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不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社会救助资金投入持续增加。据统计,与2012年相比,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从1063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1476亿元,全国城市和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330元、每人每月172元,增长到2021年的每人每月711元、每人每月530元。2012年至2021年,全国各级财政累计支出基本生活救助(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资金2038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3118亿元。
一项项政策、一串串数字,见证了帮扶困难群众的民生温度。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正在形成,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网织得更密、编得更牢。
不落一户、不落一人,编密织牢兜底保障网
前不久,山东省寿光市稻田镇水南村村民刘庆章被纳入低保范围。得知自己今后的生活有了保障,他和妻子轻松了许多。
刘庆章为肢体二级残疾,与妻子共同生活,儿子女儿已独立。刘庆章的家庭人均收入虽然超出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但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2倍,属于低保边缘家庭。按照相关救助政策,当地民政部门按“单人户”将其纳入了低保范围。
随着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逐步完善,越来越多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民政部将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低保边缘人口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制定《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适度拓宽对象范围。与此同时,各地继续实施“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开展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和救助帮扶工作。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认定低保边缘人口431万人、支出型困难人口433万人,全国共有4212万人获得最低生活保障,471万人获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赤水源镇螳螂村村民饶德芳和丈夫都是残疾人,她在家搞畜禽养殖,还种点苞谷、洋芋和方竹,丈夫编竹篓补贴家用,但培养孩子上学压力大。村干部走访了解后,她家被纳入“三类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监测和帮扶。饶德芳成为村里的保洁员,家里还获得低保、防贫保险、临时救助等救助帮扶。饶德芳高兴地说:“多亏了政府和社会的帮扶,我们住新房、有活干,娃娃上学也不愁。”
镇雄县乡村振兴局局长朱绍钊介绍,对纳入监测的“三类对象”,当地根据风险类别和发展需求进行动态保障帮扶,设立精准防返贫致贫救助基金,目前惠及4691户群众。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也是最后一道防线。民政部门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等保障措施,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努力做到“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各级民政部门推动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解决“两不愁”问题的兜底作用和解决“三保障”问题的支持作用,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资金支持,全国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全部动态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为了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民政部门初步建成覆盖6000多万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实现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全覆盖。通过开展数据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易返贫致贫人口等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修订完善低保审核确认、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规范审核确认流程,适度拓宽对象范围。
分类施策,为特殊困难群体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李阿姨,我们给您送东西来了。有什么需求,尽管跟我们说。”近日,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民政局与社区工作人员来到桃林路社区困难群众家中,送上蔬菜、大米、消毒液等物资。
疫情防控期间,甘肃省对特殊困难群体综合运用临时救助、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多种政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对急难救助对象,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对新申请社会救助的,适当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加快办理进程。
近年来,各地针对不同特殊困难群众分类、精准、综合施策,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对因灾情或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情况紧急的实施“先行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积极推进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用足用好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有效缓解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2021年,全国共实施临时救助1089万人次,平均救助水平为1147元/人次。
2019年12月,民政部印发《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要求各地以完善“物质类救助+服务类救助”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方式为方向,着力完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政策措施、标准规范和监管机制。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收集救助对象的服务需求,形成137个服务需求清单,梳理117家社会组织等有资质有能力承接服务主体清单,将二者精准对接;山东省荣成市实施特困人员精准服务项目,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医、生活照料六大类服务,有效提升特困人员的幸福感……各地积极回应困难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探索推进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类救助+服务类救助”模式转变。 |