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2月24日电/进入“十四五”规划期后,部分县特别是经济强县、财政大县,已经着手计划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规划指导工作影响着乡村振兴的节奏,因此,明确规划是乡村建设的第一步,非常重要。
光明日报发表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丁琳琳文章表示,在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变化阶段,如何做好乡村规划,应着重考虑以下五方面问题。
第一,规划范围怎么定。在实践中,是不是所有自然村或行政村都有必要做村庄规划,这个规划是以中心村为基础,以自然村为基础,还是以行政村全域范围为基础来制定,都是必须考虑的问题。规划范围不同,规划需求也不同。
第二,规划内容是什么。以前的村庄规划内容多以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为主。现在农村的水、电、路、网等实现了广覆盖,基本能满足农村居民的生活需求,村民对村庄规划提出了新的要求。例如,新兴居民点的打造,生活污水处理、燃气供应等生活设施的配套,以及农村养老、儿童托管等公共服务的配套。未来二三十年,村级养老服务的需求会较大,农村教育和医疗需求向县城集中是个大趋势,普惠制幼儿园和村办幼儿园数量不足,县城扩大义务教育和医疗服务能力压力大,中低收入的农村居民到县城就学就医的成本和负担较大,分级医疗又需要农村医疗服务向乡镇和村级下沉,在这样的背景下,村庄规划如何做,也是一个问题。
第三,规划到什么程度。这涉及规划建设标准的问题。从乡村建设实际看,需要分区分类设定标准。例如,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地方政府、村集体和农村居民的经济实力更强,生活水平更高,需要更高标准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乡村规划建设的标准可以高一些;水资源丰富和水资源短缺的地区,高寒和热带地区,适用的农村住宅改厕标准不同;考虑到实用性,山区和平原地区农村使用的电线、路灯蓄电池也应该不同,山区易发洪水、霜冻,需要使用质量标准更高的器材;在生态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标准和要求也要更高。
第四,规划期限应多长。目前,村庄规划期限多为5至10年。而在规划期限内,规划不一定始终适用。做村庄规划,是希望通过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序建设乡村,强调降低综合成本、增加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村庄规划的重要依据是村庄的人口变动和发展趋势。进入21世纪之后,村庄的人口、经济状况发展变化大,整体走向分类发展,新农村建设政策措施也引导和助推了村庄布局发生明显变化。尤其在近五年、十年,村庄面貌变化大,空心化也日益严重,居民点、自然村仍有自然集聚的趋势,可能还需要十年到十五年的时间,村庄布局才能稳定下来。按照“三个三分之一”的原则推进乡村建设,比较符合工作实际,即全县三分之一的村现在就制定村庄规划、整村推进投资建设;三分之一的村一边建设一边调整规划,所谓“边干边看”;还有三分之一的村暂缓投资建设,等待其自然消亡或摸清其发展方向,再行决定其建设规划方案。
第五,如何让规划落地。当前面临的最大约束还是土地和资金问题。一般情况下,行政村百分之八九十以上的土地属于基本农田,除了已利用的集体建设用地外,未利用的可用于落实基础设施升级、公共服务落地的集体建设用地很少。而征地容易引起社会矛盾,耕地保护事关粮食安全,政策趋紧,农用地转用审批严格,建设用地指标紧张。虽然,不少村庄有闲置的农房以及原村中小学占用的教育用地,但如何能盘活利用好这些闲置的土地,还需要研究。因此,村庄新增建设用地,转圜余地不大。
文章指出,关于乡村建设资金的来源和使用,基层政府十分关切。多数县财政收入依赖转移支付,随着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的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运营、管护支出大增,对县级财政形成了较大压力。而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村内、村间道路,加强乡镇和村级医疗卫生基本建设等还需要新增大量财政资金投入。只有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才能最大化实现乡村建设规划,切实促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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