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消费者还有一层风险:“NFT”在国外实质是代币,一般建立在公链上,作品价值是公认的。而国内机构坚称自己只做数字艺术品,交易平台大多基于联盟链,一些创业公司还建有自己的平台和区块链。这么多平台和联盟链,意味着数字藏品的价格体系不牢固,炒作风险高。有些平台禁止二次转售,但禁令效果不佳,私下交易依然频繁,近日微信已封禁了多个涉嫌违规炒作或二次交易的数字藏品平台公众号。仍有部分平台直接放开发行和转售并收取高额佣金,一旦平台关停,高价接盘的消费者恐将损失惨重。
从实践看,如果把数字藏品仅当作线上交易的文创商品,由市场监管部门和知识产权部门监管,那是不够的。作为金融科技的衍生品,数字藏品兼具商品属性、货币属性、证券属性等,对其监管涉及多个部门,迫切需要建立联合监管机制。据报道,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正在对“NFT”展开非法集资调查,美国财政部还警告“NFT”可能成为洗钱工具。国内有专家建议引入“监管沙盒”,选取平台与监管机构密切沟通,提前报备运营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措施,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试运行。这也是一种思路。
以区块链、元宇宙、“NFT”等为核心的Web3.0被视为互联网的下一个阶段。比起元宇宙,数字藏品更能打动人,是区块链落地最快的应用场景。以此来打磨和普及新技术,为中国争取率先推开新世界大门的机会,未尝不可。对这种新兴事物,既需要包容审慎,也需要密切关注,找到一把谨慎的钥匙。在监管机制明确之前,建议消费者冷静看待,理性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