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第三方治理模式和体制机制创新,按照排污者付费、市场化运作、政府引导推动的原则,以园区、产业基地等工业集聚区为重点,推动第三方治理企业开展专业化污染治理。同时,将建设100家左右深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示范园区。
探索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鼓励大型环保集团、具有专业能力的环境污染治理企业组建联合体,按照统筹规划建设、系统协同运营、多领域专业化治理的原则,对区域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提供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
前述负责人介绍,为推动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指导意见》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建立评估机制等3方面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障措施。“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推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记者 汪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