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三读通过房地合一税2.0版。(中评社 张嘉文摄) |
中评社台北4月9日电(记者 张嘉文)为打击炒房,“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通过“房地合一税制2.0版”相关法案,明定2016年后取得房地、预售屋及特定股权交易,2年内出售课45%,逾2年、未满5年内出售课35%,新制将在7月1日正式上路。
政府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房地合一课征所得税制度,解决房屋及土地交易分别课征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的缺失,健全不动产市场发展。配合“行政院”健全房地产市场方案”及因应近期外界反映不动产交易市场有不当炒作问题,“财政部”拟具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经“行政院会”于今年3月11日通过,函请“立法院”审议。
“立法院会”今天三读通过房地合一2.0的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规定境内居住的个人、总机构在境内的营利事业交易2016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房地,持有房地2年内出售课45%税率,持有房地2年以上、未满5年出售课35%。
房地合一2.0适用范围与现行1.0版本一致,均自2016年后取得房地起算,课税对象则新增预售屋及特定股权交易,以打击预售屋炒作和假借公司股权移转之名、行房地交易之实的避税行为。
为避免投资公司炒房,新制一并将境内法人交易房产纳入适用范围,将比照个人延长短期持有期间定义,并依持有时间适用不同税率,最高税率也由现行20%大幅提高为45%;持有二年以内税率45%;超过二年未逾五年税率35%;同时,也通过增订防避税条款,避免有心人士刻意拉高计税时的可减除项目来降低税负。
另外,相关修正内容也进一步规范,境内个人持有房地超过5年、未满10年出售课20%,持有房地超过10年以上出售则维持现制课15%;境内营利事业持有房地超过5年,不分持有时间,出售一律课20%税率。
这次修法并将预售屋及其坐落基地、特定股权交易纳入适用,视同房地交易,以打击预售屋炒作和假借公司股权移转之名、行房地交易之实的避税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