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0月24日电/网评:对村委会乱收费,切不可轻视
来源:东方网 作者:刘纯银
据报道,近日“互联网河南焦作孟州市南庄镇桑坡村一名群众在国务院+督查”平台上反映称,桑坡村村委会下发通知,要向制鞋厂收取“管理费”8万元。这一线索引起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第八督查组关注。
今年以来,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不少企业特别是广大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营业收入减少、现金流困难,人力、原料成本上涨、压力大等生产经营困难。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中央制定了系列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减负、金融、财税、稳岗等四大方面提出13条政策措施,拿出“真金白银”,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然而,报道中提到的河南焦作孟州市南庄镇桑坡村村委会不从国家大局出发,为企业排忧解难,相反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今年9月份竟向辖区的8家制鞋厂收取了3万元至8万元不等的“管理费”,总额达48万元。
对此违法收费,桑坡村不主动退还给相关企业,该村党支部书记卢风海还大言不惭,美其名曰是:“为落实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规范当地固体废物处置行为,村委会收取了这笔费用。”
殊不知,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虽然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目前我国没有哪一部法律法规规定,村委会可以向企业收取“管理费”。也就是说,桑坡村村委会这一收费项目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征求意见,更没有制定收费标准和具体收费流程,没有公示收费明细、数额和使用情况。而且,村委会9月就开具的收费票据,直到10月中旬还未入账。
另外,企业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支出。村委会不直接管理企业,当然无权收取所谓的企业管理费,是典型的违法乱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