件公开;即使事件被揭发出来,也会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试想,如果没有传媒发报道和舆论的监督,官员们又如何“自我完善”呢?(香港《新报》)
地方各自为政 遇事相互推诿
哈尔滨市停水事件暴露了地方政府之间缺乏通报和协调机制,更揭露各省之间互不卖帐及相互推委的现象。据大陆媒体披露,哈尔滨市日前公告指停水原因是吉林化工厂爆炸造成水源污染,吉林方面随即否认,不但吉林省委宣传部表示不知情,吉林有关方面更公开指摘黑龙江省政府一向在松花江水质问题上大做文章。最终要中央介入,由国家环保总局出面确定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受吉林化工厂爆炸影响。
事实上,位于松花江上游的吉林石化是中国三大石油化工企业之一,更是吉林省的支柱产业之一,每年数百亿的产值更是吉林省地方政绩的重要资料。一旦承认污染对下游造成影响,不但要追究责任,治理环保还可能影响吉林省的政绩和财政收入。显然,由于各地经济利益保护意识高于环保意识,加上地方政府之间缺乏通报机制,最终引发这场罕见的水污染危机。(香港《东方日报》)
哈尔滨市离吉林市尚有遥遥数百公里,当地市民都不敢喝松花江的水,那么江水从吉林市流向哈尔滨的途中,要经过多少由吉林管辖的城镇、乡村,这些地方的居民所受水污染之害岂不更早于也更大于哈尔滨市民?可为什么十天之内却没人关注他们呢?原因是这些人所在的地方政府,市、县、镇都不能站出来为他们说话。只有到了污染出了吉林管辖范围的邻省,污染的真相才能被人说出来。从这个事件可以看出在今天的中国,社会转型中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何等复杂。(上海《东方早报》)
媒体评论大都将哈尔滨停水事件视为一起政府危机公关事件,这并没有错,但仅止于此,就会忽略另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这一事件反映的是政府部分公共职能的经常性缺失。水源污染结论由哈尔滨市环境监测部门作出,并且污染已经到必须向国家申请水库开闸放水的严重程度,而吉林省环保局有工作人员称,目前未发现松花江水体污染,也未接到哈尔滨方面有关报告。作为普通民众,到底应该相信哪一种结论?
环保部门这样的行政监管、监测机构身负重任,本应超然于地域界限、利益集团之外。但我们看到的是,黑龙江省与吉林省的环境监测部门却是各有一套标准。各地的环境监测部门行政隶属于地方政府,对于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环境污染等负外部效应只能“软约束”,或者根本无力约束。市场经济社会中,政府危机公关的常态应该是紧急事态处理的有序,与政府平时行政的廉洁、高效,以及市场化的风险分担举措。如果我们只强调其中一点,而不及其余,很可能难以避免此类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再度发生。(上海《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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