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强服务“三农”的意识,使其发挥网点网络、资金和涉农业务经验的优势,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和信贷渗透率。需强化农商行的农村金融服务主力军地位,加快推进村镇银行的有序发展,积极发挥其他机构的有益补充作用,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渠道;进一步认识农业保险的重要性,针对农业保险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风险损失和保费负担等问题,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加强涉农保险产品开发和市场拓展,科学确定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机制,拓宽财政补贴险种,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充分利用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风险分散的功能,推动各类农产品期货品种的开发和上市,积极发挥金融工具稳定农业发展、保障农民利益的作用。
二是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推动金融资源更多向“三农”倾斜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随着农业新业态快速发展,农村信贷需求呈现出长期化、大额化、多元化的趋势,但现有的金融供给尚难以适应这种需求的变化。由于农村金融市场具有低收益、高风险的特征,金融机构向农村大规模投放信贷资源的主动性不足。对此,需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
可考虑对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涉农信贷业务加大政策支持,实施差别化监管,适当提高涉农业务的风险容忍度,适度加强涉农贷款投放指标的硬性约束;积极发展政策性涉农贷款担保,有效降低信贷风险,促进涉农信贷交易便利化,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融资担保体系;推动政府债券向乡村振兴项目倾斜,支持地方政府根据公共基础设施和优质产业项目的资金需求,发行乡村振兴政府专项债券。
三是稳妥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进农业信贷、担保、投融资等方面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是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融资需求的现实需要,也是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要求。当前,农村金融产品品种少,金融服务也相对滞后,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任务仍较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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