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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民主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办(中评社图片) |
中评社北京1月15日电(记者 张爽)近期北京密集举办吹风会、研讨会,探讨“一国两制”下的香港民主发展。笔者认为,近两年在香港国安法出台、确立了新选举制度、完成新选制下第一次立法会选举后,香港民主发展的脉络已经逐渐清晰,要讲清楚的问题不外乎几点:香港民主是怎么来的、确立的依据是什么、未来将走向何方。前两个问题追溯历史就可以回答,而香港民主未来走向何方,无疑是各界最关注的问题。
去年12月,香港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结束后,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发言人表示,香港自此迈出实现优质民主、实质民主的坚实步伐,走上发展香港特色民主的宽广道路。什么是“香港特色民主道路”?这一点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港澳研究中心主任、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王振民讲得很清晰:“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民主既非“西式”的,亦非内地的,而是一套全新的港式资本主义民主制度、民主道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韩大元指出,在香港实行的民主是国家民主的一部分,两者的理念是相同的,是包括750万香港同胞在内的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同时,国家通过基本法具体规定了特别行政区的民主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程序、基本原则,由于实行“一国两制”,作为地方性的民主,香港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香港的实际情况,实行不同于内地的,具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制度。
笔者认为,这意味着香港的民主发展不会走原来的老路,落入拉布、投机、负面竞选的窠臼;也不会照搬内地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而是会结合香港的文化、经济、历史、社会等背景,发展出一套符合实际的民主道路,譬如在本次立法会选举中,仍然保留了地区直选的名额,各界亦对投票率有充分的估计和包容。
谈到香港民主未来的走向,不得不面对的另一个问题是,是否还会坚持“双普选”的目标?“双普选”指的是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全部立法会议员都通过普选产生,这是基本法为香港特区设定的政制发展目标。基本法同时规定,“双普选”必须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推进。从白皮书和中央的多次表态来看,“双普选”的目标并没有被否定和放弃,但仍需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来推进。王振民在吹风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基本法规定的双普选的目标没有改变,未来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两个产生办法的修改仍然是按照宪法、香港基本法,特别是新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规定,从香港的实际出发来进行。”
香港中文大学荣休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认为,香港的民主发展必须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这项基本原则,早已被基本法清楚确立。他指出,一直以来,国家领导人和中央官员一再强调,为了让“一国两制”能够成功实践,香港民主发展的形式和步伐必须要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如果民主发展的形式和步伐偏离实际情况,不但必然缺乏生存和延续的条件,不利于“一国两制”的实践,而且会损害国家和香港的利益。
笔者认为,“一国两制”本身就是前无古人的创造性构想,“一国两制”下的香港民主发展更是需要摸着石头过河,这过程中不仅需要建构符合实际的良好制度,也需要香港民众转变心态,认识到对立与对抗并无出路,只会两败俱伤,而且香港民主的实现是一个历史过程,无法一蹴而就,如果彼此之间的信任更多、合作更多,这条民主之路无疑会走得更平顺一些。正如王振民在吹风会上说过的一段充满感情的话:“祖国与你不离不弃,永远是香港最坚强的后盾。以前对祖国有太多的误解误会,只有祖国才会真心地爱香港、护佑香港,一直真金白银、实实在在地帮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