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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寂五年修法,电子烟监管拟参照卷烟执行
http://www.CRNTT.com   2021-03-25 17:11:13


 
  禁令出台一年有余,目前,各大电商平台均已搜索不到电子烟的销售信息。有平台跳出提示,“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

  网售渠道关闭,电子烟企业转战线下,监管触角也随之向实体延伸。

  2020年7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管总局启动为期两个月的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此次行动不仅全面清理互联网电子烟信息,还对电子烟实体店展开检查,检查主要针对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行为,以及发布虚假违法电子烟广告等。

  2020年10月,电子烟监管首次“入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的行为中就包括,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新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地方层面,多地已经尝试通过立法规范电子烟。成都、深圳、重庆等地均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畴,吸电子烟也属吸烟行为,受到约束。

  深圳率先开出两张“首例罚单”。2019年10月,深圳开出我国内地首例电子烟烟民违法吸烟的罚单。2020年7月,深圳又开出全国电子烟市场首张罚单——当地一电子烟实体店未依法张贴相关控烟标识,被处以行政罚款2000元。

历时3年,电子烟标准“难产”

  尽管如此,前述法律法规或停留在“控烟”等末端环节,或针对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有关电子烟这一新生事物的性质以及生产、销售、宣传等的监管仍有模糊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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