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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耀桂 |
陈耀桂:“港区国安法”立法 港台关系有变有不变
港台关系一年多来数度遭遇困难,目前的情况为历年来最差。原因主要出在台湾方面,一是于台湾“大选”期间,民进党频频利用香港修例风波,打出“抗中保台”牌,利用事件煽动台湾民众的“恐中”、“反中”情绪,获取选举利益;二是在大陆宣布将制定“港区国安法”后,扬言停用《港澳条例》,之后修正为依《港澳条例》专案协助港人,两地的互惠互信受到严重冲击。
“决定了的事,就会坚决地做”。大陆制定“港区国安法”势在必行,而且极可能在九月立法会选举之前完成起草、立法、在香港颁布实施。“港区国安法”之下,港台关系面临新的挑战及考验,有变有不变。
“变”的方面:大陆通过“港区国安法”立法,目的在堵塞漏洞,“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利用香港问题政治操作的空间将会变小。近年台湾某些势力与“港独”勾结,纵容和庇护暴力激进分子,破坏“一国两制”,不断藉机攻击内地,制造“反中”、“恐中”的氛围。“港区国安法”立法之后,“两独”勾结不可能再公开、堂而皇之地进行。这是港台关系即将出现的最大改变。
“不变”方面,主要体现在三点,其一,规范港台关系,在香港是“钱七条”,在台湾是《港澳条例》,预期都不会变。“钱七条”1995年发表,是港澳与台湾所有互动往来的基础,核心是“一个中国”原则和“一国两制”方针。“钱七条”出台迄今已25年,保持不变,有利于继续发挥港台关系在两岸关系中的作用。
《港澳条例》于1997年3月制定,是台湾方面规范港澳回归后,台湾与港澳间的各种往来的条例。今年5月24日,台湾当局声称考虑停止适用《港澳条例》一部或全部。后来的说法有所修正,台湾当局强调没有修法必要,但会依《港澳条例》专案协助港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