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24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报道,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施行以来,重庆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严格执行。
“该案例中在同一酒店询问证人的情形较多,此种情况皆解释为在‘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是否会影响案件质量?”
“《条例》第86条规定,证人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可以在其工作地点、住所或者其提出的地点进行询问,也可以通知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因此不会影响案件质量。”忠县纪委监委开设“案例讲堂”,结合典型案例诠释监委的工作原则、监察范围、监察权限和监察程序等内容。沙坪坝区纪委监委举办“纪检讲坛”,由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从《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主要目标以及监察对象的细化、管辖权的划分、证据的收集、程序手续的规范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
黔江区纪委监委把《条例》纳入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课程,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专项知识测试,以考促学,查漏补缺。秀山县纪委监委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让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一线学《条例》用《条例》,通过实岗锻炼准确运用谈话、讯问、询问、留置等各项措施,熟练掌握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审理、处置、移送审查起诉等环节程序,夯实履职基本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