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3月25日电/据中国经济网报道, 商品房公摊面积是否应取消?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住宅项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第三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未提到“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引发社会关注。关于公摊面积的争议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多名代表委员再次提及该话题,持续引发热议。2019年住建部第一次就《规范》征求意见时,明确提到“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而最近两次征求意见,该条规定已消失不见。
公摊面积不能是一笔糊涂账
住建部2019年征求意见时提到“公摊面积伤民”,这应该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原因在于,公摊面积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导致计算系数不统一、不透明。同样的建筑面积,有的是90%得房率,有的只有70%,有的甚至只有60%,究竟是怎么算的,算得准不准确,只能由开发商自说自话。而普通购房者对公摊面积缺乏深入了解与测算能力,一把尺子量不透,买房就像“开盲盒”。
购房者之所以对“公摊面积”积怨已久,主要不在于公摊面积的大小,而在于公摊面积不透明。于是,为公摊付的这部分购房款成了一笔糊涂账,信息的不对称可能让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不仅如此,与公摊面积相关的一些收费和收益也存在争议。比如,一些公摊面积是不供暖的,但取暖费是按照包含公摊部分的建筑面积收取;还比如,物业公司服务的是公共面积,基本不进行入户服务,可物业费还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此外,公摊面积的购房款和相关费用“摊”给了业主,而在很多小区,公摊面积所产生的收益比如广告费等却为开发商或物业所有,很多并未用于广大小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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