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2月25日电/据经济日报报道,近日,证监会开出的2022年“一号罚单”,落在了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头上。
据证监会披露,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金正大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通过与其供应商、客户和其他外部单位虚构合同,空转资金,开展无实物流转的虚构贸易业务,累计虚增收入230.73亿元,虚增成本210.8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9.9亿元。证监会决定对金正大及其实际控制人等8位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755万元,同时对3名主要负责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从去年的康美药业案,到今年的“一号罚单”,监管部门重拳出击,均剑指财务造假等问题,传递出监管层对财务造假“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财务造假是证券市场的一大顽疾,严重挑战了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毁坏了市场诚信基础,损害了投资者利益。近年来,监管部门着力构建“天罗地网”的追责体系,强化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力图更快、更准、更彻底地切除这颗“毒瘤”。
2020年3月实施的新证券法,大幅提高对财务造假的惩处力度,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从原来最高可处以60万元罚款提高至1000万元;今年1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明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财务造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交易对手方财务造假等情形下相关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进一步充实财务造假的民事责任制度。
随着法治供给持续完善,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等立体式追责体系渐趋形成,一匹匹财务造假的“害群之马”接连被曝光和严惩。2021年,证监会办理虚假陈述案件163起,其中财务造假75起,同比增长8%,对造假者形成有效震慑,显着改善市场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