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数治”新范式
条例如同一个呱呱坠地的新生儿,既是引领也是探索。随着数据应用层出不穷,连点成线、连线成面,不断发挥增值效应,法律也需与时俱进,护航数据成为真正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三高”生产要素——高质、高值、高智,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最大化、民生需求最优化。
上海交通大学数据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何渊表示,数据立法关乎个人信息权利,还关乎促进数据流动,最终要把数据放在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场景中去看待,要立足于帮助国家完成数字化转型、实现国家战略,而不只是作为一项任务去完成。
从“感知一栋楼”到“联接一座城”,数据应用场景越来越丰富、产品越来越多元,数据治理也面临诸多挑战,比如虚拟产品是数据还是资产、可否继承等,考验着监管与执法的智慧性、前瞻性。
在吸收多方意见建议基础上,条例提出,探索构建数据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建立数据资产评估制度,开展数据资产凭证试点,反映数据要素的资产价值。
据上海市大数据中心主任朱宗尧介绍,下一步,上海将加快配套政策制定,成熟一批、出台一批、实施一批,确保条例确立的制度和原则落到实处。比如,计划在2022年上半年内,完成首席数据官CDO制度顶层设计,在部分有条件的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试点;在现有公共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上,成立数据标准委员会,为加快数据互联互通和数据要素流动夯实基础。
值得期待的是,上海将协同长三角区域其他省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共同开展长三角区域数据标准化体系建设、共同促进数字认证体系、电子证照等的跨区域互认互通……一曲区域数据合作的新乐章不断奏响,为人民美好生活谱出动人旋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