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此次涉事电子烟销售点违反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在禁止吸烟场所的入口及其他显着位置设置禁止吸烟标识及监督投诉电话。目前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已予立案,拟处以2000元罚款。而在媒体走访中,还发现很多电子烟实体店根本没有提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有的店主主动提出加微信进行线上售烟,不询问买方是否成年;还有的电子烟店家明知《条例》禁止发布烟草广告,仍发布“推荐朋友注册会员享福利”……对于这些打“擦边球”,甚至已然触犯法律法规的销售点,同样需要加以规制。
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今年的主题就是“保护青少年远离传统烟草产品和电子烟”。有关部门除了依法依规作出警示处罚,还需要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言明电子烟的性质及危害,教导未成年人吸烟不是成熟的标志。真正成熟的人,懂得对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负责。(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王梓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