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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 (中评社 段晓鲁摄) |
记者:林太,几条问题。第一条问题是关于刚才你说过国安法除了惩治之外,还有防范和制止的作用,是否意味着其他传媒机构应该以《苹果》这件事为鉴,而有一个怎样的警惕?另外,想问《苹果》申请解冻资金方面,其实法律上是否可行,保安局局长有没有权力可以这样做,去解冻一些资金,以发薪给员工?另外,第三条想问区议员宣誓方面的详情,详情的安排会何时公布?公民党一批区议员辞职,是否可以增加他们成功宣誓的一些安全系数?谢谢。
行政长官:第一,国安法的目的是防范、制止和惩治。防范工作是多方面的,如果你留意,国安法有很多条文,包括国安法第九条、国安法第十条,都要求社会团体、学校、大学、传媒、社交网络,要加强它们各自的监督,以防止出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国安法第十条是有关国安教育,今年四月十五日,我们在全国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做了大量宣传和教育工作,这个防范的概念是如此大,不是就每一个事件去做。刚才你提到传媒机构是否要以这件事为鉴,我觉得不是以这件事,是以国安法的落实执行为参考。国安法的要求就是不要危害国家安全而已,而这四类罪行亦写得更加清楚,随着国安法的检控在法庭开审,我相信大家会对这些法律的诠释和执行更清楚,但一般的新闻报道工作是不应该、亦不会去危害国家安全,我相信各位传媒朋友都有这个能力去掌握什么是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批评特区政府没有问题,但如有意图、有组织、有煽动去颠覆特区政府,当然是两码子的事,但正如我所说,传媒应该有能力可以作出分辨。
第二个问题是法律问题,我不能在此回答。如有被冻结资产的公司提出申请,要交给最初冻结的机关──即保安局局长──按着法例去决定。
第三个问题,早前通过了有关宣誓的条例是适用于现任18区区议员,我们要为这些区议员进行宣誓工作,但由于我们仍然要厘清究竟这个宣誓工作和宣誓不当的法律后果要如何执行,还需要一段时间,我们争取希望在接下来这个月可以做。至于有些区议员希望争取可以成功宣誓,从而作了一些举措,这个我不可以评论。对我们来说都是依法办事,法律已经清楚诠释,要真正被信纳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现时在法律上已有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每个人就要看看自己有没有做在负面清单里的行为,从而可能影响他的宣誓是否被监誓人视为有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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