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恢复发行40余年来,发行品种日趋丰富,产品结构不断优化,极大丰富了个人投资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颁布后,国库券发行对象1982年从国有企业和单位扩大到个人;1987年,财政部发行重点建设债券;1988年,国库券流通转让试点开始实施;1989年,国家发行保值公债和特种国债;1992年,财政部发行非实物国库券,后于1995年改称记账式国债;1994年,财政部、人民银行发行凭证式国债,后于2017年改称储蓄国债(凭证式);2006年,财政部首次发行储蓄国债(电子式)。
如今,年轻投资者大多选择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而许多老年人不善使用智能手机和互联网,仍选择购买储蓄国债(凭证式)。“电子式我怕买了容易忘,我还是买凭证式的,看得见、摸得着,攥在手里,心里踏实!”王奶奶说。
随着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认购渠道不断拓展,国债认购日益便利。今年5月发行的2021年第三期、第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推出了手机银行代销渠道,39家承销团成员中的28家同时通过网上银行代销,中国工商银行等4家还可通过手机银行代销,中国国债迈入“掌上购买”时代。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张立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债恢复发行40年来,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实现了国家筹资“利国”与社会投资“利民”的“双赢”。
“从‘利民’角度看,在迈向中等收入国家进程中,日益增长的家庭财富和社会资本都需要寻求低风险投资渠道。”张立承表示,国债投资是市场化改革进程中完善投资市场体系的基础。目前,中国的国债市场已经成为具有较大容量、能够充分满足财政筹资和投资者投资的重要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