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24日电/网评:内外贸一体化提振“中国标准”话语权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张敬伟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推动健全有利于内外贸一体化的法律法规体系,梳理并推动修订妨碍内外贸一体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畅通内外贸市场,解除不必要“转换”成本。相比外贸市场,国内市场还有短板,在认证规则和监管标准上存在“重外轻内”。《意见》提出积极开展国内国际标准转化,可卸除市场主体内外贸市场的“转换”成本,让内外资市场主体享有内外贸市场的同等待遇,破解中国企业出口转内销因为标准和规则差异的发展难题。
完善制度性设计,让内外贸“同线同标同质”。“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意见》旨在将“十四五”规划变成现实,而且加速推进,让两个市场实现“同线同标同质”。
同规则同标准同体系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让内需市场联动起来强大起来,最终形成统一的国内大市场,让国内循环畅通无阻。同时,也让企业用足用好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疏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激活双循环动力,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
让内外贸“同线同标同质”,既可纠偏外资企业低标准入市中国的惯性,也可提升全球资本对中国治理体系的认可与尊重。此外,中国的内外贸市场一体化,不仅完善中国供给侧和需求端,让供给质量更优,让消费端更多选择更理性消费,而且也给疫中疫后的全球供应链注入稳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