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程度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13.22万人。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7598人上升为12239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16年提高至9.88年,文盲率由2.67%下降为1.71%,下降0.96个百分点。十年来,湖南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等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城乡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904.62万人,占58.7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739.87万人,占41.24%。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059.31万人,乡村人口减少984.90万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5.46个百分点。十年来,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了显着成效。
民族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5975.96万人,占89.9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668.52万人,占10.06%。与2010年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1.03万人,增长1.0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3.38万人,增长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