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11日电/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中国共产党历经百年奋斗,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砥砺前行,取得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历史性地解决了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出发,赋予共同富裕更加丰富的时代内涵,我们要完整准确地理解,全面系统地落实。
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在改革发展中继续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发挥好公有制经济在高质量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挥好民营经济在创造财富、提供就业、推动创新创业中的生力军作用。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在高质量发展中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通过收入分配的优化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健全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积极稳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健全以实际贡献为评价标准的科技创新人才薪酬制度。拓宽居民租金、股息、红利等增收渠道。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多渠道增加农民集体和个人分享的增值收益、股权收益、资产收益。加大税收、转移支付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平抑初次收入分配差距和贫富差距代际传递。健全直接税体系,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民生性支出比重。转移支付项目更加精准向困难地区和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集中发力。
更好发挥第三次分配在缩小收入与财富差距中的作用。积极培育慈善组织,简化公益慈善组织审批程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举办公益事业。落实并完善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健全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儿童生活救助制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构建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缩小社会保障待遇差距。将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新型就业形态人员纳入保障水平更高的职工社保体系。完善社会保险的缴费率、衔接转续、异地直接结算等制度。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常态化调整机制。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逐步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省级统筹。完善兜底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快缩小社会救助的城乡标准差异。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
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着力解决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的住房保障问题。坚持“房住不炒”。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鼓励多余住房用于租赁,提高存量房源利用率。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加强租赁住房权益保护,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
高质量推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着力促进医疗服务可及性与健康公平。健全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者、家属连带参保激励机制。加快推进落实基本医保待遇清单制度。构建重特疾病多元保障模式。加快推进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引导医院资源下沉基层。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加快推进“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创建有利于健康的生态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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