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6月7日电/据新华社报道,携手推动卡拉OK版权许可机制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访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和相关组织负责人
新华社记者史竞男
卡拉OK是群众喜闻乐见的娱乐活动,版权是卡拉OK行业发展和企业运营的核心要素。国家版权局、文化和旅游部近期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卡拉OK领域版权市场秩序的通知》,明确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解决卡拉OK领域版权问题,并在卡拉OK领域实施“二合一”版权许可机制。
通知发布后,贯彻执行效果如何?怎样进一步规范版权市场秩序,促进文化娱乐行业健康发展?记者就此专访了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和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
按照我国著作权法“先许可后使用”有关条款,卡拉OK经营者使用作品应当获得相关权利人的授权许可。实践中,一个卡拉OK场所使用的音乐作品和音乐电视作品的数量,从十几万到几十万不等,我国有数万个卡拉OK场所分布在全国各地,一个权利人无法面对数万个使用者,一个使用者也无法面对十几万到几十万的权利人。因此,“一对一”授权许可机制无法满足卡拉OK行业的实际需要。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是解决上述权利人维权难和使用者获取授权难的有效途径。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赵秀玲指出,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是著作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国家著作权管理、保护水平的重要标志,与国家文化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紧密联结在一起。通知旨在降低版权授权工作的交易成本,维护权利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优势。通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卡拉OK行业的积极响应。国家版权局作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管部门,将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及其业务活动依法进行监管,防止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滥用权利,保障权利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立公开、公正、规范、透明、高效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