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4月27日电/贫困是人类社会的顽疾。反贫困始终是古今中外治国安邦的一件大事。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并科学运用唯物辩证法,历史性地解决了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存在的绝对贫困问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减贫道路,取得了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创造了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
中国共产党百年来所取得的减贫成就,得益于对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的继承和运用。要看到,贫困问题是复杂多变的,必须从客观实践出发,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加以解决。中国共产党百年来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根据我国实际和所处时代,客观认识不同时期贫困问题的发展变化,所探寻的中国减贫方案闪烁着哲学智慧的光芒。
一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实践观。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社会问题只能在实践中认识和解决,也只有实践才能检验社会现象的真伪。中国共产党人在分析贫困及相关问题时,始终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立足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在遵循当地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解决贫困问题,寻找消除绝对贫困的良方。比如,根据贫困人口的分布和区域差异,明确扶贫范围,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方式解决贫困问题,或者通过重点扶持,集中力量加快攻克深度贫困堡垒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实行“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在实践中不断深化精准扶贫方略。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
二是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唯物辩证法要求坚持两点论,防止“一刀切”;同时坚持重点论,牵住“牛鼻子”。这就有利于抓住主要矛盾,明晰关键问题来解决贫困问题。新中国成立初期,针对“一穷二白”“积贫积弱”的普遍贫困现象,在加快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同时,中国共产党也带领全国人民奋力发展农业,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为解决温饱提供物质准备。改革开放以来,在农村着力发展家庭承包经营,贫困地区面貌发生显着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集体经济发展中稳步减贫,让各种要素向农村贫困地区汇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精准扶贫方略既有量的标准也有质的要求,既强调外在扶持也强调内因驱动,而非仅强调一个方面忽视其他方面。正是因为做到了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才能彻底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三是坚持联系和发展的观点。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始终注重把外部帮扶和贫困群众自身努力相结合。一方面,注重培育贫困人口主动脱贫的意识,通过开展思想教育、宣传感召等,激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增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决心。另一方面,注重提升贫困人口的脱贫能力,有效防止返贫。坚持教育扶贫,尤其注重从源头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坚持科技扶贫,尤其注重提升贫困人口科技素养和掌握新科技的能力;通过开展贫困人口职业技能培训等,广泛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标志着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我们还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马正立(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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