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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规制与经济自治:“两制”台湾方案刍议
http://www.CRNTT.com   2023-03-03 13:54:33


探索和制定“两制”台湾方案对加快统一进程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中评社╱题:“政治规制与经济自治:‘两制’台湾方案刍议” 作者:殷存毅(北京),清华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吴维旭(北京),清华大学台湾研究院助理教授

  【摘要】本“两制”台湾方案是对统一后台湾治理的制度安排设想或框架,是实事求是地以差异化治理方式解决历史性结构问题的理性策略,是对“一国两制”国家学说的丰富和发展,其核心要旨在于“政治规制,经济自治”。政治方面,台湾既有的政治制度可以存在,但必须从法律、政治运行体制机制等方面坚决进行“去台独化”,预防其制度内生性的政治风险。经济方面,基本保留台湾既有经济形态及经济管理制度体系,继续维系台湾“单独关税区”的经济实体地位,给予台湾类似“财政联邦制”的“经济自治”权限,与此同时,要更大程度地提升两岸的融合发展程度,逐渐建立和完善两岸社会经济融合的体制机制,促进两岸经济一体化。

  中美战略竞争、俄乌战争与世纪疫情叠加,经济全球化受到空前的动摇,世界和平与发展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在此背景之下,中国国家安全、主权领土完整与社会经济发展均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其中涉及国家核心利益的台湾问题首当其冲。为了捍卫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国家的发展空间和核心利益,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地加快了促进国家统一的伟大进程。

  探索和制定“两制”台湾方案对加快统一进程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也是实现统一不可或缺的制度建设工程。这个工程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怎样在坚决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清除“台独”分裂隐患基础上,包容台湾既有的社会经济制度及生活方式。换言之,怎样使统一后的台湾既融入大陆又有别于大陆,这是“一国两制”理论的精髓所在。

  为此,针对当前纷繁复杂的涉台社会思潮与舆论,本文拟就统一方式与“一国两制”的关系,统一后台湾政治秩序的重建、台湾经济运行及相关制度安排等,展开对“两制”台湾方案的探讨。

  一、统一方式与“一国两制”

  “祖国必须统一,也必然统一”。①“统一”是一个由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融合与包容的集合系统概念,同时也是一个动态演进过程。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人经过70余年的不懈努力和斗争,不断提升国家综合实力,丰富“反独促统”的战略与策略,使我们处于比任何时候都更接近实现两岸完全统一的关键时间节点。为此,2019年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要“探索‘两制’台湾方案,丰富和平统一实践”。②所谓“两制”台湾方案,即大陆在两岸尚未实现统一前,根据“一国两制”的原则精神,以及对相关局势发展变化的评判,所制定的统一后台湾治理的制度安排设想或框架。

  显然,在探索制定“两制”台湾方案时首先面对一个问题是统一方式与“两制”台湾方案的逻辑关联问题。“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两岸早已耳熟能详,“一国两制”与“和平统一”的密切关联已成为人们长期形成的逻辑思维。如果以“非和平统一”方式实现统一,是否还需要“一国两制”来治理统一后的台湾?这就成为必须予以思索的涉及统一方式与治理方式关系的重大问题。

  解决台湾问题有两个基本内涵,一是实现中国领土主权的完全统一,二是解决因两岸长期分治而形成的治理问题。没有统一就无从谈起两岸的治理问题,但“怎样治理”幷非与“怎样统一”形成绝对的因果关系。从历史经验来看,当年的“北平”与西藏都是以“和平解放”方式解决了新中国国家政权的局部统一问题,但在解放后对两地的治理方式存在明显区别。“北平”更名北京,进入了与全国无差别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改造,而西藏由于其特殊性,幷没有立即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在一段时期内基本保留了其原有的社会和宗教制度。显然,针对不同的具体情况,统一方式与治理方式幷不具有绝对的因果定势。

  统一方式与治理方式分别具有不同层面的内涵。决定统一与否的是关于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价值观,而决定统一后如何治理的则是一种基于策略优化的工具理性,亦即将变革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冲击降低到最小程度的理性策略选择,唯此,方能彰显人民福祉是统一在兹念兹之根本。因此,“一国”是体现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国家概念,“两制”是涉及怎样治理的行政概念。用什么制度治理应该是由统一的“一国”根据国家治理需要来决定的,而非仅由统一方式所简单决定。

  “两制”是一种差异化的治理方式,它是一种实事求是的解决历史结构性问题的策略。统一后的台湾治理所面临的宏观结构性问题是,在过去一百二十多年间台湾与祖国大陆处于平行时空状态,即历经日本殖民统治、国民党反共统治、西方式政党轮替执政,台湾形成了一套自成体系的社会制度,同文同种的多数台湾同胞对大陆既有社会制度缺乏体验和认知。这种结构性问题的具体展开包括:

  1、西方式的选举与政党政治体系。这包括一系列的法律制度和公权力组织结构,如行政-立法相互制衡、政党选举轮替、“九合一”地方选举等,以及民众关于“政权”建构的论述教育、民众的权利内涵与政治意识等,均与祖国大陆有着根本性差异。

  2、现代行政体制和信仰社会体系互嵌的治理网络。台湾是一个民间信仰和宗教信仰普遍存在的社会,各种宫庙林立,香火长年不断,基督教长老会等外来信仰也有相当影响,主事各类信仰的“僧侣权贵”与基层邻里长制的结合形成了台湾社会基层治理网络中的各种节点,对台湾民间社会具有很强影响力和动员能力,任何政党或政治人物都需要藉助此网络来控制和影响广大民众,这是与大陆在社会治理机制上的差异。

  3、经济上的单独关税区。台湾在2002年以“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名义成为WTO正式成员。单独关税区(The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意味着台湾的经济运行体系自成一体,具体反映为:(1)台湾与大陆没有财政和经济建设规划方面的关联;(2)台湾与世界贸易和经济联系有其单独的路径和制度规范。

  上述三个方面基本构成了台湾社会制度体系的现状,由于这些统一后治理所不可回避的结构性问题是在历史中形成,也应需要一个历史的时间过程加以解决。

  统一是一种改变现状的社会变革,势必出现制度变迁的张力。纵观人类历史,制度变迁的有效性多取决于能否最大程度地稳定和发展社会经济,采用“两制”路径来对统一后的台湾实行差别化治理,也是实现统一制度变迁有效性的最好保障,因为它能最大化地确保台湾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将制度变迁阻力降至最小化。

  因此,统一对现状的改变应该区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突变性质的强制性改变,另一类则是具有渐进演化特征的改变。进一步而言,强制性改变是一种有选择的政治性改变,即为维护国家主权的统一,必须消除“台独”分裂思想和势力赖以存在的政治基础和思想文化基础,但对社会制度的其他方面应予以包容,以期在统一后的社会融合进程中发展演进。换言之,统一后在充分维护国家主权完整的前提下,“台湾同胞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将得到充分尊重”③。这是一种有原则、有选择的台湾治理思想的展现,“一国两制”很好地体现这种治理思想,这也是为什么不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两岸关系怎样跌宕起伏,中国共产党都一直坚持“一国两制”是实现和践行祖国统一的大政方针。不论最终两岸统一方式如何,坚持以“两制”来差别化治理统一后的台湾,不仅是大陆实力增长为依据的考量,更是增强统一稳定性与有效性的理性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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