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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又重出“江湖”,意味着房地产税改革和立法工作将会稳步推进。 |
中评社北京5月31日电/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四部门负责人召开工作会议,就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讨论并听取地方政府和部分专家学者意见。这意味着新一轮的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即将启动。
中国网发表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系主任、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研究员韩文龙文章表示,房地产税改革呼声已发出近10余年。2010年,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并在上海和重庆开始试点征收房地产税。此后房地产税改革和立法基本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当前,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又重出“江湖”,意味着房地产税改革和立法工作将会稳步推进。
文章分析,房地产税试点改革和立法的背后主要基于两大因素考虑。一是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税收关系,赋予地方政府新的税收来源,解决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和民生事业中遇到的土地财政和债融资困境。二是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通过试点房地产税为重点城市调控房价提供政策工具,同时为房地产税的最终立法提供实践经验。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和立法的新预期必将对经济社会产生重要影响。短期看,试点城市房价上涨的预期可能会降低,地方政府将会获得一定的税收收入来补充财政收入等。长期来看,随着房地产改革试点的扩大和立法的推进,地方政府将获得新的税收来源,有利于支持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同时房地产市场将会出现结构性变化,房价也会进一步出现分化。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会逐渐回归理性,高质量发展将会是房地产行业的新追求。居民的资产投资偏好也将逐渐由房地产为主转向金融资产等。
文章认为,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和立法的成效和预期,要理性看待。一是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和立法未必会全面抑制房价。从美国、日本和英国等征收房地产税的国家来看,征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抑制房价的作用,但是当投资收益大于征税成本时,税收的调节作用会弱化,例如在纽约、东京和伦敦等地就是如此。二是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和立法目的是实现房地产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而不是打压它。任何国家,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房地产都是支柱产业,必须大力发展。但是,实现房地产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坚持“房住不炒”,抑制高房价,为居民解决“住有所居”问题是国家政策调控的重点。
当前,各个城市的房价正出现新的分化。落实中央“房住不炒”的要求,需要通过政府保障房、单位自建房、市场商品房、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建房、租赁住房等方式增加住房供给的多元化,同时通过房产税改革试点和立法等构建抑制房价上涨的长效机制,最终实现老百姓的“安居乐业”和中国经济的稳定、健康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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