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除了政治原因之外,美国为日本倾倒核废水背书也有经济和其他方面的考虑。日本处理福岛核事故聘请的是美国能源部的专家,这背后的馊主意或与美国脱不了干系。据报道,1979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发生三里岛核反应堆事故,美国花了10年时间进行废水净化处理,最后只剩下9000吨氚化水。在储存了14年之后,这些氚化水大体符合安全与环境的标准,但下游民众对于废水被排放到苏斯克哈纳河反应激烈,这些人担心赖以生存的河流受到污染。最后美国选择以蒸发的办法排掉这些核废水。
美日等国强调,将被稀释的氚化水排向大海是国际惯例,发达国家的核电厂都是采取这种方式向北大西洋与地中海排放核废水。但问题是,这些偷偷摸摸的国际惯例并不能为日本若无其事地向太平洋排放提供任何合法的依据。正像“透明”两字不能证明日本合法性一样,国际惯例也不能成为纵容日本的理由。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曾是发达国家的“国际惯例”,直到今天,全人类不得不背负如此沉重的历史包袱,碳减排成了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可见“国际惯例”经不起实践的检验。
人类和平利用核历史相对短暂,我们更无法对核污染的后果作出准确的预判,草率地将如此大量的核废水排入大海并不是明智的选择。日本与其草率行事,还不如走国际合作这条路。向大海排放氚化水不是日本一国的事情,日本负有不可推卸的国际法责任,邻国享有充分的知情权。一些专家建议,日本可寻找荒岛将氚化水暂时搁一搁,或许等到技术成熟之后再做处理也不失为一种解决办法。更何况国际社会也处在不断积累经验的过程中。
譬如,芬兰就在探索永久性埋藏核废料的解决办法。据报道,芬兰将在2023年建成世界上第一座永久性核废料处理库,规划在400至500米深的地下花岗岩基岩中建造一个核废料仓库,将放射性废料有序置入这个地下储藏库中,同时采用陶瓷、耐腐蚀金属、缓冲土层、基岩等多重保护屏障,将其完全包裹起来。这个工程费时30年,能储存6500吨核废料,至少能够保证其核废料在地下岩洞中安全储存10万年以上,直至放射性与毒性降到与天然铀矿相当的水平。正因为如此,一些专家建议日本通过国际合作的办法,将这137万吨核废水固化后加以永久封存,比排入大海更安全。尽管这个办法费时费力费钱,但为了人类的未来,日本有责任这么做,这才是一个负责任政府应有的态度。否则,“一倒了之”不仅毁掉了日本的形象,也毁掉了邻国的信任,更毁掉了太平洋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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