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着手推出的月球矿产开发协定,绕开了联合国这一框架,带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了《外空条约》的规定。因此,这种所谓的“国际协定”给未来的月球开发带来极大隐患,很可能造成国际上新的争端甚至是冲突。月球不适用“国家先占权”,美国不能依据先行占据而主张月球所有权。
其次,如果一国或几国肆意开采月球资源,必定会造成月球的污染,目前看这种污染与地球不同,具有不可逆性。《月球协定》第7条规定了任何国家都必须防止月球上出现污染,不论这种污染是月球环境导致的,还是外带物质引起的。如此严格的规定,一方面是由于地球资源目前仍足够使用相当长一段时间,没有必要对月球进行非理性开发;另一方面,对月球的保护高于利用的价值在于,保障未来其他国家有能力开采月球资源的公平性。
再次,从1967年《外空条约》、1968年《营救协定》、1972年《责任公约》、1975年《登记公约》到1979年《月球协定》,人类通过多年的摸索,才让外太空不再具有军事和殖民色彩。我们必须认识到,只有集全球之力共同走向太空,才是探索宇宙、开发宇宙的正确之途。(作者是中国航空工业影像中心策划总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